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总理潘文凯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4年10月6日至7日对越南进行了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和潘文凯总理举行了会谈,并会见了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农德孟、国家主席陈德良和国会主席阮文安。两国领导人在诚挚、友好和务实的气氛中就加强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 aZKOY
二、双方高兴地看到,在两国领导人确定的“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16字方针指引下,中越关系正在迅速、全面和深入发展。两国领导人往来频繁,双方政治互信增强,经贸合作成果显著,边界领土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取得积极进展,其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扩大,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相互支持,协调配合。 Xnuzr"4u
三、双方认为,中越两国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具有共同的战略利益。在国际形势深刻演变的背景下,保持双边关系始终稳定、健康和顺利发展,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有利于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两国政府决心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继续秉承16字方针,弘扬传统友谊,拓展互利合作,及时妥善处理敏感问题,把中越关系不断推向新的更高水平。 q8:{Nk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保持高层接触,加强两国各部门、地方和群众团体的友好往来和交流,认真落实双方外交、国防、公安等部门签署的合作文件,切实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深化全面合作,鼓励和支持双方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努力寻求和扩大共同利益;加强双方治党治国和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经验交流,深入开展“中越青年友好会见”活动和促进两国青年一代的交往,加强中越友好的宣传教育。 p"*y58
四、双方对两国经贸关系取得的长足进展表示满意。双方愿继续深化经贸领域的互利合作,扩大大宗商品交易,确保双边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和实现2010年贸易额100亿美元目标,逐渐缩小双边贸易的失衡;抓紧实施双方业已确定的合作项目,积极鼓励和支持双方企业就重大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开展长期合作,努力提高两国经贸合作的水平和质量。双方同意在两国政府经贸合作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专家组,积极探讨“昆明—老街—河内—海防—广宁”、“南宁—谅山—河内—海防—广宁”经济走廊和环北部湾经济圈的可行性。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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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共同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越南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并承诺不对中国使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16条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中国承认越南经济为市场经济,支持越南早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愿同越方共同努力。双方本着务实和灵活的精神,尽快完成双边市场准入谈判。 WZ!WxX>zO
五、双方一致认为,2004年8月两国边界谈判政府代表团团长举行特别会晤,就具体落实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达成一致并签署会谈纪要,有利于进一步增进双方互信,切实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边界领土发生问题。双方同意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将纪要内容落到实处。 dr{y0`CCN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快中越陆地边界勘界立碑进程,指导双方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倍努力,增进互信,真诚合作,力争如期完成勘界立碑工作,早日把陆地边界建成中越两国之间和平、友好与合作的边界。在勘界立碑期间,双方将切实维护边界现状,并严格按照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处理两国边境事务的临时协定》管理边界。 qzFQEepso
双方对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于2004年6月30日同时生效予以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中越关系中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北部湾地区的长治久安,对中越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对两个协定生效后的实施情况感到满意,并强调将继续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两协定的规定,同时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不采取过激和武力行动,共同维护北部湾的和平与稳定,致力于长远合作,造福两国人民。 9_fePS|Z4
双方同意严格遵循两国高层共识和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的宗旨和原则,切实保持克制,双方均不采取任何使争端复杂化或扩大化的单方面行动,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包括不对渔船采取武力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南海局势的稳定。 .Hc(y7HV
双方强调,继续维持海上问题谈判机制并增加谈判次数,坚持通过和平谈判,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办法。在问题解决前,本着先易后难的精神,继续加强共同关心的低敏感领域的合作,逐步探讨在双方商定的其他领域扩大合作。 5efxEt>U
六、越南政府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越南同台湾只进行非官方经贸往来,绝不同台湾发展官方关系。 hh~n#7w~IR
七、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东盟、东盟地区论坛、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发等多边领域的合作与配合,继续致力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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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联合新闻公报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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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邀请,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农德孟于2006年8月22日至26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与农德孟总书记举行了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分别会见了农德孟总书记。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并就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除北京外,农德孟总书记还前往辽宁、广西等地参观访问。 ~|wos-nM
双方一致认为访问获得了圆满成功,将有力地推动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 CzV(cSS9-
二、越南方面高度评价中国在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坚信中国人民一定会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Pv<FLo%u<
中国方面高度评价越南革新20年来取得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成就,坚信越南人民一定能胜利实现越共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把越南建成一个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AM} brO
三、双方对近年来两党两国关系的发展表示满意,并认为,中越友谊是两党两国的宝贵财富,需要努力维护和培育。为增进互信,扩大交流,深化合作,共同发展,双方将继续遵循“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的精神,保持高层互访传统,深化治党治国理论和经验的交流,加强中越友好传统的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两国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各领域及群众团体、地方,特别是青少年之间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 4yaxl\2
