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列信徒 华约政协主席团第一副主席兼纪律监察委员会书记 苏共中央第一书记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部长会议主席 国防委员会主席 级别: 总书记 精华: 2 发帖: 8952 爱心: 3177 点 金钱: 23 卢布 好评度: 0 点 国籍门派: 苏联 在线时间:2822(小时) 注册时间:2007-11-26 最后登录:2024-05-05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新义洲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一章 政 治 KyQX!,rV 第 1 条 新义州特别行政区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行使主权的特别行政区。新义 j ?(&# 州特别使行政区归属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J
S_]FsxD 第 2 条 国家授予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独立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46&/gehr 第 3 条 国家保证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50年不变。 KMjhZap% 第 4 条 国家保障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和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R!N%o~C2- 第 5 条 国家保护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和外国人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P}7 'm
M 第 6 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家的各内阁,委员会,省,中央机关等,不得参与 W1=H8O 干涉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的事业。新义州特别行政区人员的任免,由行政区 `lt"[K< 长官任免。 'u b@]ru| 第 7 条 朝鲜政府视需要在新义州特别行政区驻屯军事人员。驻屯部队的目的在于维 P(z++A& 持社会秩序,发生灾祸时进行救助等。 A=wh@"2 第 8 条 新义州特别行政区的外交权归朝鲜中央政府所有。新义州可以在国家允许的 OH(waKq2I 范围内,以特区的名义进行对外活动,新义州特区可以发 行自己的护照。 n#OB%@]<V 第 9 条 新义州特别行政区使用朝鲜语言作成官方语言。用外文写就的正式文件必须 -pXSSa;O9 附有朝鲜文的译文。 =$Nq 第 10 条 新义州特别行政区不容许其他国家的政治组织在特区内进行活动。 ?m?::R H 第 11 条 朝鲜政府有权在发生战争、武装叛乱的时候,宣布新义州特别行政区进入紧 kq,ucU%>p 急状态能。这个时候可实施全国通行的法规。 q(2'\ _`u K&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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