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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加利亚政治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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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保加利亚是一个有近900万人口的巴尔干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它是一个落后的君主法西斯专政的农业国。自30年代以后,保亲德的君主法西斯政权为德、奥垄断资本的经济侵略大开方便之门,政治上也日益依附于纳粹德国。1939年保工农业产值的比重是24.8:75.2,工业人口仅占总人口的1.59%,全国几乎没有重工业,农业生产水平也很低,文盲占全国人口1/3以上。二次大战期间,保沦为德、意法西斯的附庸和原料供应地。1944年9月,保加利亚人民在保工人党(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资产阶级反动统治,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人民民主政权建立后所面临的是极端困难的政治经济局面。由于保加利亚在二次大战中参加了轴心国的三国条约,它作为战败国,面对着签订和约时割地赔款的威胁,国内各种政治力量斗争十分尖锐;全国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工厂不能开工,失业现象严重,物资匮乏,人民生活难以维持。
在保工人党的领导和苏联的支持帮助下,保加利亚经过战后几年的努力,克服了种种困难,取得了较稳定的国内外条件。到1948年保共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时,保加利亚已废除了君主制,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完成了土地改革和工厂、矿山、银行的国有化,奠定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在此后的40年中,保制定和执行了八个五年计划(其中有两个五年计划是提前完成的)。到1986年,保工农业产值的比重已达到85.8:14.2;工业就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23%,农业就业人口占9.7%;国民收入为1939年的15倍,社会产值为1939年的24倍。从1949年到1986年的37年中,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7.5%。目前保加利亚已成为一个中等发达的工农业国家,1986年人均国民收入为3,009列弗(每列弗约折合1美元),占世界第三十位。1
保加利亚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是同它多年来进行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解放以来,保加利亚的政治经济体制演变可分为以下5个时期:(一)50年代按斯大林模式建立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时期;(二)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按地区原则实行分散管理时期;(二)60、70年代恢复部门管理和初步进行体制改革时期;(四)70年代末开始的新经济机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时期;(五)8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社会主义自治时期。下面将分析和介绍保政治经济体制在各个时期的演变和现行政治经济体制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章 政治经济体制的演变
 
第一节 人民民主时期的政治经济体制
(1944-1958)
 
一、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和巩固
1944年9月,保加利亚人民在工人党(共产党)领导下,配合苏军和本国游击队的进军,举行人民武装起义,推翻君主法西斯专政,成立祖国阵线2政府。爱国民主人士格奥尔基耶夫任第一任总理。政府声明提出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组织人民法庭、肃清法西斯分子、取消私人垄断资本、对重要物资实行国家垄断、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等政策和措施,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政府颁布法令,让全国7,000多个祖国阵线地方委员会担负起监督地方政权的任务。实际上这些祖国阵线地方委员会在解放初期取代了瘫痪或解散的乡政权。1946年9月举行全民投票废除君主制,成立人民共和国。1947年由大国民议会通过了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保工人党(共产党)尽管有几十年反资本主义和反法西斯斗争的光辉业迹,受到广大人民的信任和爱戴,但在人民政权建立之初,它在政府中只占很少席位。通过祖国阵线的工作和一次次粉碎国内外反动派破坏活动的斗争,党巩固和发展了人民的力量。在1945年选举普通国民议会3时,祖国阵线取得88.18%票数的优势,击败了反对派。保工人党(共产党)领导人科拉罗夫当选为普通国民议会主席。1946年选举大国民议会时,祖国阵线又在同反对派展开的尖锐斗争中获胜。科拉罗夫当选为大国民议会主席,季米特洛夫被选为第三届祖国阵线政府总理(前两届总理均为民主人士格奥尔基耶夫)。大国民议会工作一年期间,通过了共和国宪法和其他重要法令近百项,为巩固粉民主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作出贡献。
在苏联的坚持和帮助下,1947年在巴黎签订的对保和约保证了保加利亚的领土完整。这为保加利亚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国际条件。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紧接着通过的人民会议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经济结构和各级权力机关(人民会议)的机构和权限。在此前后,还对法院、军队和政府机关进行了改组。
