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列信徒 |
2011-01-01 00:00 |
根据论坛新颁布的条例,考勤次数现在调整如下: 国家一级、二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2次。 ]c
v|dc= 正部级、副部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0次 bM5V=b_H 担任正式职务的正厅级、副厅级和正处级干部,每月须考勤8次。 nSh~mP 担任非正式职务的文职干部,不用考勤。 (3$DUvx7 国防部长、副部长,每月须考勤12次。 其他将官,每月须考勤10次。 QcX\z\'vg 担任师级职务的校官,每月须考勤8次。 ?%su?L 担任团长职务的军职干部和军校学员,不用考勤。 K!qOO IY8<
^Q'] 2011年1月第一次签到——马列信徒(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主席) ~4Gc~ " jUKMDlH N$#~& 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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