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不怕黑 华约政协主席团第二副主席兼执行局书记 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兼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 级别: 中央常务理事 精华: 0 发帖: 7208 爱心: 4377 点 金钱: 74739 卢布 好评度: 0 点 国籍门派: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在线时间:16250(小时) 注册时间:2014-12-06 最后登录:2024-05-16 | 政党向国家、中央向地方、政府向企事业下放权力,以解放国家、地方、与企事业,给其最大可能限度的自由,分别实行国家、地方、与企事业的自治。 Hva2j<h 自治即行直接自由民主,并让法治来制约自由民主权利,是自由、民主、法治三位一体的直接市场政治。同时用宪政法治或行政法治的手段(即通过立法与司法,下同)调整政党与国家、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事业之间的关系,用自由民主的手段(包括选举自由民主、舆论自由民主……下同)直接制约自治权力的行使。这样,既可以充分调动、发挥和形成国家、地方与企事业的积极性与活力,又能避免对其失控,而且是控制得更为直接有效。 T[0V%Br{d+ 国家的权力体系具备高度“分层化”特征:政治市场的社会资源分层明显性高于经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均衡性则低于经济市场。正如一个村、一个乡镇形不成一个完整的经济市场,人们的经济需求必须出村、出乡镇,到市、县才能够基本满足一样;实行自治(即行直接市场政治),一个小村、一个小乡镇、一个小企业、一所小学校,规模范围太小,社会资源总量有限,形不成一个完整的政治市场;一个大省、一个大国、一种全国性大行业,则规模范围太大,信息极不对称,容易造成政治市场混乱扭曲。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传统和国民的素质等相适应,在中国,惟有几千个县及省辖市地方、几千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几千所国有大中专院校……规模范围适中,适宜实行自治。即在中央集权的背景下,各种独立直接临民的公共行政、公共企业、公共事业单位都成为自治的政治、经济市场主体。这么众多公有制行政、企业、事业组织和权力之间的互相竞争,必然给整个国家带来极大的活力。有道是举一反三,为了简要起见,本文仅以地方自治为例进行论述: X0y?<G1(a 确定县及省辖市作为地方自治实体。封闭的自治权力系统不宜太大,否则不利于直接自由民主与政治效率。建国以来,在历次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中,都是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作为地方的代表。考虑到我国广土众民的现实,省在人口和疆域上可和欧洲强国相提并论,足以立国,把省作为地方自治实体,既难以克服直接自由民主固有之个体偏好、信息不对称……缺陷,又不是提供地方性公共品的合适规模范围。地方性公共品限于一定的区域,只有特定的人群才从办理这些事物中受益,这些事物是诸如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地方教育、社区医疗、市政建设、市场管理之类。我国的县及省辖市规模之大小合适,既较易克服直接自由民主固有之个体偏好、信息不对称……缺陷,还基本上是提供地方性公共品的合适范围,极少数不合适也容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X,RT<GNNb 国家治理与地方治理分属于两个治理层次的问题,不能混淆起来眉毛胡子一把抓。应建立中央与地方(县及省辖市)两级分权治理政府,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都直接临民,治理的地域和人口重叠。完善中央集权,彻底加强中央垂直管理,设立直接分布到县及省辖市的垂直执行机构。中央政府逐渐建立自己的法律与政策执行机构,在自己对民众承担责任的领域直接执行自己的法律与政策。这就需要划分中央政府派出的行政、执法机构与地方政府管理的事项的范围,并使其具有执行力。在若干地方设立跨省市的督察机构,如土地、环保、治安、食品督察等方面。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应当把主要精力用于直接监督地方政府。减少政府行政层级,撤消地(市)与乡(镇),改为省、县派出机构。其名称分别为行政公署、行政办公室,如湖南省人民政府怀化地区行政公署、洪江市人民政府沅河乡行政办公室。中央在县及省辖市地方直接设立与之平行平级的国家行政督导执法处或署(下设各类科室或处),以及另外单独的科或处级机构国家环保局、国家质监局、国家财税局等。虚化省的实体地位,实现省级政府的中央化,使其成为中央政府的政策执行机关。