保加利亚的政党和社会团体在解放初期也发生了不少变化。反动的政党组织于1947年被取缔。参加祖国阵线的5个政党——保工人党(共产党)、农民联盟、环节人民联盟、激进党、工人社会民主党,在1948年2月祖国阵线召开代表大会通过建设社会主义的纲领后,自动宣布解散或合并,只留下保工人党(共产党)和农民联盟两个政党。祖国阵线从政党的联盟变为统一的群众性社会政治组织,成为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支柱。
季米特洛夫曾说,保加利亚的人民民主制度和苏维埃制度是“同一个政权的两种形式。……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两种形式”。4日夫科夫也指出,保加利亚的革命和苏联十月革命有共同之处,那就是共产党领导的、同劳动人民结成联盟的、对资产阶级的专政,对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进行国有化,以及工业化、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等。它同十月革命也有不同之处,那就是“革命胜利后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专政,不是苏维埃形式的,而是有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党派代表参加的人民民主形式的。”还说,“作为工人阶级、劳动农民和人民知识分子战斗联盟的具体形式的祖国阵线,是我国革命斗争和1944年9月9日以后我国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特点。”5保加利亚的社会政治体制的特点,就是它的人民民主的形式和祖国阵线在政治体制中所起的作用。
 
二、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管理
保加利亚祖国阵线政府成立后,把恢复经济的任务放在极其重要的地位。政府掌握了全国交通运输、电力生产和国家银行,没收了德国资本和保加利亚战犯、大工商业资本家的产业,把它们作为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基础。同时宣布取消私人经济垄断、建立对生产和物资分配的国家和工人监督、禁止耕地转让等政策。在1945年国家颁布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法令后,出现了最早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国家在经济中扩大和发展公有成份,增加计划性,同时也利用私人工商业、手工业和合作社的积极性,决定农业“在保留个体农业土地私有权的情况下联合成为强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6这就是保加利亚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最初时期指导经济工作的基本方针。在这时期,公布了劳动土地所有法(土地改革法)、没收非法所得财产法、工业企业监督员条例、农产品征购法等。依法剥夺了富农、资本家的土地(即超过土地占有限额的部分)共200余万狄卡尔,7分给少地农民或建立国营农场。依法派代表或经理进入私营工业企业参加监督和管理。这一系列措施对于限制资本剥削、保障人民生活起了积极作用。1946年保加利亚工农业生产总值恢复到1939年的86%,此时公有成份在电力生产中已占73%,在煤炭生产中占88%。已建立的465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为进一步合作化奠定了基础,消费合作社也在流通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1945年春在部长会议属下成立的最高经济委员会,是最早建立的国家经济机关。它由当时的部长会议副主席科斯托夫兼任主席,负责协调经济机关的活动和编制计划。委员会下设物价总署,负责国内和进口商品的定价工作。1946年的年度计划和1947-1948年恢复发展国民经济的两年计划就是由这个委员会拟制、经大国民议会通过的。两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标志着国家对经济工作的全面组织和管理。这一期间,政府机关的设置大体沿用旧制,只在1947年成立了国家监督委员会这一新型的社会主义监察机关。1947年底宪法通过后,保开始按宪法规定设20个部委进行国家管理。
1948年保加利亚的社会产值和国民收入都超过了战前,工业总产值比1939年增加了1倍多,工农业产值比重达到30:70,恢复时期到此结束。在这三、四年时间里,国家运用政治和法律手段,监督和管理全国的经济生活,建立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为下一阶段建立集中管理的政治经济体制做了准备。
 
三、建立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
1、1947年的宪法 保加利亚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是经过半年多全民讨论后于1947年12月4日由大国民议会通过的。它确定保加利亚的国体为代议制的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国民议会、各级代议制机关以及全民投票等方式行使国家主人的权力。宪法规定:由全民普选产生的国民议会是唯一的立法机关,掌握国家的全部权力,每届任期4年。国民议会设主席团为它的最高集体议事机关。部长会议为国家权力的最高执行管理机关。宪法规定政府设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科学艺术文化委员会以及17个部,还规定国民议会可以半数票通过新设或撤销政府的部。据此1949年新成立了重工业部、建筑和建筑材料部等。各部部长由国民议会选举任命。政府负责领导国家的管理工作和执行经济计划与预算的工作。规定全 国设县、乡两级,由人民选举产生地方人民会议。每届任期3年。这时撤销了原有的省一级设置。1949年5月按宪法规定举行了首届县、乡人民会议的选举。同年9月,为便于管理增设了州。当时全国共设14个州、101个县、2,184个乡。各级人民会议领导其执行管理机关——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经济和文化措施。地方政府同时服从同级人民会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长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向国民议会负责工作。
