走路不怕黑 华约政协主席团第二副主席兼执行局书记 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兼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 级别: 中央常务理事 精华: 0 发帖: 7197 爱心: 4375 点 金钱: 74629 卢布 好评度: 0 点 国籍门派: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在线时间:16250(小时) 注册时间:2014-12-06 最后登录:2024-05-05 | Re:虞崇胜 何路社:试论社会主义国家特权腐败现象的制度根源 ——以前苏联为鉴 导致苏共被广大民众抛弃而前苏联解体。但在规则层次上她却几经变更,有着一系列嬗变与演进的过程,并大致是以苏共最高领导人的更替而形成若干个不同时期。 !k%l+I3J[ 列宁时期反对作风性的特权现象,相对而言是最清醒、最坚定的。但受历史局限(社会主义当时还是一种崭新的实践),在权力优越上他又是权力道德化的,反对官僚特权并不是去着眼于建立一种权力客观化利益机制的政治制度,结果是事倍功半,官僚特权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十月革命后,列宁就对领导干部的工资和待遇做了严格规定,要求一切公职人员的薪金“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并率先垂范为自己规定的月工资是500卢布,大约只相当于当时彼得格勒和莫斯科熟练工人的工资,其他党政领导人的工资也都低于工人的最高工资。当时,许多老布尔什维克的禁欲主义和领导干部最高工资上限不是神话,而是革命胜利后最初的现实。比如,一个典型事例是,在1918年发生粮食危机时,有权调拨千百万吨粮食的人民委员瞿鲁巴,竟连自己都吃不饱,在一次人民委员会会议上饿得昏倒了。但这是革命者的理想主义热情,而不是制度利益机制。问题在于权力天然优越,这需要官员们都如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般精诚奉公,可是过去、现在、将来都不可能有这样崇高卓绝、整齐划一道德水准的官员群体。于是事实上当理想主义热情渐渐被现实冷却后,领导干部们很快就不仅靠那点微薄的工资生活了,在工资之外的其他方面,享受特殊待遇的领导干部们与群众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列宁曾命令要求提供给人民委员的住宅,每个家庭成员不得超过1个房间,但苏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莫洛托夫却占有着整整一层楼,许多干部的住宅里连女仆也都有自己单独的房间,列宁家的女仆甚至在1919年时就有自己的房间。而普通群众呢,则绝大部分还两三代人一起住在用床单和窗帘隔开的一小块“住房公社”里。(参见谌旭彬:《苏联70年腐败史》,共识网2012年12月21日)这正如考茨基所指出:“马克思所提出而为列宁所采取的那个要求,即任何担任公职的人都不能取得比普通工人工资更高的薪俸那个要求就是行不通的。这个要求与无产阶级的感情和我们的社会主义观点的确是符合的。但是它与那经常在贯彻着的经济要求是不相容的。”(《考茨基言论》,三联书店1966年版,第396页)考茨基距权力天然优越(即否定权力道德化)这个理论制高点已仅一步之遥,可惜失之交臂。随着苏维埃政权的巩固稳定,“干部的工资低于技术工人的工资”这个曾被布尔什维克所宣传的社会主义原则也很快地褪色了。从1918年至1920年各个领域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就不止一次地提高。党和国家机关中各级官员的特权现象更是日趋严重,列宁时期成为苏联官僚特权之滥觞。不过,由于列宁对民主集中制领导艺术与组织规则的较好发挥运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官僚特权现象。 }ty"fI3&iY 斯大林时期非但没有按照列宁反对官僚特权的思想努力改进,他为消除政敌的竞争威胁以巩固个人集权,强化领导干部委任制用特权豢养忠诚笼络官员团聚在自己周围成了最有效手段,因此反而将其发展到定型制度化的程度,并同时在民主集中制领导艺术与组织规则上却倒退,党的民主作风还远不如列宁时期。在1923年4月俄共(布)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斯大林提出要对登记分配部进行改革,扩大该部的权力。大会根据斯大林的精神,通过了《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指出党的当前任务是在挑选“苏维埃机关的、其中包括经济机关和其他机关的领导人员的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认为实现这一任务应该依靠正确的、全面规定的登记和挑选领导人与苏维埃、经济、合作社和工会组织的负责的工作人员的制度”。