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in |
2010-09-01 00:06 |
根据论坛新颁布的条例,考勤次数现在调整如下: 国家一级、二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2次。 *\VQ%_wg 正部级、副部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0次 @Jm$<E 担任正式职务的正厅级、副厅级和正处级干部,每月须考勤8次。 R$6Y\ *L[ 担任非正式职务的文职干部,不用考勤。 DP;B*s4{U 国防部长、副部长,每月须考勤12次。 其他将官,每月须考勤10次。 /SMp`Q88 担任师级职务的校官,每月须考勤8次。 :\80*[=;Z 担任团长职务的军职干部和军校学员,不用考勤。 g-^CuXic 0RoI`>j' "Wi`S; 签到格式: 2010年09月第01次签到---Edwin (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政治局委员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兼国防部长 国家人民军上将) ?9?0M A<[i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