在经济制度方面,宪法规定生产资料属于国家、合作社组织和个人所有。一切地下宝藏和天然财富、森林、水利、铁路、航空、邮电通讯等均为国家财产。规定全民财产为国家发展经济的主要支柱,受国家的特别保护。国家扶助和鼓励合作社组织。宪法承认和保护私有财产及其继承权,规定不得用私有财产危害公共利益。宪法禁止私人垄断,规定国家有权对企业和部门进行部分或全部国有化。宪法规定土地归耕者所有,私人不得大量占有土地。国家实行计划经济,负责指导和监督国内外贸易。确定劳动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因素。
这部宪法的制定和通过是保加利亚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同国内外反动派斗争的结果。它以法律形式否定了剥削制度,确定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这部宪法一直实施到1971年国民议会通过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第二部宪法为止。季米特洛夫曾说,1947年的宪法以耕者有其田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摧毁了剥削关系,保障了人民的劳动权利和平等的生活权利。8 2、工业国有化和农业合作化 1946年至1948年间,保加利亚实行了国家对外贸、保险、银行、烟草、酒精、石油的垄断。1947年12月,根据宪法公布了对私人工矿企业和银行的国有化法令,将6,000多家企业和30多家私人银行收归国有,使工业中93%固定资产成为国营成份。工业国有化促进了工业生产的发展,壮大了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物质基础。1948年国家又对城市中的大型不动产(包括商店、仓库等)进行国有化。通过建立工业联合公司和发展消费合作社,到1948年大体上完成了在工商业领域消灭资本主义剥削、建立国家管理体制的任务。
同时,保加利亚根据本国农村土地分散、以小农经济为主的特点,制定了在不实行土地国有化的条件下进行大规模农业合作化的方针。1945年开始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后便采取征购大型农具、限制土地所有、根据拥有的土地量确定累进征购额等一系列办法限制和取消农村资本主义、扩大国有的土地和农具,成立了一批国营农场和农业拖拉机站。在1948年陆续制定旨在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济优惠措施后,保加利亚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高潮。入社土地从1948年的7.2%增加到1951年的56.4%。1950年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社员自愿入社退社,入社土地按质折合1-5个劳动日,合作社由社员大会选举5-7人组成的管理委员会领导,每届任期3年,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关——社员大会除选举管理委员会外还选出监察委员会和合作社主席。国家还在干部配备方面给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大力支持。1951年前后,保加利亚在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中曾出现过强迫入社、对入社土地折价过低、侵犯中农利益的偏差,但比较及时地得到了纠正。农业拖拉机站从1948年后从合作社性质改为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由农林部统一领导。
1949年至1958年,保加利亚在第一、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大力贯彻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方针。其间因保共六大(1954年)要求在第二个五个计划“大力改进劳动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福利状况”,9导致1956年前后积累基金比例降到14%-19%,一度影响了国家的工业化进程。这10年中,保加利亚的工业,特别是重工业部门,如机器制造业、有色金属和黑色冶金业、电力工业等,取得了迅速的发展。保加利亚的工业化没有采取试图建立齐全的工业部门的做法,而是根据本国条件和社会主义的国际分工来发展自己的工业。10 到1958年,保工农业产值的比重已达到68:32。工业中重工业的比重占45%。社会主义成份在工业中占97%,在农业中占87%。国民收入中有83%来自国营和合作社企业(包括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时入社耕地已占全国耕地的93.2%。由于农业拖拉机站发挥了巨大作用,过去分散的小农经济已变为大规模的合作化机械化的农业。社员土地分红在用于分配的农业纯收入中所占比重从1946年的28.9%下降到1958年的1.9%。1959年,在全国3,000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97%取消了社员土地分红,把劳动报酬制度完全建立在按劳分配的原则上,这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农村也取得了彻底胜利。
3、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的建立 当人民民主政权在城市和农村建立了相同性质的经济基础(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和合作社所有制)的时候,保加利亚于1958年宣布自己为“具有发达的工业和大规模合作化机械化农业的社会主义国家”。11认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或建设社会主义基础的时期已经结束。
在这个时期,保加利亚建立了高度集中的政治和经济管理体制。中央国家机关以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法管理全国经济工作,经国家审批的计划指标有几千项之多,计划层层下达,由部、管理局和企业三级管理,地方和企业的权力极小,条块分割现象严重。这期间,保加利亚的经济组织规模也发生了某些变化,例如50年代末首先在农业中出现了跨社联合的趋势,在1959年形成全国性的并社运动,农业生产合作社从原有的3,290个合并为932个大社;工业中也出现了联合公司的组织形式。
