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论坛新颁布的条例,考勤次数现在调整如下:
y%43w4 国家一级、二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2次。
b8>rUGA{ 正部级、副部级干部,每月须考勤10次
L>cTI2NB. 担任正式职务的正厅级、副厅级和正处级干部,每月须考勤8次。
kGCd!$fsk 担任非正式职务的文职干部,不用考勤。
ZVeY`o(uE 国防部长、副部长,每月须考勤12次。
\vKMNk;kz 其他将官,每月须考勤10次。
ZU/6#pb 担任师级职务的校官,每月须考勤8次。
C]{43 担任团长职务的军职干部和军校学员,不用考勤。
PE3l2kr ,*Sj7qb# 同时与Edwin同志商量,09年09月份罗版将恢复工资制度,
>i=mw5`D] T'FRnC^~ 关于工资制度的补充:
D (yRI 1.考勤次数依论坛新颁布的条例调整
FLi)EgZXt 2."发帖/回复津贴"取消
y6;A4p> 3."勋章津贴"细则
E{h 3.1获得"苏联英雄"或"社会主义劳动英雄"勋章每月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加6000元;
&g|-3)A 3.2获得军演类勋章每月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加5000元;
3.
Kh 3.3获得"劳动红旗勋章"每月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加4000元;
!5pnl0D K* 3.4一篇精华帖每月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加4000元;
j:rGFd 3.5上述津贴每月都会加入工资发放,同时可以累加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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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8yR 4.取消全勤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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