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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新闻法

0
鉴于新闻在实现罗马尼亚共产党的总政策和在社会与政治方面所起的作用,为了把罗马尼皿建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大国民议会通过如下法律: oe4Fy}Y_;  
B7T(9Tj+Fh  
             第一章总纲 L&'2  
=1yU& PJ  
   第一条在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新闻在社会和政治方面担负着崇高的任务。它应该以自己的全部活动,为人民的事业,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最高利益服务。 9)T;.O  
sRb)*p'  
   新闻应该为执行罗共的政策,为崇高的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平原则迸行坚持不懈的斗争,以促进进步和在生活与社会领域里的先进思想。 nvsuF)%9hZ  
0P\)L`cG  
   新闻是公众发表意见的论坛。它应该表达工人阶级――罗马尼皿社会的领导阶级――的思想,表达全体人民的愿望,同时也向人民宣传有价值的思想和建议。通过这些,对建立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作出贡献。 QSEf  
nY}Ep\g  
   第二条新闻活动应在罗马尼亚共产党――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整个社会的领导力量―一的领导下进行。 MBDu0 [c  
(+bk +0  
   第三条新闻自由为亦法所明文规定,全体公民都享有这种权利。每个公民都被赋予通过新闻表达各种意见和通过新闻了解国内、国际方面的事件的权利。 Gv6EJV1i  
0j4bu}@  
   第匹条根据党和国家制定的公民人人平等的原则,要为共居民族创造条件,使他们能通过以他们本民族的文字办的报刊表达意见和了解新事物。 ~N_\V  
>,A:zbs&  
   第五条本新闻法适用于报刊、广播、记录等各新闻机关和他们开展的工作: $0sU h]7y  
<q%buyQna  
   (a)报纸、杂志、期刊; Uq0RJ<n  
(b)时事性的广播,电视; 0D:J d6\  
.v0.wG  
   (c)电影新闻和记录时事的电影; 8KT|ixs  
 g5X+iV  
   (d)其它形式的新闻或图象,无论是听的,还是看的,作为向群众宣传的工具使用的都适用于本法规定。 Sep}{`u  
x"5/1b3aq  
   按本法规定,代表某一方面的宣传舆论工具称作机关报。 ;wgm 'jr  
Bk>Ch#`Bw  
   第六条新闻工作者的职务得到本新闻法的承认和保护。 }N*6xr*X+  
gn#4az3@e>  
         第二章新闻的社会政治任务 %nP13V]  
4wMKl6mL  
   第七条在罗马尼亚社会主义些和国,新闻在使群众了解罗共对内对外政策方而和为实现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而斗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pdG[N  
x(5>f9bb  
   第八条新闻对于确立党关于生活和社会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思想应该作出贡献。新闻对于愚昧、无知、倒退、不人道的思想和立场要表现出毫不妥协的革命性。 (?I8/KYR  
x>;! `}x  
   第九条新闻在启发公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培养新人和全面确认人格方面起着重要的教育作用。 SpjL\ p0  
L&Bc-kMH  
新闻要传播对于罗共和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以及尊重工人阶级和罗马尼亚人民的光荣斗争传统。这种传统包括社会正义,民族自由,进步,兄弟般的感情,劳动人民的团结,罗马尼亚人和 ?fc({zb  
^cDHyB=v4d  
其它民族的劳动人民的团结以及和所有团结在罗共周围的一切成员的团结。 avykg(  
\BbemCPAm  
   新闻要为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确立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平原则,为加强社会主义的法制而坚持不懈的战斗。  ]6W#P7  
O,]t.1V  
   第十条新闻要特别关心教育青年一代,要教育他们具有创造性的劳动精神、崇高的公民道德责任、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以及和平与进步的思想。 yo") G!BN  
-`FTWH  
   第十一条 新闻是一种向公众报道国内国外生活并且用来形成公众舆论的工具,同时也是一个讨论和交换意见的论坛。它是体现我国公民言论自由的工具。 xv9SQ,n<  
!ZD[ $lt+  
   第十二条通过新闻的整个活动,要发展和加深社会主义民主,让群众参与起草决议并监督决议的实行,使社会生活的组织继续完善化,让群众管理社会的全部活动。 TR5"K{WDx  
#: w/vk  
   新闻有责任给群众提供可能性,让他们广泛讨论党和国家的 BRFA%FZ,  
GmPNzHDb  
有关文件以及党和国家向他们提供的草案。 G;qC& 7T  
'X"@C;q  
   第十三条 新闻作为一个重要的进步因素,有责任推广和普及在国内外各个领域里取得的先进经验并为此作出贡献。为了更有效地使用整个国家的物质和精神资源,新闻鼓励思想的交流和创造性的思想与活动。 oAA%pZ@  
*" >e k k  
   第十四条新闻有责任用批评和战斗的形式干涉和消除任何工作领域中的缺点和弊病,要为消除危害社会、危害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平原则以及一切有害于社会的现象作斗争。 92bvmP*o4  
 第十五条新闻分析当今世界各种现象,参加世界上各种问题的讨论,推广人类天才的成果和世界文明的显著成就,以对于文化和人类的进步做出贡献。 I(bH.{1n7  
AnfJyltS  
   第十六条新闻促进社会主义的国际主义原则,为社会主义的和平、进步以及国与国之间、人民与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合作服务。 [^P25K  
rH$0h2  
           第三章新闻工作的组织 Fla,#uB  
DU4NPys]y  
             第一节新闻出版 ZVR0Kzu?Ra  
O:q 0-  
  第十七条政治组织、国家组织、群众组织以及其它法人都有权利出版报刊。 D#1'#di*t  
?msx  
  第十八条政治组织、国家组织、群众组织以及其它法人以出版者名义办报。 /R b`^n#  
h$G&4_O  
   出版报刊只有在社会主义文化教育委员会登记并得到许可才可进行。登记事项包括出版者姓名、报刊名称、内容、发行量、财务状况、定价。 |wKZ-6  
2 Do^N5y  
   前列登记事项如有变更,须经主管登记部门批准。 N3TkRJZ  
iO,0Sb <y  
   第十九条出版报刊的组织和机关主要有下列权限。 8BhLO.(<O  
x'+lNlv  
   (a)确定报刊的内容和方针,指导和监督整个工作的进行; Pj8s;#~u  
h~urZXD<  
 (b)任命总编辑和必要时的副总编辑和秘书长; q[ ] "`?  