四、双方对近年来两国在经贸合作方面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双方决心抓住各自实施新五年规划的机遇,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精神,进一步扩大经贸合作规模,采取措施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共同努力提前实现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00亿美元的目标,积极支持和推动双方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人力资源开发、能源、矿产加工及其它重要产业领域开展长期合作。双方将继续共同推动“两廊一圈”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中方表示坚决支持越南早日加入世贸组织。 :Vg}V"QR
双方签署了《中越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向越南锦普火电厂一期30万千瓦燃煤电站项目提供贷款的协议》。 5]1leT
五、双方一致认为,两国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双方将进一步密切配合,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实现最迟于2008年完成陆地边界全线勘界立碑工作并签署新的边界管理制度文件的目标。双方对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落实情况以及两国海军在北部湾开展联合巡逻予以积极评价,同意加快北部湾跨界油气构造勘采和其他领域的合作进度。双方将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并积极商谈该海域的共同开发问题。双方同意恪守两国高层共识,继续推进海上问题谈判,共同维护南海局势稳定,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以便找到适合的模式和区域。 k>E`s<3
六、越南方面重申,越南将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充分理解和支持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欢迎近年来两岸关系的缓和趋势。越南同台湾只进行非官方经贸往来,绝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中国方面对越南方面的上述立场表示赞赏。 *n(> ^
七、双方对两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合作表示满意。双方重申将继续加强两国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东盟等多边框架下的合作与配合,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促进繁荣与发展。中方再次重申积极支持越南主办2006年第十四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n9A^v`F/
八、农德孟总书记对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以及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所给予的隆重、热情和友好的接待表示衷心感谢,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越南并出席在越南举行的第十四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此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y>8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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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联合公报 w62=06`@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邀请,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陈德良于2005年7月18日至22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胡锦涛主席和陈德良主席举行了会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分别会见了陈德良主席。两国领导人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就如何巩固和加强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广泛共识。 3`HnLD/
访问取得圆满成功,对推动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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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双方高兴地看到,在“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16字方针指引下,中越两党两国关系呈现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双方认为,中越友好是中越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必须十分珍惜。双方同意继续保持高层接触,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加强两国在各领域的友好交往与互利合作,推动中越关系不断开创新局面。 XYx6V
三、双方对两国经贸关系取得的显著成果表示满意。双方同意本着积极务实的精神,不断扩大贸易规模,逐渐缩小双边贸易不平衡;抓紧实施已确定的合作项目,积极鼓励和支持双方企业就重大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开展长期合作,不断提高合作水平和质量;密切配合,尽快完成连接两国的两个经济走廊和环北部湾经济圈的合作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及时解决经贸合作中出现的障碍和问题,为双方企业顺利开展合作创造更多便利。 hNXBVIL<&
四、双方宣布关于越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全部结束,认为这将为两国各领域特别是经贸领域的合作开辟新的前景。越方真诚感谢并高度评价中方的支持。 M}DH5H"s
五、双方认为,两国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同意进一步加快工作进程,最迟于2008年完成陆地边界全线勘界立碑工作并签署新的边界管理制度文件。 E3a_8@ZB7
双方积极评价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的落实情况。双方同意继续认真落实两个协定,共同维护海上治安和渔业生产秩序,尽快启动北部湾跨界油气构造勘采合作。自现在至2005年底进行共同渔区渔业资源联合调查,争取尽快开展两国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尽早启动北部湾湾口以外海域的划界谈判。 44\>gI<
双方高度评价中国、越南和菲律宾三国石油公司今年3月签署的《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认为协议的签署对维护海上局势稳定能产生积极影响,要认真履行协议,尽快启动海上作业,使合作早日取得具体成果。 ~#}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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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遵循中国与东盟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的宗旨和原则,恪守两国高层共识和多边承诺,共同维护南海局势的稳定。双方同意继续维持海上问题谈判机制,坚持通过和平谈判,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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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越南政府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理解和支持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欢迎近来两岸关系的缓和趋势。越南同台湾只进行非官方经贸往来,绝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 ,}xbAA#
七、双方一致认为,联合国改革应有助于提高联合国的作用、权威和效率,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以及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的能力,推动各成员国的共同发展,为落实千年发展目标服务。双方认为,安理会改革应从联合国长远利益出发,根据国际关系民主化原则,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寻求兼顾各方利益的解决办法,双方将就此问题加强协调与配合。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东盟、东盟地区论坛、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发等多边领域的合作与配合。 Sd IX-k.
八、陈德良主席邀请胡锦涛主席于2005年底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并于2006年底出席在河内举行的第十四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胡锦涛主席愉快地接受了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