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会与政府的关系
[6+iR +XL^dzN[|$ 捷克斯洛伐克认为工会同政府是伙伴关系,工会根据自己的特点规定任务,政府只能建议工会做什么,而不可命令工会做什么。
\VQv
"wid 1<gY 捷克斯洛伐克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广泛的权利,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工会工作。捷宪法规定,“革命工会运动最广泛和最系统地参加各级管理并发挥首创精神。”捷《劳动法典》规定,工会享有同政府和经济组织的共同决定权。国家和经济机关在作出重大决策时都要有工会参加,政府在规定涉及劳动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要同工会磋商,听取工会的意见,然后作出决定。1974年后,工会同政府有了更新的合作机制。政府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征求工会意见。每年进行两次对话,政府和工会讨论诸如生产计划,工资制度改革及社会福利等问题,一次在政府举行,一次在工会举行。
Udj!y$? ]B8`b 企业行政也同工会合作,如批准审查基层生产计划,签订合同等。职工同企业发生矛盾,工会起调解维护职工利益的作用,企业如要解雇职工,必须征得工会同意。
gumT"x .^ er<yB#/;- (四)工会的作用
NXwthc3 S$O+p&!X 1社会保障
c3S}(8g5. 捷克斯洛伐克实行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事务都管理社会保险的制度,但是工会也在推行这一制度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捷克斯洛伐克有《社会保障法》,《有关社会关怀老年公民的规定》。
tOUpK20q.@ H&$L1CrdL 在捷克斯洛伐克,1987年有126所工会休养所,近两万多张床位,每个职工每一年半就可以轮到一次前往休养所度假的机会。每人每周只付500克朗左右,即本人只交50%的费用。
QH z3 +qN}oyL 2文化技术教育
%H)^k${ 捷克斯洛伐克规定,学生受完八年基础教育后,必须再接受二年中等技术教育,才能走上工作岗位。1983年起,凡没有大学和中专以上文凭者,一律不能直接参加工作,要经过职业培训才可就业。捷克斯洛伐克实行学徒工培训,一般为二至四年时间,时间长短视今后从事的工作复杂程度而定。大部分徒工二至三年后即能胜任实际工作。为了使今后的体力劳动者受到尽可能高的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教育大纲的内容和结构都是经过精心制订的。大纲中的科目有社会科学、数学;自然科学、和语言学。它们是根据各个部门徒工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安排的。徒工培训包括三个基本部分:一般理论学习、专业理论学习和专业实际操作训练。学徒工学完专业后必须通过考试领取学徒证(相当于高中毕业水平)。
~SKV% Vf28R,~m 3工会业务教育
awYnlE/Z1 捷克斯洛伐克认为工会只有提高干部的素质,才能真正参与社会和经济政策的决定,处理好工会同党,政府、经济领导机关的关系,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因此,他们都十分重视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注意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的培养和工会业务的培训。教学内容主要有:马列主义理论、劳动经济学,企业管理,劳动法,社会福利政策(劳动保险,保健)、劳动保护、劳动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工人运动史,工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工会同国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关系,工会的组织和领导方法。还包括工会工作的艺术:如如何演讲,如何主持会议,如何解决纠纷等等。基层工会干部学习的内容更具体些。捷克斯洛伐克根据工会十一大的精神培训基层工会主席,确定了九个题目:(1)企业工会的作用,(2)工会同党的关系,(3)工会同行政的关系,(4)怎样组织会员大会,(5)工会中央理事舍怎样参加图民经济工作,(6)工会怎样参加企业计划工作,(7)工会在党的思想和文化教育中的作用,(8)企业工会怎样关怀职工福利,(9)基层经济核算和检查。
1Q[I $=-F rw:z|-r 捷克斯洛伐克工会办有短期训练班,规定工会干部每五年必须学习一次。有一个月的,也有一年的。学习内容60%是党的方针政策,40%是工会业务知识。