根据这一决议的基本原则正式创立了官僚等级名录制,中央登记分配部改组为组织分配部,开始起草《关于任命制》的决议及其实施细则。(参见《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303页)同年6月,俄共(布)中央组织局通过了《关于任命制》的决议。10月,中央委员会又作出了关于登记分配工作基本任务的决议。11月,俄共(布)中央决议规定了选拔、分配领导岗位干部的任务,并批准了三类官职等级名录的表格。第一号官职等级名录中大约有3500个最重要的领导职位,其中包括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各局首长,托拉斯、辛迪加的领导人,大工业企业领导人等;第二号官职等级名录,包括各部、局的副职以及其他相当职务;第三号官职等级名录,即地方上的领导干部,其只有最重要的职位才由中央委员会来确定。到1924年年初,由中央委员会确定的领导干部总数为13163人。地方各级也规定了自己的官职等级名录,如乌拉尔州委规定本州的领导干部为1066人。1925年11月,中央组织局又通过了《关于选拔、任命工作人员的程序》条例,并通过了一份重新修订的“职务名册”。(参见А.Н.波汉诺夫等:《20世纪俄国史》,莫斯科阿斯特出版社1996年俄文版,第244~245页)与此配套,同时规定按照官位等级享有一定的各种合法特权以及实际上支配着职权范围内的国家资源。斯大林规范化了以领导干部委任制为核心的苏联官僚特权阶层制度,结果是官职等级名录中的领导干部就逐渐转化为拥有自己利益、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等的特殊社会集团。当然,客观地讲,斯大林至少表面上是反对作风性特权现象的,在20年代就曾为个人生活方面的禁欲主义表率。但制度的自动运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30年代之后,开始以国家的名义为斯大林到处修建别墅和疗养院,每年为他个人的服务费用开支十分巨大,以致人们怀疑,当年花在尼古拉二世身上的费用和花在斯大林身上的费用差不多,甚至后者要更多。斯大林的女儿斯维特兰娜·阿利卢耶娃认为:斯大林对特权是一种无奈的反击。虽然他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是他却无力反对这种制度,这一制度像巨大的蜂房一样在他周围成长起来,他既不能摧毁,甚至也无法控制。(斯维特兰娜· 阿利卢耶娃:《致友人的二十封信》,赵洵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版,第227页)可以说,只要未改变这种制度,对官僚特权现象他也鞭长莫及,或受认知局限根本不引起他重视,日后苏联官僚特权现象的恶性发展应是他所始料未及,从而埋下了亡党亡国的祸根。 zuUQ."#i 赫鲁晓夫时期苏联官僚特权阶层制度已暴露出明显的不适应,如无法制止斯大林的个人专断,造成肃反扩大化的悲剧,同时不断显露出它内在的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以及种种弊端,对其批评和质疑日益增多,党内外改革的呼声愈来愈强烈。赫鲁晓夫顺应时代的要求,不仅采取了若干改良措施在某些方面触动了官僚特权阶层利益,如削减高薪,取消官员的部分特权待遇(免费早午餐、免费别墅、专用汽车等)。更重要的是还对干部制度进行了部分变动,即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和定期轮换制,强调干部应不断更新。规定每次例行选举,苏共中央委员及其主席团成员至少更换1/4;加盟共和国党中央、边疆区委、州委的成员至少更换1/3;市委、区委、基层党组织党委会和支委会的成员至少更换一半。还规定: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以及设有州的加盟共和国党中央领导机关的成员,连续当选不得超过3届,每届任期4年;不设州的加盟共和国党中央、边疆区委、州委以及市委、区委领导机关的成员,连续当选不得超过3届,每届任期2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连续当选不得超过2届,每届任期1年;如果超过上述规定长期地连续当选,则必须有3/4以上的投票赞成。除了党的领导机关的成员以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各级领导干部也照此办理。(参见《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主要文件》,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475页)然而,这严重触动了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所以遭到了很多人特别是高层的强烈反对,其要真正在实践中推行十分困难。如赫鲁晓夫在新党纲报告中提出的干部选举原则实际上未能实行,仍是实行传统的委任制。