QROe+:  
   (c)任命领导委员会和编辑委员会; }rxFX  
%f#3;tpC8  
   (d)指导和监督领导委员会按本新闻法和党的决定进行工作; /4<eI 3Z  
e$45OL  
   (e)按照新闻法的规定,确定报刊的出版、财政、行政管理事务和编辑部组织; smF#'"{  
q4|TwRx~  
   (f)分析报刊的工作状况、经济财务状况并不断加以改进。 J}hi)k  
@w[WG:-+  
   第二十条报刊由出版者直接出版或通过出版一种或多种刊物的机关出版。 .&T JSIx$  
+D*b!5[  
   出版物的行政事务由出版者保证或由专业化的企业负责。 KaZ*HPe(  
q!$?G]-%  
   编辑部可以有由出版人或根据情况由行政部门选定的专职法律人士。 `)*   
wtndXhVC4>  
   第二十―条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电影制片厂开展其新闻活动时应按本新闻法进行,在组织和进行工作时都要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z{RE($v  
peY(4#  
           第二节新闻机关的领导 [58xT>5`m  
"$;=8O5O  
   第二十二条新闻机关由领导委员会领导。领导委员会决定新闻机关基本工作的所有问题。 n1a;vE{!  
<}pqj3  
领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中央或地方机关党的代表、罗马尼亚总工会、共青团和其它群众组织的代表、社会主义文化教育委员会和在工业、农业以及经济、社会活动等生产单位工作的劳动人民的代表。这些人在领导委员会成员中的名额大约占三分之 W>s@fN9  
L8Z[Ly+_  
   ―还有有关新闻机关的新闻工作者。委员会的主席是出版这个报刊的组织或机关的领导成员之 Aj*0nV9_  
fF;Oz"I{\  
    第二十三条领导委员会领导和监督新闻机关的全部工作。它有责任使出版物按罗共的章程、党的决议和党给予的任务来进行工作,以保证在政治思想和发表材料的质量方面严格遵守新闻法和国家所有的法律,保守国家机密,如实地和客观地反映公众舆论。  ^GB9!d.  
-z-58FLlO  
   领导委员会应定期分析研究编辑委员会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sF C&DTb?  
k 9R_27F  
   为了提高新闻机关的工作效益,领导委员会要分析研究新闻机关的经济财政情况。 bBW(# Q_a  
!r,ZyJU  
   第二十四条领导委员会每月举行一次会议或在必要时举行会议,由委员会主席召集。 E#URTt:&>  
;m,lS_[c  
   领导委员会在进行工作的时候,至少要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作出决议时,至少要有一半以上的人出席。 |)} F}~&  
KxqT5`P&  
   第二十五条领导委员会按照集体工作的原则进行工作。领导委员会全体和每一个成员都对出版报刊的组织或机关的全部工作负责。委员会的成员要完成委员会和委员会主席交给的任务。 Yi1_oe  
$C##S@  
   第二十六条新闻机关的日常工作是在编辑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进行的。编辑委员会受领导委员会的委托。  2(YZTaY  
编辑委员会的成员由总编辑、罗共中央的工作人员、县党委会工作人员、新闻组织成机关的代表、副总编辑、编辑部秘书长、党委书记以及编辑部的其他干部和领导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整个编辑委员会和它的每一个成员都要对出版刊物的组织或机关负责,以便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iQ}DbtRb  
|g}! F-  
   编辑委员会的整个活动对所出版的刊物负责,同时对领导委员会负责。编委会的每个成员要完成编委会委托的任务。 xiX~*Zs  
Y [0 S  
   编委会的主席是总编辑。 tV9BVsN  
C=t:0.:PJ  
   第二十七条当总编辑和编委会的大部分成员的意见产生分歧时,未能解决的问题,交由出版者决定。 t^)q[g  
u 3wF)B{  
   第二十八条总编辑负责编辑部的全部工作,包括经济和组织工作。 xV:.)Dq9  
/x"gpKwsB  
   总编辑应该采取措施完成编委会通过的计划,合理地使用统辑部的人员和不断提高报刊的政治、经济效益以保证报刊的全部工作与报刊的社会政治任务相符合,使它按照出版者和领导委员会确定的方针进行。 4^1{UlCop  
}"06'  
   第二十九条编辑部吸收新的人员或者解除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的职务,由总编辑按领导委员会的决定,依据本法律实行。 - (VV  
`^-?yu@  
   如编辑部没有法律代表,则由总编辑行使上述权利。 muwXzN(KX  
[#fXmW>N/  
   第三十条总编辑代表机关刊物,与出版者、政府、国家,公众组织和机关以及公民发生关系。 WOZf4X`[  
vtc} )s\  
   如果编辑部有法库代表,则总编辑通过法律机关对外发生关系。
cYF R.~p  
^VR1whCrx  
Pwt4e-  
