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不怕黑 华约政协主席团第二副主席兼执行局书记 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兼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 级别: 中央常务理事 精华: 0 发帖: 7186 爱心: 4373 点 金钱: 74519 卢布 好评度: 0 点 国籍门派: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在线时间:16250(小时) 注册时间:2014-12-06 最后登录:2024-04-27 | 二、关于“信阳事件”的三次重要调查 [s%uE+``S |y?W#xb 1?1960年8月前的调查 >=1UhHFNI P`_Q-vu “信阳事件”发生后中央有关部门和河南省委派出了若干调查组,对“信阳事件”中的死亡人数进行了调查。这些调查得到的数字广泛流传。我们对这些调查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这些调查(特别是1960年10月李坚等人的第二次调查)都存在着重大失误,所得到的数字严重夸大了“信阳事件”中的人口死亡情况,极大误导了人们对“信阳事件”的认识,所以需要对这些调查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ZLf(m35 >{rD3X"d 中监委李坚等人1960年上半年进行的调查。余德鸿说:1960年上半年中央监察委员会李坚等人“以三个月左右的时间,逐县进行了调查统计。他们在报告中说是饿死了105万人。”他的这一说法影响很大。我们对余德鸿的上述说法进行了查证,发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P8ns @VV /"R{1 据李坚说:1960年4月12日中央监委决定派李坚等人去河南固始调查。考虑到李坚等人要进行必要的准备以及路途时间,李坚等人到信阳的时间最早也应在4月15、16日以后。关于这次调查结束的时间,李坚说:从信阳专区返回后“毛主席也在郑州”。据《毛泽东年谱》记载,毛主席1960年在郑州的时间是5月6日到5月11日。这说明李坚等人最迟也应在5月8、9日之前返回郑州。上述情况说明李坚等人这次调查开始于4月15、16日以后,结束于5月8、9日之前,最多只有二十余天。这就否定了余德鸿关于李坚等人1960年上半年“以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调查的说法。 uhwCC THy 据李坚说,他们这次调查主要目的地是信阳专区的固始县,他们的行程为:信阳市(途经罗山、潢川)、固始(目的地)、商城(途经新县)、光山、返回信阳市。由此可知他们并没有对信阳专区所有县市(共18个)进行“逐县”实地调查。这又否定了余德鸿关于李坚等人“逐县进行了调查统计”的说法。 tqKX\N=5^ fq):'E) 据李坚说:在对固始县进行了调查回到信阳后,“专员张树藩见到我哭了,我问死了多少人,张说40万”。“到郑州核对,也说信阳死了40万。”经查证这里的40万应是总死亡人数。李坚等人回北京后“写了一个书面报告”,如果这个报告中有死亡人数,这一数字应当是信阳专区总死亡人数40万,而不会是“饿死105万”。 g`"_+x' 4s <ZKU 综上所述,余德鸿的上述说法在几个基本的关键之处都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他的说法不能成立。 )o&}i3~Q /=v1.9( 河南省委检查中心组桃林小组的调查。在“信阳事件”发生后河南省组成了一些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中一个有代表性的是河南省委检查中心组桃林小组对潢川县桃林公社所进行的调查。该小组在1960年6月3日提交的报告(以下简称《桃林报告》)中说:桃林公社1959年9月有7645户、34897人,1960年5月剩下6953户、29438人,人口死亡5459人,死亡率为15?64%,绝户692户,绝户率为9?27%。 m8gU8a"( c.>OpsF 由此可知,该报告中桃林公社的死亡人数是用“死亡人数等于人口减少数”的方法计算出来的:桃林公社“1959年9月有34897人,1960年5月剩下29438人”,所以这一期间桃林公社死亡“34897-29438=5459”人。