这个时期,保加利亚的建设重点开始从阶级斗争转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主要实行集中人力和财力的外延型的经济发展方针,对社会主义道路和管理体制的认识也比较简单。例如在所有制方面,强调建立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所有制),彻底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限制其他经济成分(如个体经济)的发展。在领导经济方面,强调国家用指令性计划,通过工业联合公司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等比较单一的组织形式实现按部门的领导,认为只有通过这种途径才能达到社会主义经济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外延型的经济发展方针和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实现的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虽对这一时期的建设成就起了某些积极作用,但成就的取得主要靠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以苏联为主的国际援助。当生产力和经济的内部联系发展到一定水平时,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忽视经济规律、忽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等矛盾和弊病就日益暴露出来。它所带来的机构重叠臃肿,也助长了官僚主义,降低了工作中的应变能力和效率。这时客观上已开始提出改进这种制度的需要。
在这期间,保共中央召开了1956年4月全会,这次全会是在苏共二十大的影响下召开的。它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产生了积极作用,为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思想基础。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反对个人迷信在保共党内的影响。全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于过去违反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而造成的冤案予以平反。例如为被诬陷为“英美特务和南斯拉夫叛徒集团间谍”而于1949年12月被处决的原保共中央书记、政治局委员、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科斯托夫平反,恢复名誉。第二,更重要的是清除个人迷信的影响,要求切实贯彻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加强法制,扩大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全会后接连通过了改进国民议会、人民会议、工会、祖国阵线等工作和扩大其权限的决议。第三,强调经济规律的作用和人民的物质利益原则。全会后采取了一系列旨在调整经济政策的措施。例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减少工农业剪刀差,维护农业社员的物质利益,实行农业社员退休制度等。从长远来看,保共中央4月全会对于保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组织、理论和政治经济体制的发展都有深远的影响。
 
第二节 按地区原则分散管理的体制
(1959-1963)
 
1958年社会主义在保加利亚城乡取得全面胜利后,保共中央召开了三次全会,分析当时形势和过分集中的管理体制的弊病,认为应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国家机关和国民经济的领导工作进行改组。保共中央设想通过改组达到以下目的:①使中央和地方机关的管理和经济领导工作能同劳动人民最广泛的参与管理结合起来。保证在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贯彻和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②限制部门管理的权限,改为按地区原则建立国家管理和经济领导的体制,使领导更加接近基层生产单位,并精简机构,提高效率。③加强计划工作的群众性和预见性,改进劳动者的物质利益和报酬制度。这一次改组是仿效苏共二十大后苏联的改革进行的,有着相似的指导思想。
改革的内容 1959年1月保共中央召开全会,讨论通过了改组和改进国家机关和经济领导工作的原则,决定扩大地方政权机关在领导经济和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权限,以求克服中央领导权力过分集中和官僚主义的弊病。全会建议将原有的117个县和13个地区行政州改组为30个经济行政州,把州下所设的乡的范围大体上调整到相当于合并后的大农业社的规模(约1,000个左右)。(后因普罗夫迪夫和瓦尔纳两个州级市并入相应的州而成为28个州)12同时还建议政府部门作较大调整。国民议会不久后便根据保共中央和部长会议的建议作了关于改组国家和经济领导的决议。决定由新成立的30个州对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州设立计划局、工业局、农业局、财会局、文教局、卫生局等,成为领导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统一体。同时撤销6个主管部门经济的部,只保留农林部和其他10个职能部(如外交、内政、国防、司法等)。在部长会议下成立工业和技术进步委员会、建设和建筑委员会、劳动和物价委员会等几个委员会。这次改革主要是把经济领导权下放到州,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由国家计划委员会统一拟制,然后分别由各州落实执行,部长会议各委员会只起政策领导和协调作用。在拟定计划指标时,开始重视效益的因素。例如工业生产在数量指标外增加了效益指标,农业生产从单纯计算劳动日转到同时注意总收入指标,减少实物分配部分,提高了现金报酬的比例,并重视通过提高单产和总收入来增加农业社的固定资产提成。