顶端 Posted: 2008-09-22 20:04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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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如果总编辑不在或由于其它原因离开职务,由副总编辑或总编辑指定的一个副总编辑代行总编辑职责。如果没有副总编辑,则由总编辑指定的一个编委会成员代理。 ^*A/92!yF  
174H@   
   代行总编辑职责的人,按照本新闻法的规定,行使总编辑的全部职权。 & ?/h5<  
$MKx\qx}  
   条三十二条在某些新闻机关,可以由社长行使相当于总编辑的职权。 miuJ!Kr'  
s.1(- "DU  
   第三十三条每一出版物在第一版上都要标明出版者的名称,在其它版面上要按集体领导的原则标明编委会中负责该版的总编辑、副总编辑成编辑部秘书长。 V?Lf& X?  
AbZ:AJ(  
    同时,版面上要注明编辑部,行政部和印刷厂的地址、电话号码等。 BS*cG>T  
~Az20RrK)  
             第三节报刊的发行 eWqJ2Tt  
6]T02;b>/,  
    第三十四条印刷的报刊根据情况由出版者、出版物行政机构或直接由报刊机关发行。发行办法有预定、零售或二者兼用。 a&#Z=WK4  
Br]VCp   
    可以由自己机关发行或通过专门的组织和企业。和这类组织和企业签定的合同,应规定发行量、期限、交付的条件、发行的条件、有效发行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检查办法和形式以及一方由于没有履行合同规定而应受到的惩罚。 20^F -,z  
~IE:i-Kz  
  第三十五条每个报刊机关都有权留一部分非商品化的自己报刊作为样品或工作用,为满足内部仓库、合法收藏以及非商业外的国内和国际交换之用。 BRQ9kK20  
o|]xj'  
   第三十六条本新闻法规定的印刷品、广播和影片只能在总编辑批准的请况下方得以发行。如总编辑不在,则需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之代理总编辑的人批准。 o4Fh`?d}  
aC]~   
 第三十七条为了有效地使用报刊所拥有的物质手段,报刊的出版者和机关、出版物的行政部门以及报刊的发行组织和专门的企业有责任注意发行结果,熟悉发行员的需要和报刊到达读者和听众的具体办法。 9`dQ7z.8t  
IL3,dad'^  
   第三十八条每种出版物的零售和订购价格必须按照法律条文并依出版者的建议定。 )pr pG !  
.{7?Y;_(  
           第四章新闻工作者的职务 Y4@~NCU/  
}w8h^(+B  
     第一节新闻工作者的义务和权利 uz>s2I}B  
j0 =`Jf  
   第三十九条本法所指的新闻工作者系专门从事报刊、广播、电视、电影纪录片的编辑、撰写和领导工作,总的来讲,即从事新闻活动的人员。 |1g2\5Re  
+SPC@E_v  
   只有为贯彻罗共关于建立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斗争的人,在他的工作和个人生活中按照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平准则行事的人,高等学校或专门学校毕业并持有文凭的人或以自己的实际工作证明有能力从事新闻工作、起码会一种外文、具有必要的知识和才能以胜任新闻工作要求的人,才能成为新闻工作者。出版者根据刊物的需要还可以确定编辑部人员的其它条件。 ~S|Vd  
%!(6vm>8  
    第四十条新闻工作者在执行任务时,有下列义务: G8QJM0VpS  
m%ET!+  
    (a)以他的全部能力为完成本新闻法和罗共文件所规定的报刊的社会政治任务而作出贡献。 L$ ]D&f8:  
GJ%It .  
    (b)忠诚地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服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国内外政策而斗争。 /Ia=/Jj7N  
t1Hd-]28V  
(c)在整个社会领域里为促进革命精神而斗争,为反对消极、因循和保守主义、反对一切阻碍社会前进的东西而斗争。 @ )<uQ S  
TnM}|~V  
    (d)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觉悟、客观性和责任感,模范地完成任务,遵守国家法律,保守国家机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为真理的胜利进行毫不调和的斗争。 s]L`&fY]O  
z9h`sY~  
    (e)在生活中一贯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平准则。 `U2PlCf |  
IZJV6clM  
    (f)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面。 yu#Jw  
3(^9K2.s}  
   第四十一条新闻工作者在执行自己的任务时,有下列权利: *Ei~2O}  
kt[#@M!}  
    (a)从国家机关、公众组织、经济单位的机关和组织、社会和文化机关的单位和组织以及法人方面得到新闻, Q;m .m2  
F!pUfF,&  
    (b)在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参加中央各部领导机关的工作会议,国家和地方机关的工作会议,公众组织的工作会议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单位的工作会议; TQ=\l*R(A  
b44H2A .  
