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约
军事论坛坛规(2011年6月27日第二次修订)
k-zkb2 C;EC4n+s 第一章 总则
ma%PVz`I;9 I_k!'zR[N 第一条 为了规范论坛的管理,加强论坛的建设,现制定本规定。论坛所有条例,均须依据本规定起草,与本章程相抵触的条款一律无效。
s[}4Q|s% [ljC S 第二条 本论坛全称为“华约军事论坛”,域名为
http://www.warsawto.net/bbs/,建立于2005年9月24日。
,?k~>,{3 )yj:P 第三条 本规定用于但不限于论坛内的各种行为,对论坛成员在坛外的行为也可以作为进行坛内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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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Y' ?uBZ"^' 第四条 本规定自2009年9月24日开始颁布实行,在此之前的违规行为按旧军规处理。
NQdz]o d`g)(* 第五条 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jk\04k / p PSo 第六条 在本论坛中引用其他网站的资料,必须注明出处。 如发生侵权行为,由发帖者本人负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相关责任,与本论坛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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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七条 除注明外,在本论坛所有栏目发表的作品(含文字、
图片)的版权属于作者所有。
e0nr dM[i ^s;xLGl] 第八条 其他网站及各种媒体未经作者本人许可,不得转载本论坛内所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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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若因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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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L 第十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b;K];o-/f K4[XP]\jr ayR;|S 第二章 论坛成员
l5*sCp*Z _^(}6o 第一条 论坛成员分类表如下
a(a2xa c2,;t)%@E 实际身份 论坛名称
Hx|<NS0}_ 坛主 总书记
UgBD|~zu 管理员 总书记
&{5v[:$ 超级版主 中央常委
I/&uiC{l@ 版主 国家一级干部
l)m]<EX 准版主 国家二级干部 O.HaEg/-
认证会员 正部级干部等等 &W|r
P( 普通会员 劳动者
}nO[;2Na 新申请会员 待审核
9eh9@~mU"l 已封禁会员 人民的敌人
,e{|[k ^hN.FIzM 认证会员的具体划分方式由《华约军事论坛组织条例》规定,本条例不做限定。
t'.oty= kYl')L6 第二条 坛主负责维护论坛的正常运转及坛内的全面管理工作,拥有坛内各项事务的最终裁定权。
^G*zFqa+` dTwZ-% 第三条 管理员负责主持论坛内部日常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新申请会员的审核;认证会员的职务、等级任免;对所有版面行使管理权限;完成坛主交给的其他任务;参与论坛内部管理事务的讨论。
v1m'p:7uGB #@v$`Df< 第四条 超级版主负责协助管理员主持论坛内部日常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对所有版面行使管理权限;完成坛主交给的其他任务;参与论坛内部管理事务的讨论。
itpljh 97]$*&fH 第五条 版主负责经营坛内版面,管理栏内发帖秩序,正确引导言论走向;参与论坛内部管理事务的讨论。
5J1q]^ ]5_6m;g 第六条 准版主负责协助版主经营坛内版面,正确引导言论走向;参与论坛内部管理事务的讨论。 9wB}EDZ Ug1[pONk 第七条 职务任免
yW!+:y_N_ 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由坛主直接任命,任期不限。
iYE7BUH= 认证会员及准版主由版主根据《华约军事论坛组织条例》的规定提名,管理员批准任命,坛主可以撤消任命。
d${RZ}/ V|njgcn d 第八条 所有在本坛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会员均为论坛成员,(除了违规被封者以外)有权在论坛发表观点,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
,Q2?Z:l ="<S1}. 第九条 为便于论坛管理,部分版区只有一定级别的认证会员才能够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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