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7月11日法律汇编第100号)
:wipE]~4t #3 bv3m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国民议会通过如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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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zpq 声 明
h/<=u9J QU/3X 1W 我们,捷克斯洛伐克劳动人民,庄严宣告:
(A{NF( eOnTW4 一
Nfw YDY =& -[TPW 我们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世代为之斗争的并在伟大的十月
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在其眼前出现作为榜样的社会制度,在捷克斯洛伐克
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我国也已成为现实。
|s=`w8p %{C)1*M7 社会主义在我们祖国胜利了!
zZ=$O-&% t3b@P4c\ 我们进入了自己
历史的新时期,我们决心继续向新的、更高的目标前进。我们正在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我们正在进入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我们正在为向共产主义过渡集聚力量。
f^9&WT |pW\Ec#( 在这条道路上,我们将同我们的伟大盟邦——兄弟的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同世界社会主义体系——我们共和国是这一体系的坚固一环——的所有其他友好国家并肩前进。
Rri`dmH l>&sIX 我们愿同世界各国人民和平友好相处,促进和平共处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的良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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