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不怕黑 华约政协主席团第二副主席兼执行局书记 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兼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 级别: 中央常务理事 精华: 0 发帖: 7196 爱心: 4375 点 金钱: 74619 卢布 好评度: 0 点 国籍门派: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在线时间:16250(小时) 注册时间:2014-12-06 最后登录:2024-05-04 | 李少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修宪工程 ——宪制变革的一种控制方式 0 摘要: 宪制性变革推动宪法发展,自身亦受到宪法的控制。设置国家监察委员会是重大的宪制变革,它是中国共产党推动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尤其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是中国共产党的宪法工程。重塑监督权的逻辑并非民主,而是来自主权者在场逻辑和公民自由保障。国家监察委员会将党内外的监督权力体系化,形成“行政——监察”二分的主导结构。修宪存在显性与隐性两种路径。试点对制度设计的合法性与改革空间产生影响,成为推动政治过程发展的动力。修宪需要达成政治共识,亦需要民意的积累。改革的诸多举措都是围绕着积累民意和凝聚共识展开,其方式是通过政党政治和政府过程。我国宪法属于较为典型的柔性宪法,需要重建对宪制性变革的控制机制。形成完备的修宪工程理论,使宪制变革受宪法和宪制约束,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宪法工程所需要的理论框架。 9@q!~ur 关键词: 修宪工程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试点 宪法工程 柔性宪法 Qb>("j~Z j$/#2%OVN 引言 ED79a: w@Q~ax/ 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和国家权力监督体系,其中重要的举措就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理论界一般认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国家机构增设与结构调整,而是宪制结构的一种变革。[1]如何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是不得不回答乃至需要提前回答的问题。针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制度设计是一项宪法工程。改革带着强烈的政治目标,是政治活动参与者的意志表达,而制度设计需要充分的理论储备、经验提升和动力支持。它们凸显了改革的复杂性、结构性与系统性,这种改革自然不能是无序乃至失序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受到哪些宪法性约束?改革过程如何循宪法和宪制而推动?针对宪制的变革如何受到宪法的控制?这就需要回溯改革的历程并分析改革的路径,提出有说服力的理论范式。 (}>)X] 在已经铺开的改革试点中,省级以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形式初现,揭开了这一机构的面纱。改革试点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但国家机构的变革并非只是实验性的——制度试验的正当性同样依赖宪法工程之规划,试验的意义在于获取经验、动力和试错,它具有推进改革的意义。全国性的机构设置与权力配置的变化就意味着某种形式和某种程度的宪法变迁乃至修改。[2]目前有关修宪的认识已经趋于主流,[3]但修宪绝非单一事务,亦非仓促的局部选择,必须要有全局性思考,启动修宪工程就迫在眉睫。所谓修宪工程,不只是对修宪过程和程序进行系统化表述,更是对修宪的动力、内容、过程与结果进行整体性表述,并在其中发现宪法的功能。它不仅是为了因应改革之需要,也是为改革提供更加充分的合法性资源和动力机制,还是一种来自宪法的对改革的控制。 cNmAr8^} 宪法修改是对既有宪法规范的某种形式的变动,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宪法修改是否成立的争议,[4]但现代宪法基本接受了修改的必要性与程序性。宪法所面对的最大现实压力在于凝固的智慧也有有限性、不完整性与滞后性,所以修宪成为政治活动参与者的一种重要选择。然而,修宪却非政治意志的恣意表达,而是受到重重限制。施密特认为,“宪法修改”一词很不准确,因为它并非对宪法的修改,而只是涉及宪法法规的修改,真正意义的宪法修改是尊重宪法的宪法修改,不只是包括了尊重宪法修改程序。[5]提出并运用修宪工程,正是为了正确理解和有效运用修宪这一工具。修宪工程需要回溯到改革的动力来源、目标设定以及改革过程,揭示政治活动参与者推动民主过程所受到的形式与实质意义上的控制,回答改革如何在宪法控制之下推动宪法发展的问题。 _/}$X"4 本文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论述修宪工程的动力、形式与内容,说明建设修宪工程之于我国宪法发展和中国共产党推进宪法工程的理论意义。文章亦综述了此次修宪的准备过程,并预测其效果。为此,文章的正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从监督权力的逻辑基础入手,论证监察委改革是中国共产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的新发展尤其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新举措。这是修宪的主要动力。第二部分阐释监察委改革的修宪形态,说明显性修宪的安排结合试点改革之后的复杂性,而这个过程正是修宪之准备。第三部分阐释修宪所需要凝聚的共识和积累的民意,这是修宪工程的内容。第四部分重回基本理论,总结修宪工程控制宪制性变革的逻辑结构以及它对理解宪法功能与地位的意义。最后是结论。 6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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