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列信徒 |
2011-03-01 00:00 |
根据论坛新颁布的条例,考勤次数现在调整如下: 国家一级、二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2次。 L!Y|`P#Yr 正部级、副部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0次 _j, Tc*T 担任正式职务的正厅级、副厅级和正处级干部,每月须考勤8次。 # atq7tX 担任非正式职务的文职干部,不用考勤。 jD S\ 国防部长、副部长,每月须考勤12次。 其他将官,每月须考勤10次。 :[n~(~7? 担任师级职务的校官,每月须考勤8次。 ?l6yLn5si^ 担任团长职务的军职干部和军校学员,不用考勤。 1sj7]G]`k a^J(TW
/ 2011年3月第一次签到——马列信徒(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主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