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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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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厘清国企改革的几个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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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东京 G6.lRaP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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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上有关国企的文章我十年未跟进,不是不关心,而是在我看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决定》对国企改革已说得够清楚,料定不会再有人讲出什么我不知道的新话。其实,国企改革到今天,重点已经不是怎么说,而是怎样抓落实。我写这篇文章,不在标新立异,而是想就目前大家争论的问题谈点一家之言。 ;F|#m,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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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说的,是近来学界批评的所谓“国进民退”,千夫所指,认为是改革“回潮”。不隐瞒我的观点,这批评本人不苟同。改革开放以来,国企不仅已完成改制,而且也从某些一般竞争性领域陆续退出,摆着的事实有目共睹,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吧!上世纪90年代,大大小小国企近30万家,到今天央企仅100多家,省属国企虽有但为数不多,而地市以下国企更是凤毛麟角。国企数量不断减少,“国进民退”从何说起呢? :R`e<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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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有此看法,当然不是空穴来风。所谓“国进民退”, 据我揣测,大概是指某些行业国企集中过多;或是规模太大排斥了中小企业竞争,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垄断”。不错,国企目前的确是集中在国家安全、自然资源与公共产品等领域。而所以如此,这是由国企性质与定位决定的。国家安全与公共产品,民企不提供当然得由国企提供;而现在大家争论的焦点是,自然资源领域是否也应让民间资本进入。 zO2=o5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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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国企规模过大,这批评也是毫无道理。不要说国企,难道民企不一样?不希望自己做大做强?由此看,企业“大”本身不是问题,垄断也不是问题,世上哪家企业不想垄断一片市场呢?不过话说回来,垄断与垄断有不同,有的是靠专利技术垄断;有的是靠营销策略垄断;有的则是靠行政权力垄断。经济学讲反垄断,并不等于反“大”,也不是一般性地反垄断,而所要反对的只是行政垄断。 182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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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煤炭业为例。前两年某地推动煤企整合,媒体一度炒得沸沸扬扬,很多人指责是典型的“国进民退”。我曾专程去调研过,不怕人拍砖,说实话,政府此举我认为无可厚非。想想吧,小煤窑遍地开花而矿难频频,人命关天政府能坐视不管么?在外人看,该地整合煤企确实是国企兼并民企,但事实上,政府的本意并非要“国进民退”,不过是想用装备先进的企业兼并落后企业而已。 3G[|4v?[<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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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历来是不赞成搞行政准入限制的。不光是资源产业,其他如电信、金融、保险等我认为也应一律放开。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不需要定规则,规则要定,但只能就生态、环保、技术等方面立标准,不可搞所有制歧视,只要达到标准,企业无论姓公姓私皆可进入。就像高考,人人可以考北大,不管你家庭背景如何,英雄不问出身,上了线就可录取,否则你家里再有钱也与北大无缘。 Z3y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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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国企的另一种批评,是关于“高管的薪酬”。目前国企高管薪酬虽有高有低,但整体偏高恐怕是事实。于是人们要问:高管的薪酬是否与他们的贡献相匹配?是的,薪酬是应与企业业绩挂钩的。然而困难在于,国企的业绩不仅与高管的贡献有关,同时也与政府的政策支持有关。两者很难分开,这样高管的贡献便无从界定,而其薪酬是否偏高也就说不清了。 '4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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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清归说不清,不过薪酬与贡献明显不符的例子还是有。说我知道的,有位朋友原来在政府任职工资一年不过几万,但调进国企做高管,摇身一变则年薪百万,这能说是与他的贡献有关么?说过多次,我并不嫉妒别人高薪,而我不赞成的是现在这种董事会决定薪酬的机制。经济学有个“分粥原理”,说的是粥可以由你去分,但为了公平必须让别人先取,最后一碗归你。同理,如果一定要由董事会定薪酬,可以,但董事或高管的职位就得拿出来竞争,不然高管自己给自己定工资绝对不合适。 BhYvE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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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个问题,是公司的治理结构。是老话题了,前些天参加党校国企班学员座谈,想不到今天还有争议。有两个焦点:一是董事长与总经理的矛盾怎样化解?二是党组织在公司内部的功能如何定位?关于第一点,公司法其实说得很明白,董事会是受股东会委托代行所有者职权;而总经理是通过董事会授权而行使经营权。这样看,董事长与总经理各安其职,不应该有矛盾。可现在的问题是,总经理并不由董事会聘任而是由国资委选派。无授权关系,总经理怎会听命于董事长呢? TQu.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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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分析,化解董事长与总经理的矛盾并不难,只需一招,即国资委后退半步,不再直接选派总经理,而让董事会去聘,这样总经理要对董事会负责,彼此就不会再有矛盾。倒是国企党组织的定位要难一些,外国没有,是中国特色。我的想法,应让企业党组织行使监事会的职能。理由是,国企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会,董事会可以监督总经理,可谁来监督董事会呢?当然,国资委可以监督,可那只是外部监督,若内部再有党组织监督,双管齐下岂不善哉! 'ieTt_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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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为中央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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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Posted: 2012-08-15 14:31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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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国企改革很多地方走的路子过于极端,转型的过快结果导致发展调整没有跟上!大批国企的股份制改造其实多数都是很失败的,激进的转变也使得一夜之间很多国有资产流失的不知所终。
对分裂主义,反动阶级就要实施专制!!!
顶端 Posted: 2012-08-15 16:52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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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因为当时的情况过于激进化了,和当时苏联解体后大批国有企业转入股份制一样,使得一大批人中饱私囊!
对分裂主义,反动阶级就要实施专制!!!
顶端 Posted: 2012-08-15 20:28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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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在当时国企改革中起到的作用不是很大,当时国企改革基本上都是落实厂长负责制!很多大型企业都是厂长兼任书记,或者是某一副厂长兼书记,实际权利还是在厂长那里,直到后期大多数原先的厂长摇身一边成了某某总经理某某董事长
对分裂主义,反动阶级就要实施专制!!!
顶端 Posted: 2012-08-16 14:23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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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如果独立于实际负责人的位置,那就是空招牌!行政职位党委书记最大,可是没有什么实际的东西
对分裂主义,反动阶级就要实施专制!!!
顶端 Posted: 2012-08-17 08:46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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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其实这个是很矛盾的事情,如果党的机关与企业高层管理分开行使职责,则很容易导致二者之间公开的对立!行政事业上党领导一切,经营体系中厂领导负责,其实初衷和想法是好的,但是现实来看不太容易行使
对分裂主义,反动阶级就要实施专制!!!
顶端 Posted: 2012-08-20 08:48 |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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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要怎么看了,当初不是也实行过这样的情况吗!但是结果如何了!!最终还不是由一个人来担当了
对分裂主义,反动阶级就要实施专制!!!
顶端 Posted: 2012-08-21 08:33 |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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