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列信徒 |
2010-10-01 00:04 |
根据论坛新颁布的条例,考勤次数现在调整如下: 国家一级、二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2次。 rb'Gve W[ 正部级、副部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0次 Ib8i#D V 担任正式职务的正厅级、副厅级和正处级干部,每月须考勤8次。 ;x^,t@ xge 担任非正式职务的文职干部,不用考勤。 <WJ0St 国防部长、副部长,每月须考勤12次。 其他将官,每月须考勤10次。 it@} dZ 担任师级职务的校官,每月须考勤8次。 8M9\<k6
担任团长职务的军职干部和军校学员,不用考勤。 ;
,<J:%s ue"?S6 2010年10月第一次签到——马列信徒(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主席) b,R'T+4[ U]0)$OH5e +~Ay h[V Q;O)>K ~+egu89'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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