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OH苏军白俄罗斯军区第28集团军近卫坦克第6师近卫坦克第52团坦克第3营第7连连长 级别: 苏联武装力量大尉 ![](images/wind/level/sa12a.gif)
![发送短消息](images/wind/read/message.gif) ![加为好友](images/wind/read/friends.gif) 精华: 0 发帖: 115 爱心: 12 点 金钱: 1130 卢布 好评度: 0 点 国籍门派: 苏联 在线时间:1(小时) 注册时间:2015-07-08 最后登录:2024-03-24 | 川军工单位4人被境外间谍策反 卖涉密信息 通过网上找兼职,受到每月几千元的外快诱惑,对外偷卖所在国防军工单位的涉密信息,原以为“打打擦边球”就可以掩人耳目,没想到很快就被国家安全机关抓获。 54w-yY Z-(HDn 7月14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获悉,近期,针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围绕我国防军工领域实施情报窃密活动,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了代号“扫雷”的专项行动,一举抓获4名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这4人均从业于同一家国防军工单位,互不认识,却分别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发展利用。据悉,这是我省国家安全机关近十年首次公开披露破获的间谍案。 90}B*3x 9lV'3UG-? 1 '%N)(S`O7P :6V8 “境外记者”求购内部资料 }DaYO\:yK* sf0U(XYQ^ 职员多次泄露军品信息,赚每月3200元“外快” GNOC5 E$I aa/9o] 2014年10月的一天,某国防军工单位热表车间的90后青年文某像往常一样上网,认识了一网名为“H”的网友,“H”标示该工厂职工需要兼职的可联系他。 q3`t0eLZ *cI Xae^Y7 在文某表明了自己该国防军工单位职员的身份后,“H”喜出望外,自称是境外某报社记者,希望文某提供工作中接触的内部资料,并承诺支付每个月3200元的报酬。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文某先后多次向“H”提供了所在单位生产军品的型号、每月量产情况、使用的特殊材料等涉密信息。 <bI,y_<K e.V){}{V 2 9G~P)Z!0 >B7OTGw “网上兼职” H
#_Z6J SZvsJ) 高薪诱惑 U w" mX^RSg9 E} 频频偷卖军品信息,他原以为是“打擦边球” KK</5Aw9p ( Iew%U 90后的王某在该国防单位技术部任职员,父母均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他,因对现实工资待遇不满,在网上寻找兼职时“偶遇”了“H”,“招厂内的同志,兼职赚外快,待遇优,非直销,诚信至上”引起了王某的兴趣。 J~.kb k B!@0(A 此时的王某已经被兼职每月三四千的收入冲昏了头脑,认为提供的单位动态性情况,只要不属于涉密信息,就可以“打打擦边球”。在利益诱惑下,王某频频为对方提供军品设计定型情况、样品编号、试验时间节点、出现故障情况等信息,案发被抓后,王某悔恨交加。 Kq$1lPI 4+Y5u4`t 3 _wCSL. =Frr#t!(w0 “猎头公司顾问” X)m2{@v D 6-"&jbvm 百万年薪诱惑 S}X:LHr* Hr$5B2' 摇摆不定的他,成为境外间谍发展目标 d%bL_I) gp=0;#4
4 2014年,参加工作近10年的吴某有了离职的想法,他在某招聘网站上投放简历,并留下了联系电话。工作履历一栏中,与一般求职者不一样的是,“有某国防军工单位的工作经历”。 qv\yQ&pj &bQ^J%\ 不久,吴某便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某“猎头公司顾问”要求吴某提供工作证明,以便求职。吴某按要求将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印有自己照片、所在部门、姓名的工作证件,扫描后发送至对方邮箱。 0i"OG( , O5
SX"A 很快,对方通知吴某被聘用,工作内容就是提供该国防军工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年薪高达50至120万元!面对如此丰厚的报酬,吴某虽然心动了,但犹豫着,结合曾在单位接受的保密教育及自身认识,意识到对方可能系境外间谍人员。吴某摇摆不定的态度,使其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发展的重点目标。 ~_%[j8o&l .Ko`DH~!,C 4 x5ia<V>=d 1 <+^$QL “境外朋友”寻找策反目标 uk,f}Xc l<0V0R( 为境外朋友推荐同学,结果同学被策反 {SV$fl; 2lRZ/xaF%P 2013年初,在该国防军工单位技术部门供职的李某接到大哥电话,称一境外朋友(网名“S”)想了解一些航空航天方面的知识,有着保密意识的李某婉言拒绝了,但在大哥多次劝说下,李某与“S”建立了联系。 pjFgIG2=9 zlE kP @) “S”以公司做市场调查准备进军航空航天领域为由,要求李某利用工作之便搜集关于航空航天方面的期刊、杂志、论文等资料,还劝导李某努力工作,争当领导,以便日后可以帮大忙。 =%LS9e^7D 4hIC&W~f 由于单位内部资料管理较严,李某多次借阅资料未果,未能如期完成“S”交待的任务。为顾及情面,李某向“S”推荐了在某航空航天大学读研究生的同学程某,导致程某被策反,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帮凶。 u2QJDLMJv GcuZPIN%D 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提醒: xh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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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6mb 利用工作便利提供情报信息危害国防军事工业 V
EzIWNV X*KT=q^?n 记者从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了解到,以上犯罪嫌疑人均涉嫌利用工作便利,窃取、刺探、非法向境外提供所在国防军工单位高新武器研发、测试、生产、列装部队等涉密情报信息,并通过自身人脉关系,为境外间谍人员物色、推荐国防军工领域易被引诱利用的科研人员。 71_N9ub@z x%1Rp[ 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了我国国防军事工业,对国家利益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此次“扫雷”行动及时清除了境外谍报机关策反安插在国防军工领域的多名“钉子”,消除了重大危害。 _qV_(TpS+ V QI7lJV" 不难看出,别有用心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瞄准的,不仅仅是国防军工单位的核心技术人员,任何外围人员乃至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利用。 @kw=0 )1/O_N6C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防军工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部分高新武器的曝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针对我高新武器研制、生产的国防军工单位开展间谍和破坏活动已经成为常态,境外间谍人员对我国公民的渗透策反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无所不在的。 P}gh-5x B_>
Fd& 国家安全机关提醒广大民众:要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增强法治意识,切莫一步走错,悔恨终身。特别是涉密人员网上求职要当心,切莫泄露曾经工作单位相关信息,以免引火烧身;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为了网络中陌生人给予的蝇头小利犯下大罪;对于亲戚朋友提出的帮忙请求,切莫麻痹大意,成为“叛国”的帮凶。 _wBPn6gg` lxZXz JkqZ 新闻链接 &3<]FK J3=jC5=J4 “反间谍行为” =E}/Z x>cu<,e$d\ 有法可依 ?=/l@ d a'BBp6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反间谍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示、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O);V{1P Sc&_6}K -IE;5f#e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维护国际安全的义务。”本组稿件采写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 h(BN6ZrzKd eC?N>wHH (原标题:我省国家安全机关近十年首次公开披露:四川破获多起间谍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