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版《华约军事论坛组织条例》
y85R"d aM YtWj 请老挝文职人员跟帖进行考勤登记。跟帖形式如:“XXX,2010年4月考勤第2次。”
r1/9BTPKdJ DhD^w;f] +0g L!r 附 录: hO; XJyv ^]MLEr!S 考 勤 制 度
~Xz?H=}U+ p> g[: ~ 第一条 各国须建立考勤制度,以保证各级干部的出勤率,提高责任感。
{[dY$ tr|)+~x3 第二条 为了防止利用考勤制度灌水,减轻论坛负担。考勤帖应该仅保留一年用于统计,每年年初可以清除前一年已经统计过的考勤帖。
KvXFzx|A I`;SA~5 第三条
考勤的标准如下: 3@\J#mR
国家一级、二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2次。 y~^-I5!_ u
正部级、副部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0次 R*DQLBWc
担任正式职务的正厅级、副厅级和正处级干部,每月须考勤8次。 Bu"5NB
担任非正式职务的文职干部,不用考勤。 D|$Fw5!^k6 58P[EMhL 国防部长、副部长,每月须考勤12次。 wEC,Mbn
其他将官,每月须考勤10次。 <.hutU*1
担任师级职务的校官,每月须考勤8次。 @7K(_Wd
担任团长职务的军职干部和军校学员,不用考勤。 nYE%@Up '
r/xBj[Z 第四条 考勤合格与否是晋升的重要依据。
'8=/v*j>? 第五条 各国可以建立工资制度来促进考勤制度,但不主张对超勤进行奖励。
;b!qt-;.< 第六条 可以请假不超过3个月,两次请假间隔期不得少于3个月。超过3个月者则办理退役(将官)或转为非正式职务(校官、普通文官)。
[ 此帖被征服者在2010-07-27 01:4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