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者 |
2010-10-01 01:02 |
所有老挝门派成员请注意,不分军职文职,统一在本帖下考勤! ?5{>;#0Z >qF CB\( qo|WXwP2 根据最新版《华约军事论坛组织条例》 m|G'K[8 .p(T^ m2A* 请老挝文职人员跟帖进行考勤登记。跟帖形式如:“XXX,2010年4月考勤第2次。” $b mLu=9 7"C$pm6 =y!$/(H 附 录: y_?Me] p }~qf 考 勤 制 度 ){b@}13cF ?[lV- 第一条 各国须建立考勤制度,以保证各级干部的出勤率,提高责任感。 pJtex^{!: g?ULWeZg5 第二条 为了防止利用考勤制度灌水,减轻论坛负担。考勤帖应该仅保留一年用于统计,每年年初可以清除前一年已经统计过的考勤帖。 q*>&^V $M 1{JV}O 第三条 考勤的标准如下: [)TRTxFb 国家一级、二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2次。 &e!7Z40w@& 正部级、副部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0次 j{Q9{}<e 担任正式职务的正厅级、副厅级和正处级干部,每月须考勤8次。 q?8|
[. 担任非正式职务的文职干部,不用考勤。 % S os Dg?:/=,=9r 国防部长、副部长,每月须考勤12次。 BT"XT5@ 其他将官,每月须考勤10次。 sL$:"= 担任师级职务的校官,每月须考勤8次。 .yEBOMNZ 担任团长职务的军职干部和军校学员,不用考勤。 ^RI?ybDd :n-]>Q>5=k 第四条 考勤合格与否是晋升的重要依据。 VF ys.= 第五条 各国可以建立工资制度来促进考勤制度,但不主张对超勤进行奖励。 [;J>bi;3N 第六条 可以请假不超过3个月,两次请假间隔期不得少于3个月。超过3个月者则办理退役(将官)或转为非正式职务(校官、普通文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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