省级领导权力的基础全在于中央,省为中央的块块,部为中央的条条,条块冲突可以依靠中央协调。在财税体制方面,中央和省重新合灶吃饭,建立中央、省与县及省辖市为代表的地方之间的分税制。立法体制方面,省的立法权下放到县及省辖市。 (O8,zqP9l 确保地方自治。县及省辖市作为地方的重心,地位同为地方自治法人;在县及省辖市,逐步发展地方直接自由民主政治,中央、省间接自由民主政治和地方直接自由民主政治将分开。中央不采用人事、行政、财政上的手段来控制地方,依靠立法和司法手段来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控制地方政府。如通过执行全国性法律、向民众提供救济的方式,间接对地方政府进行约束。立法是中央政府控制和监督地方政府最为直接的工具,可以使用立法权来创建、废除、重塑和修订地方政府的权力;或给地方政府发布通告,对其如何履行多种多样的职责进行建议和指导。若当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发生冲突时,将通过司法审查在法院解决。通过法治就能有效地规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对地方拥有绝对的立法、司法权优势,地方则对民众拥有绝对的行政权优势。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尽管地方政府数量众多,却不存在一个系统中人事、行政、财政手段的控制幅度不能太大,需要增加中间层次问题。这样,地方自治既可改善政治治理,夯实政权基础,又可减少行政层级和间接临民的官员,降低政治治理成本。虽从表面、暂时上言,可能有损中央集权之既得利益;但有利于调动县及省辖市地方积极性,通过市场科学优化资源配置,促使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下沉。并若从根本、长远计,却也会通过促使精英下沉来达到一种新的利益平衡,实现我们提倡多年而求之不得的充实基层之愿望,加强直接临民的国家治理第一线力量,更有益于天下大治,巩固中央集权。 L!;^#g 这种地方自治实体,规模小且分散,数以千计,不会导致在我国历史上东汉、唐、清末,大致相当于现在省这么大左右的区域,从中央行政区演变成最高地方政治实体之局面。如唐朝的藩镇割据和晚清地方坐大,中央难以掌控,最后形成分裂割据或酿成严重的治理危机。再如,西汉初汉高祖刘邦通过将近亲分封到各战略要地来控制全国,到汉文帝时这些同姓诸侯王已渐渐形成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团,对中央权威造成极大威胁。在此严峻局势下,太傅贾谊就建议用“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办法解决。但汉文帝没有接受,他死后不过三年,便发生“七国之乱”,西汉王朝为此付出巨大代价。这一建议被后来的汉武帝所采纳,同时又“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即允许诸侯领用封国内所出的租税,政事却由中央委任者治理,使其彻底丧失了对抗中央政权之力。而东周春秋战国的分裂割据,则出于行封建制,缺乏中央集权。前者为中央与地方双向控制,操作得当,成为良性互动;操作不当,则或中央独大,形成集权;或地方坐大,分裂割据。后者为中央与地方单向分离,天长日久,分裂无疑。 LkJ$aW/ 一个国家中央与地方的政治治理结构,包括中央、地方、民众三方。集权政治治理下,是中央、地方、民众三方博弈;分权政治治理,则为中央与民众、地方与民众、中央与地方三个双方博弈。前者博弈复杂化,难以多赢;后者博弈简明化,易达双赢。这样,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民众之间就构成一个“稳定三角”。即民众通过民主途径同时约束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中央政府通过立法、司法和向民众提供救济的方式约束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则分别就其法定职能向民众承担责任。在此后种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分权政治治理结构下,非党人士于少数县及省辖市获取地方的政治治理权也未免是件坏事,其对执政党构成一种现实压力,可真正促使我们从严治党,改进地方的政治治理,及早夺回失地,而不至出现前苏联那种执政党因长期缺少竞争压力退化腐烂,一旦积重难返则最终丢失政权之局面。 VLcyPM@"Q! 四、结论 |H ^w>mk 一分为二辨证的看待西方国家资本主义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平行对等性分权制度,其必然也有它所值得肯定的方面。比如,通过权力自由民主性竞争来制约权力,就是已经被政治实践证明极其有效的权力制约方式和手段。再如,实行地方分权自治,也是已经被政治实践证明能够有效提高地方政治治理效率的纵向分权制度安排。