    (c)可以参加与公众利益有关的劳动人民集合, i`2Q;Az_P6  
o"Ef>5N  
       (d)可以得到法律许可的消息和材料; 70 HEu@-  
Lrq+0dI 65  
    (e)当执行任务汛要时,应该得到有关机关的支持; ?e3q0Lg3 |  
8k_,Hni  
(f)按照沛长会议的决定,在出差期间在交通、通讯、住宿方面享受优待。 &9o @x]) @  
4DuZF -y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权利由新闻工作者所代表的新闻机关赋予。 umrRlF4M;  
"kP.Kx!  
   第四十三条报刊上发表的言论,除了官方所指定的机关或个人被授权发表的以外,不具有官方的性质。 ed{z^!w4  
e6s L N  
   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人出于阻碍新闻工作者执行职业任务或降低其社会和职业威信的目的对新闻工作者进行任何压制和恐吓。新闻工作者在执行任务时享受本新闻法的保护。 @#VxjXW^  
&`@,mUi{Ac  
   第四十五条新闻工作者在履行职责发生争端时,有权委托报刊出版者的代表或职业组织出面。 CG=#rc]vz  
E'XF n'  
   第四十六条新闻工作者的待遇是根据法律确定的。 H1 \~T  
]P(Eo|)m  
   新闻工作者的工作条例是依照劳动法同时参照新闻工作的特殊性确定的。 &JfyXM[]  
deHBY4@  
   第四十七条新闻工作者可以根据法律参加职业组织。 Bq R;d  
Pl1:d{"d  
             第二节通讯员 !G\1$"T$  
1)u= &t,  
   第四十八条新闻工作也可以由其它劳动人民以通讯员的名义参加。 D-ug$ZRg  
{:6VJ0s\  
   通讯员由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建筑单位和社会、文化、科研、教育机关以及经济、社会生活和其它方面的劳动者中产生。他们不是报刊编辑部的人员,但是他们辅助报刊编辑部完成其社会政治任务。 r+m8#uR  
.4_ ~ku  
第四十九条通讯员在他所工作的单位,和集体一起,进行下列工作: K/MIDH  
VrF]X#\)  
   a)负责工厂报纸、临时宣传印刷品、墙报的出版;负责广播以及他所工作场所的类似的宣传活动; S_?}H  
5U1@wfKE3>  
   b)向中央和地方报刊提供他所工作的单位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其它方面的新闻、文章以及其它可供发表的材料; bnD>/z]E  
]d$)G4X 1  
   c)参加有关单位的报刊发行工作,以便对工人宣传中央和地方报刊发表的材料并做出贡献。 N:L<ySJ7  
YLPiK  
   第40条到第42条以及第44条的规定也适用于通讯员新闻工作者。 V_+3@C  
$23="Jcl  
           第三节新闻工作者的条件 @D0Ut9)  
c0Q`S"o+  
   第五十条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可以在一个报刊编辑部从事新闻工作; ~JC``&6E=}  
ucoBeNsHx  
   a)新闻系毕业生并持有文凭者; 1O(fI|gcO  
sB7DF<91  
   b)其它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并持有文凭者,经过一个时期正式的专业训练在工作中证实有从事新闻工作的能力,并符合第39条第2款规定的人。 QREIr |q'  
N1LR _vS"  
   新闻系的毕业生如果没有在报刊正式工作过,在他被分配到编辑部以后,要做两年的实习工作。如果进人新闻系之前在报刊工作过,则按照他在报刊曾工作过的时间,缩短实习期限直至取消实习。 CXUNdB  
7acAU{Rr  
新闻系毕业生按上述规定参加实习以后,才能成为正式的新闻工作者。在报刊工作的其它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在正式进行专业实习并在编辑部工作一年以后,也可以成为正式的新间工作者。 K<|b>PI.s  
lJ7k4ua\  
   要成为一个新闻工作者,除了懂得新闻业务工作本身以外,还需要通过考试或实际工作证明其懂得外语、打字、摄影或拍摄电影、使用录音机和电传打字机。 .WyI.Y1  
i"JF~6c<  
   如果测验结果不符合要求,那么在编辑部的实习期限可以廷长一年。如果仍不符合要求,不能成为合格的新闻工作者,可以改做另外合适的工作。同时,取消原来按法律订的工作合同。 t$\]6RU  
_$cQAH0 E  
   第五十一条创作联合会的会员以及其他从事社会活动的著名人士可以通过记者证书颁发委员会而成为新闻工作者,不需要经过第50条所规定的实习。 ]~ec] Y  
>IoOCQQ*  
