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
:WSszak OOz;/kay 众所周知,改革也是一场革命。而革命就是阶级斗争。因此,改革也是阶级斗争,只不过改革将阶级斗争转移到以经济建设即经济斗争为中心上来,从而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的原理,才谈得上深化。恩格斯曾经提到斗争的“所有三方面——理论方面、政治方面和实践经济方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18页。),列宁将其归之为“无产阶级斗争的三种基本形式:经济斗争、政治斗争、理论斗争”(《列宁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11页。)。它们分别对应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中的阶级斗争。全面深化改革也正是要深化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改革。
>hotkMX `3 &xFs0Ri( 在谈到巴黎公社时,马克思指出,公社并不取消阶级斗争,工人阶级正是通过阶级斗争致力于消灭一切阶级,从而消灭一切阶级统治(因为公社并不代表一种特殊利益;它代表着“劳动”的解放,而劳动是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的、自然的条件,唯有靠僭权、欺骗、权术才能被少数人从自己身上转嫁到多数人身上),但是,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公社可能引起激烈的反动和同样激烈的革命。劳动的解放——公社的伟大目标——是这样开始实现的:一方面取缔国家寄生虫的非生产性活动和胡作非为,从根源上杜绝把巨量国民产品浪费于供养国家这个魔怪,另一方面,公社的工作人员执行实际的行政管理职务,不论是地方的还是全国的,只领取工人的工资。由此可见,公社一开始就厉行节约,既进行政治变革,又实行经济改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8页。)
}f] ~{^ / Kj;% 马克思的这段论述应当成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参考依据。
.X4UDZQg V\%s)kq 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推行租让时,列宁曾经指出,“租让政策执行得恰当而谨慎,无疑能帮助我们迅速(在某种不大的程度上)改进生产状况,改善工人和农民的生活,——当然要以某些牺牲作代价,要以把千百万普特最宝贵的产品交给资本家作代价。租让在什么程度上和什么条件下对我们有利而无害,这要取决于力量的对比,取决于斗争,因为租让也是一种斗争形式,是阶级斗争在另一种形式下的继续,而决不是用阶级和平来代替阶级斗争。”(《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12-213页。)今天我们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招商引资,走得比列宁的租让政策更远,但是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改进生产状况,改善工人和农民的生活”,用邓小平的话说,是要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页。)非公经济的发展本身就是一场阶级斗争,而在列宁看来,“训练劳动者不靠资本家过日子=无产阶级专政下的民主。”(《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32页。)因此,我们不仅不应当让国有企业退出竞争领域,反而应当要求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只有国有企业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中战胜了国内外的资本主义企业,中国的劳动者得以在没有大大小小的资本家的企业里工作,无产阶级才能算是在经济领域取得了阶级斗争的胜利,全面深化改革也才能算是在经济领域取得了成功。
?+{qmqN nhq,Y0YH 当前推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厉行节约,反对四风,是符合马克思上述主张的政治改革,但是,只有上述经济领域的成功,才能给全面深化改革在政治领域的成功提供保证。这是因为,“生产者的政治统治不能与他们永久不变的社会奴隶地位并存。”(《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8页。)当劳动者在非公企业中处于雇佣奴隶的地位时,他们的政治统治,从而中国政权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很难维持下去的。政治领域的改革就很难不因和平演变而遭受失败。
3=lQZi<]% f5CnJhE|) 显然,要全面深化改革并取得成功,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就要求我们要在思想领域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学习。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学好用好政治经济学,自觉认识和更好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提高推进改革开放、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能力和水平。(《习近平强调:更好认识和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7/08/c_1111518431.htm,2014年7月8日。)对此,公务员的招录考试必须要安排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唯物主义等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科目,用马克思主义首先把公务员武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