“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些至今已经十分成熟的制度安排,明显是遵循客观政治规律,经历了许多政治实践经验教训总结而来的,具有科学合理性,值得我们借鉴。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两权分离和一党制非平行对等性分权制度的优势,正是西方国家资本主义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平行对等性分权制度的缺陷,而他们的优点则是我们的缺点。建立一种二者兼顾的权力分权制度是件很困难的事情,西方国家即使已有几百年的“多党制”政治实践历史也未能做到这点,但从我国多年实行“一党制”执政的政治实践经验看,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条件比“多党制”更有利。我们认为,中西方权力分权制度的优劣是可以互补的,并建议按照这种互补性在我国推行两种不同形式的权力运行制度。其关键在于,先要合理区分界定党和国家以及中央与地方的上、下位权的职能范围,再就是确定政治权力领域不同方面不同层级所适用的权力运行制度。事实上“一党制”国家要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完全可以不需要依靠多党制那种对抗斗争形式,而只需要通过上、下位权的划分,以及采用相应不同的权力运行制度对权力者进行选择、激励和制约。这样的上、下位权划分以及把党组织的权力确立为上位权有着两大极其重要的意义: xClRO,- 1、有利于建立新的权力运行制度。在上、下位权范畴被明确后,通过将上位性权力政务官与具体利益隔离,避免民粹主义干扰和防止腐败滋生,对其实行比资本主义自由民主更广泛更真实的社会主义自由民主选任制,而下位性的权力委任制,以及权力政治决策和执行的过程,则正是民主集中制的适用范围。两种权力运行制度同时存在并不矛盾,反而是能够兼顾权力运行的集中统一和民主分权两个方面,既更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的宏观领导,也更利于充分调动发挥国家人大、政协、政府、地方、企事业单位等各个方面、各个层次权力组织机构的积极性,提高国家治理效率。 2#z=zd 2、有利于确立党组织在国家权力中的崇高、纯洁位置。由于下位权能够关在上位权控管的笼子里,而上位权则能够隔离在下位权及其具体利益的笼子之外。这样首先是能够避免党组织领导和干部随意接触具体利益,使其从此失去各种特权。其次是党与国家权力组织机构之间划分宏观领导及监督权与具体执行权的界线后,可以建立起明确的可实施操作的党委领导及监督责任机制。党委作为责任者和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接受同级纪委和人大监督与问责,使党组织及其领导人接受人民监督及党内监督具体化,而不是空洞的、抽象的。中国共产党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和特权,在权力竞争与监督的动力及压力下,便于促进党员领导和干部勤政、廉政,将对国家政权廉政建设和端正党风起到重要的作用。 ";PG%_( 这样的变革,当然必须十分谨慎,循序渐进开展,但也不能瞻前顾后,踟蹰不前。其突破口可以从实行地方分权自治开始。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曾指出:“在英美,人们将国家的力量与繁荣归因于众多的理由,但他们都将地方自治的好处摆在第一位。”[12]西方诸多自由民主国家的政治发展历史经验表明,地方自治乃自由民主社会之基石,今天,那些实行联邦主义并被认为是自由民主社会典范的国家,诸如美国、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奥地利等,都有着坚实的地方自治传统。中国之自由民主政治转型恐怕也离不开从分权自治始。当每一个地方县及省辖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大中专院校都能奉行自治,都能实践自由民主治理方式的时候,再举国实现社会主义自由民主便是水到渠成。届时,按照一国两制的架构,内地地方县及省辖市实行自治,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别仅在于经济基础及意识形态,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济基础以私有制为主体及意识形态为资本主义;内地地方县及省辖市经济基础以公有制为主体及意识形态为社会主义,台湾地区则还多了一条拥有军队。 8yE!7$Mj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提出了“党政分开”和向地方及企、事业单位放权的问题,而且始终不渝地坚持了这样的思路。但邓小平绝非是要搞西方国家的“党政分开”模式放弃党的领导,他明确地说过:“现在提出党政分开,但不管怎样还是共产党领导,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13]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