   第五十二条来自劳动人民中的通讯员新闻工作者,在还未成为新闻机关的工作者之前,他们中间有突出贡献的人――通过他为之写稿的报刊的一个编辑部或几个编辑部,根据他发表的材料证实――具有第50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条件,可以直接参加吸收新闻工作者的考试,而不需要经过在编辑部的实习。 #7Qn\C2  
'?3Hy|}  
   第五十三条接受新闻工作者由证书颁发委员会决定。这个委员会由教育部、社会主义文化教育委员会、新闻工作者职业组织以及实习生所在的报刊编辑部的代表组成。 $9W9*WQL  
4RTEXoXs  
   第五十四条具有新闻工作者资格的人有权得到新闻工作者证书和行使其职权。 *:\QD 8^  
IH>+P]+3"3  
   新闻工作者的证书由证书颁发委员会颁发。新闻工作者取得证书的证明材料由社会主义文化教育委员会保存。 F<'g6 f  
=@3Qsd  
   第五十五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享有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由他所工作的编辑部发给的证件予以承认。 (B$2)yZY  
lV]l`$XI  
第五十六条为了提高和培养新闻工作者,编辑部的同行和各职业组织进行合作以保证按合法的规定进行。 AqN(htGvx  
tQ`tHe  
   第五十七条新闻工作者分配工作和提升职务,要考虑他的学历和参加工作年限,并按合法规定进行。 Onot<}K  
w?Q@"^IL  
  第五十八条新闻工作者从事与专业有关的工作时间也算人参加工作的年限。 -(:BkA  
QZh8l-!#5  
   专业工作人员成为新闻工作者,工龄从拿到新闻工作证时算。如果在从事专业工作的同时,也做新闻工作,则这期间的工龄也算。 c (\-7*En  
F!fxA#  
  被接受为职业新闻工作者的人员,当一个时期被任命或被选派做另外的工作时,重返新闻工作岗位后,在别的地方工作的时间也应算为工龄。重返新闻工作岗位后,仍依新闻法的规定享有 o"[qPZd>  
;y HA.}  
新闻工作者的权利。 :dLS+cTC  
7F+f6(hB  
   第五十九条严重地或有意地违犯职业义务和道德的新闻工作者,在一个时期内或者永远被撤销新闻工作者证书,按照法律被调往其它工作部门。 <&H.pN1_  
I9Z8]Q+2"  
   撤销新闻工作者证书由颁发证书的机关根据新闻机关的建议作出。 $#t&W&  
`uzRHbJ`  
          第五章如何进行新闻工作 rTmcP23]  
]j1BEO!Bg  
     第一节新闻和国家机关、组织及公众组织的关系 .@B \&U7  
>St  
   第六十条国家机关、企业、院校以及群众组织应该依法律规定向新闻机关提供公众关心的有关他们工作的消息,而且应该按本法第41条和第42条的规定支持新闻工作者。 y99G3t  
[;|g2\  
第六十一条第41条和第60条的规定也有例外情况:凡机密材料和个人私生活方面的材料按法律规定都属于例外。 _ e`b^_  
N.&)22<m9  
   第六十二条社会主义单位的领导者有责任接待报刊要求的会见和回答报刊提出的问题,并且邀请各有关社会主义组织所联系的报刊的代表参加集体领导机关的会议,在会议上讨论为公众舆论所关心的问题。 @&,r|-  
:$P < e~z'  
   中央国家机关、群众组织以及县人民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布加勒斯特市人民委员会都应该确定发言人,经常和报刊保持联系。 {Ziq~{W_  
m1+DeXR_g  
   第六十三条报刊机关可以不公布它所起草和发表的材料的构成职业秘密的新闻来源。 c?IIaj !  
yGS._;#R  
   第六十四条国家机关、企业、院校、群众组织有义务用书面材料回答报刊转送的群众对该单位的批评意见。这种回答要在报刊发出通知后的三十天内做出。 RCxqqUS\C  
ty-4yK#  
   第六十五条新闻工作者在执行某项公众关心的任务时,在得到有关单位领导的许可和不影响当地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利得到在企业机关、大厅或其它公共场所免费设置为大家看得到或听得到的播送设备或记录设备。 bZ3CJ f&mE  
Q|pz].0  
         第二节报刊机关和公民之间的关系 W >B:W0A  
#wC4$y<>  
    第六十六条报刊机关在完成社会政治任务时,得到经济、社会、生活所有领域里劳动人民通讯员的广泛和积极的支持。 Ui?t@.  
s[xdID^3.  
    第六十七条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有权自新闻机关写信反映任何他所关心的并且具有公共性质的问题,以表达他的看法、建议、要求和申诉。 )Xg#x:  
^]aDLjD  
新闻机关有责任把这些材料或者在文章和广播中公布,或者按照合法途径转送给有权利和责任解决这些问题的有关机关和组织。有关机关和组织有责任在30天之内告知新闻机关他们采取的措施,新闻机关必须在其接到答复后的15天之内,把它所收到的答复转达给来信者。 7Kh+m@q.  