在这次改革中还开始把部分国家职能转交给社会团体行使。例如1959年效仿苏联的做法,成立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的人民志愿队和协助司法机关教育群众的同志审判会。1960年将原由卫生部管理的劳动保护工作交给工会管理。这些实践,为60年代保加利亚提出和运用社会-国家、国家-社会原则,完善社会管理体制作了积极的准备。
成就和教训 这次改革开始时,保共中央就提出:“经济生活的过分集中会束缚地方经济机关和劳动人民的主动性,限制地方资源的利用,延缓我国的发展。另一方面,削弱集中制必然会加强地方主义倾向,可能引起国民经济的分散管理,阻碍全国基本经济任务的解决。因此,国民经济领导中的任何改变,都必须彻底建立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之上。”13而事实也证明,这次下放权力和按地区原则进行分散管理的改革是对过分集中的管理体制的大的冲击,对于实现加速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也起到一些作用(如1960年提前两年完成第三个五年计划)。但实行完全的地区管理原则后,削弱了中央的全盘领导,滋长了分散主义和地方主义倾向,各自为政,造成比例失调,影响计划经济的实现和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却成为它的主要弊病。
由于这次改革只考虑到改变过分集中的管理体制的需要,简单地把机构和权力下放到州,并没有深入认识和分析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因而未能找到改革政治经济体制的正确方法,也未能触及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实质,反而助长了分散主义和地方主义,破坏了统一的计划经济。致使这次改革弊多于利,没有收到预想的效果。
但在改革中把原来的州、县、乡三级建制改为州、乡两级行政区划的做法,后来证明是符合实际情况、行之有效的。保一直保持这两级行政区划管理,直到1987年才作进一步的改革。
1963年5月,保共中央全会提出,为解决生产进一步集中化、专业化和协作的任务,必须建立统一的部门经济领导体制。除农业受地区和部的双重领导外,其他经济部门陆续恢复了部或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新的一点是在企业中建立有工人参加的生产委员会,以扩大生产和经营的民主和自主权。
 
第三节 按部门原则为主的管理体制及其
初步改革(1963-1977)
 
1963年前后保加利亚总结了本国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1963年5月保共中央全会作出了关于改组国民经济计划与领导体制的决议,10月日夫科夫在给中央政治局的书面报告中提出建立国民经济领导新体制的原则,指出“过去的经济领导体制,主要由于它的过分集中,已经过时了,它不能促使社会主义生产的所有部门的丰富潜力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和利用。”他认为必须全面修改和完善国民经济的计划和领导体制,破除对国家计划的“迷信”,利用经济杠杆使企业关心计划的制定,在经济活动中贯彻经济核算和物质利益原则等等。1964年4月改革方案在全国50家工交、商业、建筑和农业企业试行,从而迈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这次改革注意商品货币关系的作用,力图建立编制计划的科学方法,运用利润、信贷、税收、合同、价格、工资等经济杠杆作为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手段。试点证明新体制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加速技术进步、调动劳动集体的积极性、改善国家和企业的收入。1966年6月保通过了国民经济领导新体制总则,确定:扩大企业和经济联合公司根据国家控制数字制定自己计划的权力,企业作为商品生产者必须实行经济核算并向地方政府交付纳金,劳动报酬要和企业的经营状况挂钩等。还允许经济组织在外贸部的领导监督下从事外贸活动。
这次改革是在保共八大(1962年)首次提到建设发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情况下进行的。80年代保共党史把1966年至1970年称为“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的起始阶段”。1971年通过的新党纲和新宪法则明确提出了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党纲认为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是保共的直接历史任务。宪法规定,社会与国家的领导力量是保加利亚共产党,保共要在同农民联盟的密切合作中领导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宪法规定,国家在政治体制方面的任务是不断扩大民主(包括直接民主和代议制民主)、完善国家机关工作、加强人民监督。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以经济方法为主的国民经济新体制和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社会管理体制。在经济体制方面作了以下一些主要改革:
1、计划体制 这一时期,国家计划的重点从年度计划转向五年计划和长期计划。在计划的编制方面实现了两个变化:一是在指令性计划指标的选择上删繁就简,二是在编制程序上开始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起来,保加利亚过去的计划指标十分庞杂,工业方面有千余个指标,农业方面也有200多个指标。1969年通过法令在全国实行经济领导新体制时,将计划指标减少为有限的综合性指标,例如工业方面有7项指令性指标,即主要产品实物产量、基本供应限额、投资限额、稀缺物资限额、进出口外汇、每百列弗总收入的工资基金上限、基本科技进步任务。另外还有20多项定额和标准,如原材料消耗、基金占有率、资金周转率的定额指标等。1971年规定工业方面的计划指标为12项,增加了投资中用于现代化和技术完善的资金比例、利润分配和基金形成的标准和限额等。1972年又增加了人员编制限额、人均毛工资、优质品率、轮班系数、每百列弗固定资产的盈利率、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任务等,共为24项。1972年农业方面的指令性指标有10项。为减少主观主义和脱离实际的弊病,在制定计划时先下达控制数字,经各经济联合公司讨论,然后自下而上报告再平衡。但是在相当一个时期,由于新体制对生产企业的物质剌激不够有力,计划工作中经常出现讨价还价和力求压低计划指标的现象。到70年代中期,企业和联合公司制定本单位响应计划的权力扩大,留成比例增加,基层经济组织的积极性才有所提高。
