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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F,o@5W>Y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
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
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在经过协商后决定共同组成新兴三国同盟,同盟成立后为了进一步深化三国的合作力度,经三国协商,决定在三国的通商旅游等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出访实行三国之间的免签证措施,这是三国同盟后第一次的重大举措,也是三国同盟日后发展的良好开端。
6suB!XF; [o&Vr\.$ 特发此声明以做公示。
N3^pFy` r$ue1bH}| 1,外交签证(Diplomatic Visa):三国政府主管机关依法为进入或经过另外两国国国境应当给予外交特权和豁免的权利不变。
b7fP)nb695 e2w$":6> 2,官员签证(Official Visa) :三国政府主管机关依法进入另外两国国境所享受的权利和待遇不变。
D[{p~x^ ~h -G 3,礼遇签证(Courtesy Visa ) :增设该签证,颁发人员为三国中党政高级官员及知名人士。
Q6?+# } K8*QS_* 4,个人签证(Person Visa) :三国公民只要持有本国合法签证就可以免签证到另外两国国内进行学习,经商,旅游等。
Avw"[~Xd &|<~J(L; 补充内容:1,三国进行通商时,任何一国需给予另外两国商品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并对某些商品实行零关税
u&l2s&i 三国承诺不对本国商品实行保护政策,对另外两国开放市场。
.FK'TG 2,任何一国学生到另外两国学校学习时,享受该国公民待遇,学费等不按照留学生学费计算
Ne/jvWWN 并享受该国的教育和医疗福利
j}8IT 3,三国货币之间兑换实行稳定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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