W:9L!+m^  
    第六十八条新闻机关应采取坚决的态度反对任何人妨碍批评权利的实行,不管这个人具有什么职务。 Qz<v. _  
+ FLzK(  
    第三节保护社会和人的利益,反对滥用新闻的表达权 ](T*f'LN  
f3yZx!K_Br  
    第六十九条新闻自由不应该被利用来实现下列目的:有害于社会主义制度;有害于宪法和其它法律明文规定的秩序;有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正当权益;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 =3 -G  
3FNj~=N  
    在保护社会和人的利益、反对滥用新闻的表达权时,禁止新闻刊登和宣传下列材料: U6M4}q(N]  
 61gZZM  
    a)反对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t$Qav>D  
_k ~bH\(  
    b)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攻击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罗马尼亚共产党的对内对外政策的原则; kP [ Y  
-sc@SoS  
    c)诽谤党和国家的领导; ?dxhe7m  
ky!'.3yoI  
    d)公布被法律规定为机密的消息、资料和材料; C #TS  
[dt1%DD`M  
    e)歪曲的或耸人听闻的新闻和评论,因为它威吓和扰乱公共安宁,或对于国家安全构成危险; >@rp]xx  
 f)煽动不遵守国家法律或进行犯罪活动; /]+t$K\cBq  
y#x]?%m  
    g)宣传法西斯的、愚民的、反人道的观点;宣传沙文主义,目的在干挑起种族仇恨、民族偏见、暴力和伤害民族感情的; hP 9+|am%  
snj+-'4T  
    b)进行有伤风化或煽动违反道德法规的宣传; mg#+%v  
rRsLl/d  
    i)提供司法机关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材料,或预先公布司法机关将要作出的决定; z&-3H/   
2OK%eVba  
    j)公布不真实的材料旨在侵犯人的合法利益、尊严和名誉,损害其社会威信或职业威信,或侮辱、诽谤、威胁某一个人。 7&T1RB'>  
A>d*<#x  
    第七十条第69条的规定由各新闻机关的领导委员会、编辑委员会和总编辑负责实行。 b,SY(Ce~g  
 Y9PG  
   第七十一条违反第69条规定者,社会主义文化教育委员会可以停止报刊的发行,直至根据情况司法机关对该新闻机关作出法律上的裁决。 s \kkD *  
W}T+8+RU  
   第七十二条受到伤害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以在30天内要求报刊以答辩、更正或声明的形式作出答复。 z` gR*+  
vLkZC  
   这个答复应是客观的。随后作出真实的报道。 8.9S91]=  
T_\GvSOI  
   如果报刊在执行社会政治任务中所进行的批评是原则性的、客观的和建设性的,不应该被认为是伤害性的报道。
顶端 Posted: 2008-09-22 20:07 | 1 楼
C.C.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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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如果报刊是日报,那么它有义务在收到答复的15天之内免费公布答复;如果是期刊,则应该在下一期内公布答复。 LI(Wu6*Y  
Yo:>m*31  
   第七十四条 报刊如果拒绝公布第73条规定的答复,则须于15天之内通知受害人。 ZEHz/Y%  
>F@7}Y(  
   如果报刊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公布答复,而且也不通知受害人,则被认为是拒绝答复。 wRUpQ~=B2  
l} h<2  
   第七十五条出现前条所讲的情况,受害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报刊公布答复。 M[Ls:\1a  
6K* 7%8Y/G  
   如果法律判决报刊拒绝答复是没有根据的,可以要求报刊在判决作出后的15天之内发表答复。 i mJ{wF  
#msk'MVt  
  在上述情况下,发表答复还要加上注解,说明这个答复是根据法律判决作出的,并标明案件的编号、日期。 w9z((\5  
^V>sNR  
  第七十六条新闻工作者在自己发表材料和答复别人的问题时,都有责任遵守第69条的规定。 PVV\@  
HH[?LKd<  
  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新闻报道、反映问题时,都要对报道的客观性和保守国家机密负责任。尚未在新闻机关工作但在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的通讯员,在会见记者谈话、提供材料,或采用任何 |QxDjL<&t4  
z!t &zkAK  
形式发表用于宣传的消息和资料时,也负有同样责任。 ~fQ#-ekzqk  
b/ur!2yr  
  第七十七条总编辑对上述违反新闻法的情况也负有责任,如果事件的发生是由于总编辑没有尽到或者没有恰当地尽到责任而引起的。 #nn2odR  
(wvDiW5  
  如果报刊公布的材料违反了前面规定的职业义务,刊登时没有署名,也没得到作者的同意,总编辑要对事件负责。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作者也要对事件负责,但总编辑事先了解这种原因,则总编辑也要对事件负责。 6C) G  
e9N 1xB  
 第六章新闻的国际合作 UyIjM;X  
TX8,+s+  
        第一节罗马尼亚报刊在国外的工作 ]36R_Dp  
 aA0aW=R  
  第七十八条罗马尼亚新闻机关在完成它的社会政治任务的同时,也为发展同其它国家的关系而努力,这种关系是以罗共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对外政策为基础的。 gxL5%:@  
rX fQ_  
