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顾问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防部总监察组总监 级别: 贵宾/顾问/元老 精华: 1 发帖: 4153 爱心: 481 点 金钱: 0 卢布 好评度: 1 点 国籍门派: 苏联 在线时间:1131(小时) 注册时间:2010-07-15 最后登录:2021-06-24 | 中国古代社会的社会形态不适用“五种社会形态理论” 0 一、马克思本人不赞成中国适用“五种社会形态理论” UG.:D';3, $x }R2 在许多时候,我们自以为了解的许多马克思主义理论,其实是根据他人对马克思的解读,而要真正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必须“回到马克思”,自己亲自去读马克思著作的文本,直接了解马克思提出理论时的原义。用这个方法来研究中国的社会形态问题,可以很明显地发现一个问题:马克思本人不赞成中国适用“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 Y9mhDznS rZ,qHM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可以明显发现,马克思是坚持世界历史发展多样性的思路的,多次明确反对将东方国家的社会形态发展也套用自己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解释的做法。反之,马克思多次强调东方国家的社会形态发展是不适用“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 GpPM ? PZ/tkw 马克思在研究社会形态时,提出了“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四段式的划分,还特别加上“大体说来”的限定语,以避免发生一个观点普世适用这一理论研究中经常出现的极端化错误,预留了理论发展空间。 i@:^b_ T
?Om]:j 1877年11月,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一文中明确表示:有些人要将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这种行为“给我过多的侮辱”。在此,马克思已经明确说明,“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只适用于西欧,不是人类各民族必然经历的道路。1881年3月,马克思在给俄国女革命者维拉·伊万诺夫娜·查苏利奇的信中再次强调: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东方国家社会发展的规律只能根据各国的历史特点作出判断。 V(cU/Aia^ w&IYCYK_ “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只适用于西欧,不具有普世性,这一结论是马克思在提出“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同时提出来的。这一观点并未削弱“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学术意义,反而显示了马克思的治学严谨。中国不适用“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本人多次强调的观点,这个观点是否正确是可以商榷的;但是把中国适用“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说成是马克思的观点,则是完全违背历史事实的。 3z0Bg t5 >ma:^j \:h7,[e KF&8l/f 二、中国没有奴隶社会 %rB,Gl:)g =H7p&D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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