2、经济组织形式及其管理 60-70年代,保加利亚大力进行生产的集中化和专业化,提出经济集约化的目标,工农业等的组织形式随之也趋向集中。60年代末,全国建立了100余个国营经济联合公司作为领导生产的基本经济组织形式。1971年又将这些公司同数千个企业重新调整组成60余个更大规模的国营经济联合公司,其下属企业一般失去独立法人的地位。1973年建立全国性的经济综合体作为编制和协调计划的部门组织。经济组织均由选举产生的经济委员会(7-21人组成)进行集体领导,形成集体领导和一长制相结合的民主集中的管理体制。厂长(经理)是经济委员会的当然主席,委员会中必须有一半成员来自生产第一线。经济委员会负责制定包括生产、挖潜、科技进步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响应计划。这时各部对下属经济组织仍有相当的干预权。70年代初在农业管理中普遍建立了170个农工综合体,把生产、加工和科研联合在一起。农工综合体由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和主席负责其管理工作。管理委员会由15-51人(后改为11-31人)组成,负责制定响应计划、任免分支机构领导人、确定生产和分配的标准定额等。1973年实行农工综合体内部统一核算,加入该组织的国营农场、农业生产合作社等便失去独立法人资格,拉平了国营和合作社成分在分配上的差别。后来为克服平均主义弊病和便于经营管理,改为按分支核算,并于1977年开始将当时的140多个农工综合体逐步划小,1979年达到268个,规模在12万狄卡尔以下的农工综合体从1977年的17%增加到1979年的54%。农工综合体基本上按区域规划组织专业化生产,受州和全国农工综合体领导。全国农工综合体接受农业和食品工业部领导。这个时期,国家成立许多专业外贸公司并授权一些经济组织从事外贸业务。
3、经济杠杆的运用 这一时期为发挥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的作用,除要求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制外,还着手改革信贷、税收、工资、价格等体制。60年代开始改革时,便取消了计划利润上交的办法,对企业征收生产基金税、周转税、所得税,使企业收入与其经营状况挂钩。70年代将所得税改为按国家规定的各部门不同的盈利率标准交纳利润税。1973年取消生产基金税。1976年国家为各部规定固定的利润纳金,将超额利润的70%留给经济组织。这一期间还以较快速度实现了用银行贷款取代国家拨款的转变。全国投资中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的比重从1965年的23%提高到1970年的72%。在价格方面除国家定价外先增设了国家限价、上下限价格和合同价格(议价)。70年代中期又增设新产品临时价格(定期削减价)等。但在实际工作中仍以国家定价为主,运用其他价格形式的商品范围很小。实行新体制的单位,工资基金一般不由国家统一计划,而由企业根据每百列弗总收入的工资基金标准和利润形成分配表计算工资和额外物质报酬基金。企业在向国家交付国家社会保障金后,即可按每人的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发放奖金。对于取得突出成果的个人另设专项奖金。单位将节约原材料所得收益的40%-50%计入额外物质报酬基金。对于奖金幅度,最初改革时规定每人全年奖金不得超过本人半年的工资,70年代则规定了各种奖金的最高限额。工资制度方面在改革开始时便将原有的数十种工资分配办法统一成为计时制、计件制等少数的几种。1973年后生产部门采用计时定额加奖励的办法。1977年开始进行比较彻底的工资改革,一方面由国家规定各部门不同的、劳动生产率每增(减)1%可增(减)工资基金的标准,各单位根据标准计算自己的工资基金。还将企业按素质和成果情况划分等级,以不同系数计算工资基金。另一方面公布了全国统一的等级和职务工资表及核定等级细则,按规定评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等级。总之,这一时期的经济杠杆运用为下一阶段的经济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方面,除改进代议制机关的工作,如建全人民代表向选民报告工作的制度,扩大国民议会和地方人民会议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质询权和立法活动等外,还于1969年首先在文化管理和领导工作中运用独创的社会-国家原则,即取消文化部,由自下而上选举产生的文化艺术委员会行使这方面的国家职能,发挥社会力量和专家内行人才的力量共同管理文化事业。70-80年代这一做法扩大到体育运动、旅游事业、教育、科研、国家和人民监督工作以至农业管理工作中。
保加利亚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完善中,还注意发挥民主政党和社会团体的作用。1971年宪法列入了许多这方面的条款。规定农民联盟、祖国阵线的地位以及国家在完成任务时要日益依靠社会团体的力量等。在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中,工会同经济组织的集体领导机关共同讨论和决定问题的权力扩大了。工会、祖国阵线和共青团等社会团体的代表参加社会-国家和国家-社会机关管理国家事务,也参加各级人民会议的各种委员会工作。农民联盟作为保加利亚唯一的民主政党,同保共密切配合,在决定和贯彻国家政策,特别是在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体制改革中起到积极作用。
这一时期,保加利亚的干部队伍及其管理体制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60年代中后期开始新老干部交替的过程,到70年代初领导干部中年轻的专业干部已占绝大比重。在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制度的同时,开始试行厂长以下干部的招聘选举办法。70年代中期保加利亚开始建立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的考评制度和专业培训进修制度,系统地组织起各种形式的干部培训班和进修学校。在体制发生较大变动或颁布重要规章法令时,还组织全国各级干部分批学习轮训。