  第七十九条报刊的机关和组织、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组织――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新闻工作者委员会,可以按照法律和别的国家的新闻组织、国际新闻组织签订进行合作的协定、合同和协议。 V^.~m;ETu]  
K3 "co1]u  
  第八十条按照党和国家对外政策的原则,新闻机关和组织、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组织――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新闻工作者委员会应以拥有的传播手段,把罗马尼亚人民在各个方面取得的成就向国外宣传,让国外了解社会主义罗马尼亚的对内对外政策。 9I9J}&4  
G|X1c}zAL  
   基于以上目的,新闻机关和组织、新闻工作者的组织――新闻工作者委员会组织国际会议,并且积极参加其它国家的新闻工作者组织或国际新闻工作者组织召开的会议。 Po=)jkW  
ly6?jVJ  
   第八十一条为了给报刊写报道,向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公众介绍情况,新闻机关和组织可以派遣他们的临时代表到国外,也可以往国外派遣常驻记者。 I[&z#foN=w  
uKtrG,/p  
   第八十二条罗马尼亚报刊的驻外记者和代表有义务为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和驻在国之间的合作关系而战斗。另外,要客观地向罗马尼亚公众报道各有关国家的问题和情况,并遵守驻在国的新闻法。 ,R*ru*  
dkRJ^~  
    第二节在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外国新闻记者 qTiX;e\W  
]y!|x_5c3  
第八十三条外国新闻机关和组织可以派遣代表作为常驻记者或临时记者在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 WvNX%se]3  
8[}MXMRdb  
   常驻记者要在有关新闻机关和组织事先向外交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外交部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派遣。 /[_>U{~P#  
KqaeRs.u  
   第八十四条外国记者在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工作,得到罗马尼亚当局的支持。当局授权个人和单位给外国记者必要的使之得以进行工作的资料。 D<Ads  
e 0!a &w  
   外国记者可以进行采访、谈话、记者会见,参加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活动。 b6oPnP_3P  
o-7>^wV%BD  
   外国记者进行活动时必须遵守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法律。 N6yqA)z?;  
P1H`NOC  
     第三节外国报刊在罗马尼亚的发行和罗马尼亚 %n!s{5:F  
$NJi]g|<3  
           报刊在外国的发行 oREZ^pE@  
Z/56JYt!~  
   第八十五条依本新闻法的规定,外国报刊指的是按新闻法第5条规定的在外国用外文或用罗马尼亚文印刷或记录的对公众进行宣传用的工具。同时,外国出版者在罗马尼亚印刷或记录的对公众宣传的工具也属于外国报刊。 m.S@ e8kS  
Bz!ddAvlK  
   第八十六条外国报刊在罗马尼亚的发行和出售必须得到有关方面的企业或机关的许可。 &87D.Yy^  
#p*OLQ3~  
   联合国和联合国所属专业组织的出版物不必预先得到许可。 (q3(bH~T)  
'{U56^b]  
第八十七条驻在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各外交机构,经罗马尼亚外交部同意,可以印刷和发行旨在加强对各该国的了解的新闻和材料。 j'CRm5O  
j3z&0sc2(0  
   第八十八条属于下列情况的报刊,禁止出版: 4$ejJaE  
bg[q8IBCd  
   a)违反第69条的规定者; &|Z:8]'P  
tse(iX/D  
   b)在外国出版的报刊运到国内发行或出售没有通过进口和发行外国报刊的特别企业和机关。 b^^Cj(  
ugucq},[  
   第八十九条罗马尼亚报刊在外国的发行可以由出版者和新闻机关直接进行,但必须遵守对外贸易和报刊发行法律的有关规定。 Fi(_A  
pD.7ib^  
   由专门机关和组织进行的出口报刊的工作,要在商业贸易基础上根据外贸合同进行。 Jp_{PR:&  
+B c/@.Q'  
   报刊出版者和机关根据预定计划可以在国际上进行出版物和广播、电视、影片的非商业贸易性的交换。 {"'W!WT b  
--.:eFE/  
             第七章惩罚 hRGK W  
\asF~P  
   第九十条违反本新闻法者,根据情况追究纪律、民事或刑事责任。 <@5#  
ToDN^qE+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按法冲规定应被认为是犯罪: Q|+m)A4@  
hGD7/qTN  
   a)无论以任何方式阻碍报刊的代表者按照本新闻法的规走履行其职业义务; bIe>j*VPh@  
n5oB#>tI0  
 b)向报刊提供或在报刊上发表明知不符合事实的消息和资料; g"xLS}Al  
){R_o5  
   a)不论以任何形式迫害向报刊提供消息或表达批评意见的人,对其进行压制或威胁; c?b?x 6 2  
-\AB!#fh  
   d)没有按本法规定期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不按第64条的规定对于批评进行答复者; K'n^, t  
[0F+t,`  
   c)外国报刊没有按第86条的规定而是用其它方式在国内发行或出售者; 0qZ{:}`3  
]@M$.msg@  
   f)违反法律规定私自改变出版物的零售或订阅价格者, >MS}7Hk\  
U}7$:hO"dX  
   上述情况应罚款1,000至5,000列伊, b*r1Jn"h  
:]e:-JbT4z  
   第九十二条以上第91条所规定的惩罚由社会主义文化教育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执行。 I+8m1 *  
