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f 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主席团委员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家安全部第一副部长兼捷尔任斯基警卫团团长 级别: 中央理事 精华: 0 发帖: 1581 爱心: 381 点 金钱: 15810 卢布 好评度: 0 点 国籍门派: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在线时间:121(小时) 注册时间:2009-05-01 最后登录:2024-04-30 |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公安部】 0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征服者 执行置顶操作(2009-06-12) [attachment=22402] b`'
;`*AN+ 5 ,HNb gxiJ`.D= 公安机关职责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 #i?TCO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j"]%6RwM]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 JN@4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Aka`L:k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o3yZC z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ObpOFb%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mDhU wZH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u; B[qH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WclQ!(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KMck=#B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Ti?(n#M>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kdfY'u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9;jfg|x1[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K4~dEZ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Nz8iU@!a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cXrD+
1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dbR4%;<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OJQFu%4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H!N,PI?rn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am=56J$ig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pb3
Fm{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x!J L9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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