这次改革的成就与教训 保加利亚从50年代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经过短短几年不成功的按地区原则分散管理的阶段,在60年代转变到运用经济方法和民主形式管理经济和社会的体制。这次改革方案是经过150多位专家组成的小组反复讨论后提出的。试行之后又经过总结和改进,坚持小步稳步前进。保共在领导改革中一方面注意发扬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注意运用立法机制,使改革初期出现的不良现象例如盲目追求利润、破坏合同纪律、个别部门收入和分配不合理以及贪图物质享受等,在加强法制和思想工作以后有所克服。1976年保共针对当时机构臃肿、挥霍浪费国家资财、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差等情况,又一次进行组织整顿和思想教育工作,坚决反对滥用职权、寄生和保守的思想表现,竭力排除妨碍和破坏改革的思想和组织机构上的阻力。在生产结构变化和精简机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干部综合考评制度和经过培训重新安排各类人员的办法促进了干部队伍的更新和提高。
这一时期的改革,在坚持集中的前提下扩大了政治和经济民主,使生产关系更加符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因而国民经济的发展比较平稳,从1966年到1976年国民收入平均年增8.2%,人均消费基金平均年增6.4%,总的说来,改革的路子是正确的。
但是从整个社会和经济机制来说,此时党、国家和经济组织之间尚未建立新型关系,某些方面的措施落实较差(如经济核算、自负盈亏未能很好实现),理论发展比较缓慢(例如对商品货币关系、对党和国家的职能和作用的认识),加以干部作风和工作方法转变缓慢,影响了改革的进程和效果。在70年代世界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和科技飞速发展的形势下,保加利亚进一步感到提高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加紧经济集约化步伐的迫切意义,便于1977年酝酿新的以经济核算、自负盈亏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和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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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实行以经济核算、自负盈亏 'u@_4w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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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心的新经济机制和政治 scmn-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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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的改革(1978-1985) mmk]D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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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完善计划领导和劳动组织入手 G dZ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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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能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的新经济机制,1977年8月日夫科夫向保共中央政治局提出关于改进计划领导和劳动组织的书面报告,1978年4月保共全国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这个报告,决定建立把劳动工具、劳动对象、活劳动统一在一起的新型劳动组织——作业队,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和分配,努力降低原材料和劳力消耗,提高生产基金利用率,提高生产效益。另一方面加强经济组织在自下而上制定响应计划中的作用,使计划工作能更好贯彻上下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时将工业方面的指令性计划指标减少为8项,包括净产值、产品的实物和质量指标、每百列弗产品的物资消耗、人员限额、平均名义工资、每百列弗生产基金的利润等。要求用经济合同实现供销活动。这时重点发展经济联合企业这种组织形式,把它当作提高工艺和专业化集中化的有效方法。同年发布的扩大经济组织权利和责任的决议和条例,说明新经济机制的实质是扩大经济组织的自主权。条例规定经济组织作为独立的法人,参加制定国家计划。规定全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都留给经济组织,其中用于大修的折旧费的80%和用于恢复再生产的折旧费的20%必须拨到生产单位。净产值的5%和超计划利润的50%留给经济组织,较前有所增加。还规定将定编人员的工资节约部分和原材料节约部分以及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所得收益的30%-40%计入工资基金,以鼓励节约人力和原材料、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1978年11月,保加利亚在12个企业试行工资基金同劳动生产率增长挂钩的新工资制度,并在全国采用统一的等级和职务工资表,对劳动条件特殊的人员增加附加工资,对贡献优异的人员加奖励工资等。1979年4月将新工资制度推广到第二批企业。根据1979年7月开始实施的工业部门经济组织特殊管理条例规定,工业方面的指令性计划指标减少为5项,包括实物产品销售量、净产值、进出口外汇限额、主要原材料和某些稀缺机器设备的限额、人员编制限额,取消了工资和利润指标,在保留周转税和海关税的情况下,将固定的利润标准纳金办法改为按国家规定的调节总收入和调节消费收入的标准纳税这种比较灵活的办法。