该报告中的“绝户692户”也是用同样的方法得到的:该公社“1959年9月有7645户,1960年5月剩下6953户”,所以这一期间桃林公社绝户数为“7645-6953=692”户。 ]*{tno 0nR_I^ 这个报告非常具有代表性,它清楚地表明了其中的死亡人数是使用“死亡人数等于人口减少数”的错误方法推算的,而不是对实际死亡人数进行实地统计的结果。 jT-tsQ ., i^4i]+ 信阳地委在对路宪文的处分决定中说,“1960年5、6月间地委召开扩大会议时,有一天夜里路把梁德柱同志和马龙山留下,问死人情况。梁说:‘潢川没死那么多(当时说死人五万五千人),这是省检查组从原来人口减掉现有人口得出来的,原来人口也有虚假’”。这说明河南省检查组关于潢川县的死亡人数也是用“死亡人数等于人口减少数”方法计算出来的,这与上述《桃林报告》的计算方法是一致的。梁德柱(时任潢川县委第一书记)当时就对这种计算方法提出了质疑,并且指出“原来人口也有虚假”。事实上就这一问题而言,梁德柱的质疑是正确的。 [LbCG UVsF !0 关于于桑等人的调查。于桑、武人文在同一期间也进行了调查,他们在1960年6月18日以中共中央办公厅、河南省委工作组名义提交的报告中说,据地委6月8日统计,从1959年10月到1960年4月,信阳地区死亡总数436882人,占全区原有总人口8042097人的5?92%,死亡人口中正常死亡155698人,占总人口的1?96%。这个报告中的总死亡人数与李坚上述调查中所说的“死了40万”是基本一致的。 wc}4:~ =jU#0FAO 这里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于桑等人的总死亡人数究竟是用什么方法得到的?《桃林报告》是1960年6月3日提交的,于桑等人的报告是6月18日提交的。那么于桑等人的数字是不是用与《桃林报告》相类似的方法得到的呢?于桑等人的报告提供了以下数据:据1959年9月底统计,全区共有人口8042097人,到1960年4月统计,全区实有人口7647874人。由这两个数字可知这一期间信阳地区人口总数减少了394223人。信阳专区1959年和1960年的出生人数分别为190840人和57695人,由此可以大致估计“信阳事件”期间(1959年10月到1960年4月)的出生人数为4~5万人。如果考虑到这一因素,这一期间信阳地区的人口减少数约为44万人,这与于桑等人的“死亡总数436882人”也非常接近。据此我们认为,于桑这个报告中的总死亡人数应当是用“总死亡人数=人口总数减少数+出生人数”的方法推算的。这一方法比《桃林报告》中的方法“有所改进”,但依然是错误的。 1=~ ##/at _gCi@uXS3 于桑等人的调查得到的数字与李坚等人在1960年上半年调查得到的数字基本是一致的。按照于桑的数字,“信阳事件”中的总死亡人数为436882人,但是杨继绳在引用这一数据时把“总死亡人数”篡改为“饿死人数”。 7Fb!;W#X e4.G9( 2?1960年9月以后的调查 @ "CP@^ >bO}sx1? 据《驻马店地区志》记载:1960年7~8月信阳地委连续召开会议,检查地委所犯的严重错误。“9月20日,中共中央批准撤销路宪文的中共信阳地委第一书记职务”。从这时开始信阳地区原地、县部分领导干部的问题被逐步上升为敌我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李坚等人进行了第二次调查。 =RlAOgJ >k~3W>D 据李坚本人说:“1960年10月,我们第二次去信阳。我带了三个人(有中组部的陶陌生等),一共四个人。这次调查的数字是饿死人100万。”这次调查后李坚等四人写了调查报告。据《毛泽东年谱》记载,毛主席1960年10月26日“阅李富春十月二十四日报送的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四名干部十月二十一日关于河南信阳地区大量饿死人和干部严重违法乱纪等问题的调查材料”。由此可知这次调查是1960年10月进行的,调查报告是10月21日提交的。考虑到路程、撰写报告的时间等,李坚等人这次调查最多只有十几天的时间。“这次调查的数字是饿死人100万”,这就是广泛流传的“‘信阳事件’饿死100万人”(或与此接近的数字)这一说法的直接依据。但是这一说法存在着一系列的重大疑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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