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战神 |
2009-09-24 21:48 |
华约军事论坛组织条例(2011年3月20日第三次修订) AaOuL,l M61xPq8y5 =pO^7g 第一章 总则 $E~`\o%Ev A*2jENgci 第一条 根据《华约军事论坛坛规》,制定本条例。 7M!I8C0!aO HxV=F66"
第二条 为加强论坛的建设,有利于版面的管理,增强论坛成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便于开展工作,实行虚拟职务制度。 I\{
1u XGWSdPJLr *boR`[Ond 第二章 职务等级和军衔详细说明 SiRaFj4s" KIf dafRL 第一条 虚拟职务按职务性质划分为正式职务、准正式职务和非正式职务;按类别划分为文职和军职;按等级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版主级。 gMmaK0uhS eS\Vib 第二条 文职等级设置 SCHP L.n 初级: -q1??u 1、科员 mbxZL<ua 2、副科级干部 h$>-.- 3、正科级干部 [)M%cyQ 中级: +H-6e P 4、副处级干部 ;kQhx6Z 5、正处级干部 ColV8oVnU 6、副厅级干部 TH&U
j1 7、正厅级干部 _Xc8Yg }` 高级: +>{2*\cZ5} 8、副部级干部 1>_8d"<Gd
9、正部级干部 2d #1=+V 10、国家二级干部 KNvZm;Q6 版主级: Uw. `7b>B 11、国家一级干部 wPd3F.<$ QUc= &5 % 第三条 军衔等级设置 ^R7lom. 初级: rdP[<Y9 1、尉官第一级:各国中尉/老挝少尉 4{U T!WIi 2、尉官第二级:各国上尉/老挝中尉 ?%-DfCS 3、尉官第三级:各国大尉/老挝上尉 ^e _hLX\SW 中级: x7&B$.>3 4、校官第一级:各国少校 wr/"yQA] 5、校官第二级:各国中校 H?vdr:WlTN 6、校官第三级:各国上校 FEz-+X<q2 7、校官第四级:各国师职上校/朝鲜大校/越南大校 3*"WG O5 高级: {0wIR_dGX 8、将官第一级:各国少将/老挝准将 t;}|tgC 9、将官第二级:各国中将/老挝少将 JV^=v@Z3 10、将官第三级:各国上将/老挝中将 rNWw?_H-H( 11、将官第四级:苏联大将、军兵种元帅/各国大将/老挝上将 P|tO<t6/9* 特级: *xxx:*6rk; 12、元帅第一级:苏联军兵种主帅/朝鲜次帅/南斯拉夫特级大将 KE5kOU; 13、元帅第二级:苏联元帅/苏联海军元帅/朝鲜元帅/波兰元帅/民主德国元帅/蒙古元帅/南斯拉夫元帅/古巴总司令 Q:G4
Z9Kt 14、元帅第三级:苏联大元帅/朝鲜大元帅 '4+
ur` -hGk?_Nqa/ 6 l|DU7i 第三章 论坛机构设置及权限 9k'7832u 30#s aGV 第一条 华约军事论坛的领导机构是华约军事论坛政治协商会议。政治协商会议由论坛的坛主、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和副版主组成。组成人员一律由坛主直接任命。 /tx]5`#@7] ;~)5s' 第二条 华约军事论坛政治协商会议下设国防部长委员会、内务部长委员会和外交部长委员会。 I(L,8n5 国防部长委员会负责在华约论坛组织军演活动,并统一指导各国国防部的工作。 J s@hLP` 内务部长委员会负责管理论坛新人职务申请,并统一指导各国内务部的工作。 \O3m9,a 外交部长委员会负责与其他论坛的对外联络和交流,并统一指导各国外交部的工作。 A5I)^B<( rxvx MDZ640-Y 第四章 版面机构及职务的设置说明 KK
/tu+" 2>xF){` 第一条 各国版面均仿照历史上和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设立各种国家机构。 np"\19^ en4k/w_ 第二条 各国的领导团队通常由四名领导人组成,分别担任党中央总书记、议会主席、政府总理、国防部长,另设国家元首的国家,国家元首由党中央总书记兼任。如果被任命为版主,则为国家一级干 a
od-3"7[ =vCY?I$P 部,否则为国家二级干部。 zII|9y SuJ aL-; 第三条 各国的职务根据职务性质和职务类别划分为三个基本体系:党职务体系、政府职务体系、军队职务体系。 u^+7hkk VGy<")8D/ 党职务体系包括党的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党务体系的基本职务分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 {0Yf]FQb-a r;.y z I 政府职务体系包括部长会议及其下属的内务部系统、外交部系统、教育部系统和国家计委系统、以及地方政府系统和国家议会系统。 *SbMqASv4G
taHJ u b 军队职务体系包括国防部及其下属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各军区、各集团军、各师。 vAF
"n 军队职务体系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军队指挥系统和军队政工系统。 ,F8 Yn5h K( c\wr\6 第四条 政府职务体系的六个系统和军队职务体系的两个系统的作用说明 ,i?nWlh+ D[[|")Fn (1)内务部系统,主要承担协助版主管理版面内部事务的任务。 r"g
JX 该系统管理部门为内务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下设第一局、第二局和一支准军事部队。 ^B.5GK)! 第一局主要承担政治侦查任务,主要负责向论坛管理员举报政治敏感问题的帖以便及时控制。第一局设局长、副局长各一名,下设两个行动处,每个行动处可设置处长一名,及若干名警员。 p?%y82E 第二局主要管理准军事部队以及承担其他勤杂任务。第二局设局长、副局长、两个行动处,每个行动处可设置处长、副处长各一名,及若干名警员。 m{Wu"
;e Y1W1=Uc uk 局以下机关为对基层的延伸: urs,34h 科员级的头衔为“警长”, ~tS Z%q 副科级的头衔为“初级警司”, J9--tJ?[>o 正科级的头衔为“中级警司”, G#q@v(_b 副处级的头衔为“副处长、高级警司”, TTX5EDCrC 正处级的头衔为“处长、初级警督”, i4Q@K,$ 副厅级的头衔为“副局长、中级警督”, O'p9u@kc 正厅级的头衔为“局长、高级警督”, Uou1mZz/ #?aPisV
X> 准军事部队,安排准正式职务人员。通常为团、营级单位,少数国家可以设立师(相应的第二局升级为总局,局长为副部级)。 y{B=-\O] 其军衔和职务方案如下: e\`&p
中尉,可以任命为排长、政治副连长、连长。 MC&` oX[ 上尉,可以任命为政治副连长、连长。 w,p
PYf/t 大尉,可以任命为连长、政治副营长、营参谋长、营长。 ~]|6T~+]83 少校,可以任命为政治副营长、营参谋长、营长、政治副团长、团参谋长。 ntX3Nt_n 中校,可以任命为营长、政治副团长、团参谋长、团长、政治副师长、师参谋长。 :\`o8` 上校,可以任命为团长、政治副师长、师参谋长。 k<nZ+! M ,GhS[VJjR (2)外交部系统,主要承担版面间交流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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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系统管理部门为外交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下设各驻外使馆。 Gi|w}j
_ 使馆主要承担版面重大活动提前通报,以及负责重大节日的祝贺帖等。设大使(正厅级以上)、参赞(副厅级)、一等秘书(正处级)、二等秘书(副处级)等。 :S{BbQ){] \j}ZB<.> (3)教育部系统,主要管理准正式职务的人员。 9rA0lqr]5 该系统管理部门为教育部,设部长、副部长,下设各大学。 "+R+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