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华约军事论坛首页
|
v
音乐版
|
无图版
|
风格切换
|
帮助
»
您尚未
登录
注册
|
标签
|
推荐
|
搜索
|
社区服务
|
国籍门派
社区服务
人民银行
勋章军衔
社区监狱
风格切换
wind
zh
☆Warsaw Pact BBS☆ 华约军事论坛
»
军事普及
»
《反间谍法》发布实施 首次明确5类间谍行为
新 帖
本页主题:
《反间谍法》发布实施 首次明确5类间谍行为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红新月人民党
苏共中央委员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防部副部长兼空军总司令
级别:
中央理事
精华:
0
发帖:
9709
爱心:
2392 点
金钱:
4877 卢布
好评度:
0 点
国籍门派:
苏联
在线时间:374(小时)
注册时间:2013-08-10
最后登录:2024-06-17
小
中
大
引用
推荐
编辑
只看
复制
《反间谍法》发布实施 首次明确5类间谍行为
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间谍法》。该法对间谍行为进行明确定义,指出刺探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五类行为为间谍行为,这是
中国
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t2FA|UF
2=n,{rkmj%
间谍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可从轻处罚
[-nPHmZV[
uA\KbA.c;U
该法规定,境外
机构
、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n${P7d
h-%RSei5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X$SXDb~G
ii ^Nxnc=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S6{y%K2y&
Fw%S%*B8g
任何人禁非法持有专用间谍器材
8y]{I^z}
3nx*M=
对于现实中,智能手机等常见电子产品也能用于窃听、窃照的问题,该法对“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进行界定,以防止执法随意性。
1@q"rPE^
~W_T3@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zy8D&7Ytf
F^!_!V B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
~01t_Xp qc
|#22pq?RP
5类间谍行为
\Bl`;uXb
KN.WTaO
p'=XW#2 >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dF+:9iiAm
or[! C%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i MF-TR
Nbt.y 'd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fLuOxYQbf
2&2t8.<
●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4` :Eiik&p
+ $Lc'G+:
●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h0)V(1KR
is{H >#+"
不管我们的成绩有多麽大,我们仍然因该清醒地估计敌人地力量,提高警惕,决不容许在自己的队伍中有骄傲自大安然自得和疏忽大意的情绪。 —— 斯大林
共产主义我信仰,帝国主义滚一旁;列宁主义是杆枪,人人都要握紧它!
顶端
Posted: 2014-11-02 13:04 |
[楼 主]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快速跳至
>> 新人接待区
|- 新人接待
|- 精华内容
>> 缔约国
|-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 莫斯科
|- 苏联武装力量
|- 苏维埃白俄罗斯
|- 华沙
|- 波兰人民军
|-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 东柏林
|- 民德国家人民军
|- 苏军驻德军队集群
|- 布达佩斯
|- 匈牙利人民军
|-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
|- 布拉格
|- 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军
|- 苏军中央军队集群
|- 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
|- 布加勒斯特
|- 罗马尼亚人民军
|-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
|- 索非亚
|- 保加利亚人民军
|- 地拉那
|- 阿尔巴尼亚人民军
>> 观察员国
|- 万象
|- 老挝人民军
|- 蒙古人民共和国
|- 乌兰巴托
|- 蒙古人民军
|- 河内
|- 越南人民军
>> 友好国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 平壤
|- 朝鲜人民军
|- 贝尔格莱德
|- 南斯拉夫人民军
|- 哈瓦那
|- 古巴革命武装力量
>> 综合区
|- 无产阶级俱乐部
|- 文学架空区
|- 电影制片厂
|- 军事普及
|- 经济互助委员会
|- 共产主义理论研究
|-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
>> 虚拟军演与游戏区
|- 军演学院
|- 红军基地
|- 蓝军基地
|- 游戏主讨论区
|- 坦克世界、战机世界、战舰世界
|- 战舰世界
|- 战机世界
|- 战争雷霆
>> 虚拟军演区
>> 办公区
|- 外交委员会
|- 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
|- 档案室
|- 机要室
☆Warsaw Pact BBS☆ 华约军事论坛
»
军事普及
Total 0.009289(s) query 5, Time now is:06-18 11:01, Gzip disabled
☆Warsaw Pact BBS☆
☆华约军事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