MdZ7Yep  
   对外罚的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公布后的15天之内上诉。上诉书由原来宣布处理的机关受理。 ,GZ(>|  
F!j@b!J8  
  本法第91条没有包括的其它情况按32/1968号法律文件的规定处理。 GeZwbJ/?B  
~"brfjd|  
   第九十三条如果不按照第75条的规定公布或发表对自然人或法人的答复,则按拖延期处以每天200――1,000列伊的罚款。 yIqsZJj  
6$ @Pk<w  
如果新闻机关证实它推迟答复是由于某些有根据的原因,有关机关可以考虑罚款问题。 Z4bN|\I  
tSE6m-  
   第九十四条没有得到法律许可印刷、复制或发行作为宣传工具的印刷品、图表、录音或拍摄的照片和文字者,被认为是违犯法律,处以三个月到两年的监禁或罚款。 5K{(V^88F  
7f[nNng  
   第九十五条按法律规定,如果受害者对刑事犯罪行为提出起诉,而罪行是通过报刊构成的,起诉书由下级刑事机关处理,由他们对犯罪行为作出判决。 `;5UlkVZ5  
g8!!:fdu  
   如撤回上诉书,则同时撤消刑事责任。 BJ~Q\Si6  
Og"50-  
   第九十六条按刑法第115条的规定,对由于违反法律被判刑入狱者可以解除他的新闻工作者职务。 yBht4"\Al  
~SP.&>Q>  
         第八章过渡的和最后的措施 uoaF(F-  
;z)$wH0xc  
   第九十七条内部刊物、工作刊物、学校刊物以及业余文化爱好者办的刊物,按各自所在的国家机关或公众团体的规定进行组织和工作。 #y}@FG  
)^g}'V=vIr  
   第九十八条宗教信仰刊物和宗教忏悔书应按合法的章程进行组织和工作。 M ~.w:~Jm  
BP*gnXj  
   第九十九条第69条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印刷的或复制的出版物以及录音材料,不管是采取何种形式或由何种组织何种机关出版。 Yy>%dL  
e +4p__TmZ  
   第一百条在本法实施期间进人编编部的工作人员,新闻机关有责任按第39条规定的要求每四年一次保证他们学习和提高业务能力的愿望。 z15(8Y@2]  
duV|'ntr  
本法律开始实施时,新闻工作者中的十年内就要退休的人可以免去定期学习。有20年以上工龄的新闻工作者,如果还继续从事新闻工作,也可免除第39条规定的学习。 : bT*cgD{  
ANn {*h  
   本法律开始实施时,工龄尚在两年以下的新闻工作者,需按第50条的规定进行实习并经过考核。 0xIr:aFF  
% NX  
   第一百琴一条本法律自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公报公布的30天以后开始生效。 ;Z C18@  
@QVAsNW:O  
BxO2w1G  
   这是罗马尼亚于1944年8月23日解放以后实施的第一个新闻法。1974年第一次颁布。1977年12月24日,修改后的新闻法由罗马尼亚国务委员会重新颁布,登载在1978年1月19日政府公报上。 aztP`S$h  
cd*y{Wt  
   在新闻法正式公布以前,罗马尼亚广大新闻工作者事先已充分讨论了草案,并且提出很多意见和建议。新闻法吸收了好的意见和建议。在讨论新闻法草案时,罗马尼亚的新闻工作者都很受鼓舞,特别是讨论到下面这几条时:“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得到新闻法的承认和保护”;“禁止对新闻工作者进行任何压制和威胁,阻碍他正常进行工作和破坏他的社会和职业威信”,还有,新闻法规定,新闻工作者在工作时,在交通、住宿等方面应受到照顾。 m->chOu~|  
{HvR24#  
   罗马尼亚的新闻工作者说,他们高兴的是,他们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法律,今后在执行任务时有了稳固的保证,同时,他们也感到作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自豪感。他们说:国家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工作条件,从今以后我们一定要更好地完成党交给我们的宣传任务。 F)5QpDmqb  
E9%xSMS8@  
   修改后的新闻法增加了第二节22条,即新闻机关由领导委员会领导,这个委员会决定新闻机关的所有重大问题。委员会成员除新闻机关的代表以外,还有工农业企业,群众团体等劳动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和地方党组织的代表。新闻机关的编辑委员会执行领导委员会的决定并且具体领导新闻机关的日常工作。 8+v6%,K2  
{Kd9}CDAZ  
在新闻法中增加上面这条规定,一方面体现了罗马尼亚共产党贯彻执行发动广大群众办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方针,同时也再次强调了新闻工作集体领导的原则。特别重要的是,新闻法把这两个方针和对新闻工作者职业的保护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违反者受到制裁。这一切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贯彻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供了可靠的条件。 2P@>H_JFF  
在新闻法中增加上面这条规定,一方面体现了罗马尼亚共产党贯彻执行发动广大群众办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方针,同时也再次强调了新闻工作集体领导的原则。特别重要的是,新闻法把这两个方针和对新闻工作者职业的保护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违反者受到制裁。这一切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贯彻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供了可靠的条件。
顶端 Posted: 2008-09-22 20:10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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