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论坛新颁布的条例,考勤次数现在调整如下:
lK0coj1+ 国家一级、二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2次。
z!tHn# 正部级、副部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0次
3$TpI5A 担任正式职务的正厅级、副厅级和正处级干部,每月须考勤8次。
b~-9u5.L1 担任非正式职务的文职干部,不用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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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v 国防部长、副部长,每月须考勤12次。
|ONOF 其他将官,每月须考勤10次。
IN"qJ3<k 担任师级职务的校官,每月须考勤8次。
~rD* Y. 担任团长职务的军职干部和军校学员,不用考勤。
Cb<\ Z3Y%VHB_F( 同时与Edwin同志商量,09年09月份罗版将恢复工资制度,
3-0Y<++W3> Zx6BK=4G 关于工资制度的补充:
d?JVB 1.考勤次数依论坛新颁布的条例调整
3mWN?fC 2."发帖/回复津贴"取消
|dO1w.x/ 3."勋章津贴"细则
/}wGmX! -! 3.1获得"苏联英雄"或"社会主义劳动英雄"勋章每月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加6000元;
LdcP0G\"VG 3.2获得军演类勋章每月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加5000元;
` $}[np| 3.3获得"劳动红旗勋章"每月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加4000元;
a[!':-R`s 3.4一篇精华帖每月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加4000元;
hk(^?Fp 3.5上述津贴每月都会加入工资发放,同时可以累加发放;
b1+Nm 4.取消全勤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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