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列信徒 |
2010-12-01 00:02 |
根据论坛新颁布的条例,考勤次数现在调整如下: 国家一级、二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2次。 ?z
u8)U 正部级、副部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0次 E4xa[iZ 担任正式职务的正厅级、副厅级和正处级干部,每月须考勤8次。 qIqM{#' ^ 担任非正式职务的文职干部,不用考勤。 0ZO2#>gh$ 国防部长、副部长,每月须考勤12次。 其他将官,每月须考勤10次。 Du){rVY^d 担任师级职务的校官,每月须考勤8次。 Lj;2\] 担任团长职务的军职干部和军校学员,不用考勤。 `9.r`&T6K 1-QS~)+ 2010年12月第一次签到——马列信徒(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主席) _J [P[(ab Y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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