赫鲁晓夫是一位草率鲁莽的政治家,他所谓的改革在思想理论上明显准备不足,未真正认识清楚斯大林权力模式之过失的关键所处,并没有注意到干部终身制的根本性体制原因,充其量仅是在规则上对其小修小补或小打小闹式的改良而已,完全没有从根本触动斯大林权力模式的核心利益机制,即用革命战争年代由于特殊环境而可行的民主集中制操作权力资源配置的领导干部委任制。因此,他这种改革只能半途而废。总起来看,赫鲁晓夫只是针对斯大林时期官僚特权的表面现象动了一下小手术,官僚特权阶层也经历了某种动荡,但官僚特权阶层制度基本上依然保存了下来。之所以如此,有人认为源于赫鲁晓夫本身是斯大林权力模式的产物,体制是他安身立命成为党的最高领导人的根基,他不敢也不能毫无顾忌地批判改革这种体制;相反,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必须同时又维护斯大林的理论和体制。这种诠释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完全站得住脚,因为后来的苏共最高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同样是斯大林权力模式的产物,却决然地向斯大林权力模式的核心利益机制领导干部委任制开刀。这只能用认知来解释,而非利益,即人的理性可以超越个体的、表层的、眼前的利益。笔者以为赫鲁晓夫揭露批判斯大林的目的主要在于树立自己的个人权威来推行有限度的改革,他需要利用这种体制的集权机制。赫鲁晓夫虽然多次宣称:“必须大力发展苏维埃民主,消除—切阻碍它全面发展的东西。”但实际中却从未把民主作为所追求的目标,而只是把形式性民主作为推行改革的手段。以领导干部委任制为核心的人治性权力利益机制政治制度,不仅是产生特权的温床,同样是产生集权的温床,其滋生特权与集权都具有必然性,斯大林如此,赫鲁晓夫也如此,勃列日涅夫还如此。因此随着赫鲁晓夫个人意志的膨胀,追逐集权的势头愈来愈严重,瞎指挥愈来愈多,给国家经济发展造成大量失误,人民群众对他不支持。更主要的是他在一定程度上触动了官僚特权阶层的利益,官僚集团对他不满,这位不彻底的改革家终于在类似宫廷式政变中被彻底地赶下台。 BQ5_s,VM 勃列日涅夫时期官僚阶层的特权不仅得到恢复,而且还有新的扩大。干部任期制和定期轮换制也被废除,官僚特权阶层制度中的领导干部委任制及终身制更有了新的发展。如在苏共二十三大上,连选连任的中央委员达79.4%,二十五大时,除已经过世的中央委员,连任率竟高达90%,有的任期竟长达25年。勃列日涅夫及许多高级干部都是在他们的职位上寿终正寝的。(参见纪彭:《特权阶层的兴起与苏共的败亡》,人民网2010年9月7日)总之,苏联官僚特权病在赫鲁晓夫时期经表层治疗,稍稍减轻一段时间后,又重新复发并变本加厉地恶化。苏共高层官僚集团联手罢黜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则因是一位平庸保守的政治家,符合官僚特权阶层的利益而被捧上台并得以善终。在他统治下,苏联表面上长期稳定,特权阶层的腐败却不断加速,导致苏共官僚特权阶层愈来愈脱离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为戈尔巴乔夫时期的苏共最后败亡准备了条件。勃列日涅夫时期向斯大林权力模式的回归,充分印证了规则的人治易变性,其或左或右,时紧时松,事在人为,反复无常。也说明某一个派生性局部领域官僚特权阶层制度规则层次的改革,其是否能够推进或能够推进到什么程度,最终都要由官僚特权阶层的原发性基因——斯大林权力模式的核心利益机制领导干部委任制来决定,就像生物的基因密码决定着物种的形态功能特征一样。 CL
EpB2_ 戈尔巴乔夫时期的苏联已然是一个身染重疴的庞大巨人。当戈尔巴乔夫掌权时,绝大多数苏联人民实际上已认为苏共是代表官僚特权阶层的利益,如在前苏联解体前,苏联科学院就“苏联共产党究竟代表谁”进行调查,结果认为苏共代表劳动人民的只占7%、代表工人的只占4%、代表全体党员的只占11%,而代表官僚、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竟达85%。(陈爱茹编译:《苏共解散前夕共产党员的情绪》,中国社会科学网2011年12月22日)以致有人说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大刀阔斧地推行改革,已是“死马当着活马医”,根本无力回天。戈尔巴乔夫的重大突破是开启了政治改革,随着政治改革的不断深入,“职务名册” (“官职等级名录制”的通俗叫法)制原则也开始被触动。1989年10月,苏共中央的一个委员会通过了一项终止执行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任用问题的《职务名册登记监督》决议,“职务名册”制代之以选举制,从此“职务名册”制作为一种干部任用制度在苏联实际上已经不起什么作用了。(参见1989年10月16日《真理报》)从对“斯大林权力模式”进行改革的核心关键而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