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不怕黑 |
2018-03-14 21:27 |
[摘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已经形成,并且在不断深化发展,走向成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具有客观真理性、普遍适用性、严谨逻辑性和科学预见性。它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基础,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理论渊源,体现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实质。 .[r1Qz7G c(b2f-0!4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实践基础理论渊源精神实质 l(Y
a,/4 Or#KF6+ut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党和人民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 L\hid/NL 00B,1Q HP 作为自成体系的科学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正确地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属性和规律所在,揭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人民性或社会主义属性以及共产党的依法执政规律、法治社会的建设规律和人类法律发展的历史规律,因而具有客观真理性;它完整地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既统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又涵盖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制度、法治文化,因而具有普遍适用性;它有机地建立于内部各有侧重但又高度统一的法治理论子系统之上,既拥有法律规范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的子系统理论,又具有法律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的子系统理论,还包括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理论内容,因而具有全面系统性;它有效地联结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所有范畴和规律,既关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又看重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因而具有严谨逻辑性;它具体指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梦想,因而具有科学预见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已经形成,并且在不断深化发展,走向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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