['~E _z ylFoYROO 4工会学校教育
6-"@j@l5< 工会学校是对职工和工会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工会业务教育的重要阵地。捷克斯洛伐克从中央到共和国/州/县/区各级都有工会干校,分别培训各级工会干部。工会学校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育目的和具体的授课计划。捷克斯洛伐克工会中央干校同正规大学合作办校,高等学校到工会学校办学,工会学校到高等学校开课。捷克斯洛伐克工会中央干校同著名的查理大学合作培养马列主义基础,宣传教育,文化理论方面的大学生。
l(&3s:Ud XPJsnu 不少工会还自办职工业余学校及各种类型的干部进修学院,主要是培养学员掌握政治,管理和科学技术专业知识,为各经济部门和工厂企业输送干部。工会干部教育采用多种教育方式进行:有住校、‘函授,脱产、半脱产,业余时间学习。捷克斯洛伐克工会中央学校办的大学班,采取四年函授,一年住校。该校受国家教育部委托办的社会法律、综合经济两个中专班,则采用四年函授。学习方法不是采取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方法,而是采取多种形式。捷克斯洛伐克工会在学员完成专题学习后必须进行实习。实习的方式是各组自选专题“表演”,然后大家评议。例如以怎样处理工会与厂长的关系为题,小组中有的扮演厂长,有的扮演工会主席,共同处理发生的矛盾。然后把“演出”时摄下的录像放给学员看,让大家评议哪些处理得好,哪些处理得不好,这种学习方式效果很好。另外,工厂企业还选派职工到外面去学习,如请大学代培,职工去大学学习一至四年,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费用则由派出单位支付。也有的请教师、专家、工会领导人以及有关人士到工厂企业来讲课,课时根据需要而定。捷克斯洛伐克采取从上到下进行专业培训,由上一级工会领导人培训下一级工会干部。中央理事会定出几个题目,由中央书记处分工准备,经过讨论后向产业工会和州工会领导成员讲课。产业工会领导人也有责任到工厂去讲课。请进来派出去也包括请国外专家来讲课,派本国各级工会干部到同外去学习。
9i9'Rd`g Q,pnh!.-c 随着生产的发展;教育设备也日趋现代化,不少学校用电化,声像设备进行型象化教育。捷克斯洛伐克工会中央干校兹列尼采分校,有—装备三十台小型电子计算机的现代化教室,既用来教学员使用电子计算机,也用来考核学员学习成绩。例如考核学员学习成绩时,学员根据试卷在计算机上作答案,最后由控制台将学员答案公布在屏幕上。这样做能有效地鼓励和督促学员的学习。
G;RFY!o uJxT)m!/ 工会学校教师有专职和兼职两种。专职教师一般由工会中央理事会任命和学校招聘,经费由工会中央理事会拨发。对这部分老师要求较高。工会高等学校教员中,许多人有博士、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等头街。因为是培训工会干部:所以要求教师具有工会知识。兼职老师包括党、政府、工会的领导人、大学教授、知名社会活动家、学者和一些大企业的经理。他们把培训职工,为职工讲课视为光荣的社会义务,所以授课只收取的报酬。目前,捷克斯洛伐克工会普遍主张采用兼职教员,特别强调工会干部任兼职教员,他们认为这种方法既节省费用又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捷克斯洛伐克西捷克州政治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人员仅15人,兼职人员却有150~160人。工会干部培训班只有一名专职班主任,每年聘请兼职教师。捷克斯洛伐克工会中央干校兹列尼采分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只6人,讲课的教员大部分是工会中央理事会各部门的干部。
=rL%P~0wq An0DqjR 据统计,捷克斯洛伐克750万职工中,有140多万受过中等教育,46万人受过高等教育。
5"~F#vt AkMP)\Q 捷克斯洛伐克职工文化教育工作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理论脱离实际、教材陈旧,培训质量不高、培训周期超过计划期限:有些部门对职工培训工作还不够正视,学习时间得不到保证,特别是女职工的培训工作较差。教学设施和器材缺少,组织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重数量不重质量等等都影响了培训工作的开展,削弱了教育工作出实际效果。这些问题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会职工教育方面的通病,有待采取措施解决。
[ 此帖被摩拉维亚在2019-09-09 13:1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