这一时期虽将企业按产品质量、生产效益、创汇能力等指标划分等级,不同等级企业的职工工资略有差别,但个人和集体的劳动成果对工资分配起着更大作用。因为每季度根据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物质消耗标准、人员编制定额情况确定工资基金。对于长期亏损的经济组织,如经过稳定委员会整顿无效,可按法律程序宣布倒闭。这一时期价格体制变化不大,只于1979年末参照国际价格和社会必要劳动对部分生产资料和大部分消费品的批发和零售价进行了调整(批发价于1980年调整)。由于相应增长了工资,这次调价对人民生活影响不大。根据当时实施的农业生产特殊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农业经济组织的指令性计划指标减少为4项,它们是新鲜和加工的实物成品交售量、进出口外汇限额、向国家预算交付的纳金、主要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的限额。1979年底保加利亚分别制定了建筑、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的特殊管理条例,于1980年开始全面实施。保加利亚在改变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也注意加强经济组织和经济领导人的义务和责任。例如规定部长会议直接向国营经济联合公司下达计划任务,主管部和地方人民会议不得侵犯经济组织的法定权益,包括制定响应计划、供销、内外贸、使用基金和分配利润的权力。同时规定经济组织必须向地方人民会议交纳总收入的1%,作为发展地方建设的基金,对未完成计划和合同任务的经济领导人要追究责任,进行经济制裁等。 =%u\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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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期,为促进农副产品生产、充分利用70年代农村人口迁移后荒废的近11万狄卡尔土地,保加利亚从1977年起将这些闲散土地无偿发放给职工、退休人员、家庭妇女等个人和机关、企业、学校等集体从事副食品生产。这种个人经济和集体辅助经济提供给国家的副食品(包括肉、蛋、奶、鱼、果、菜)日益增多,到1987年已占全国产量的40%-50%左右。最初实行的村镇系统副食品自给制度到1982年已发展为州副食品自给制度。在这项工作中,国家严格限制投机倒把等非劳动收入和雇工,体现了国有土地、个人或集体经营的原则。 Cj~4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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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机关设置中,变化较大的是农业领导机关。1979年4月由选举产生了国家-社会机关——全国农工联盟,撤销了原有的农业和食品工业部,也解散了原有的全国农工综合体,由联盟行使国家对农业的管理职能。这是把国家-社会原则运用到重要经济部门的最初尝试。这一改革措施促使农业、食品工业和农业科研工作进一步走上自负盈亏的道路。全国农工联盟作为新型的全国经济综合体是独立的法人,但保留了所有成员组织的法人资格。这一领导机关直到1986年重新成立农林部才完成它的历史使命。 \QF\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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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末,保加利亚在地区建设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主要是在1977年建立起与规模划小后的农工综合体范围大体相符的村镇系统(当时为252个)。村镇系统的建立是为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居民副食品自给任务,合理利用本地区的人力和资源,建设地方的基础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促进城乡均衡发展。1978年成立各村镇系统委员会协调本地区各单位的活动,在1979年选出相应的乡人民会议后,村镇系统作为“政治体制中新的重要环节”14更趋完善。按日夫科夫的说法,村镇系统是“把居民点以共同的生产活动、共同的服务和交通运输联结在一起的统一的社会机体。村镇系统所包括的居民点的经济和社会联系不断加强,在解决社会经济问题,地区建设、城市建设和文化问题时这些居民点被认为是统一的整体。”15这些村镇系统已逐步成为28个州中心之外承担着全国经济、政治、精神和社会生活的第二层结构。161987年统一恢复乡的称法。 =+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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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80年代的改革和理论上的突破 ;8WgbR)Z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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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在实行新经济机制的过程中,强调在物质生产领域建立新型作业队、实行作业队经济核算和分配的重要意义,扩大经济组织的自主权,减少国家的行政干预。在非生产领域(教育、科研、卫生等)也按工作效益、质量等指标进行经济核算,在有条件的地方,还用自负盈亏的办法提高效益、减少浪费。同时制定了允许个人从事日用品生产和商业服务的法规,规定个人在不雇工的条件下可同主管机关签定合同进行这些活动。在经济组织形式上,力图发展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联合企业和经济综合体,减少行政性质的联合公司和部的职权。 u`E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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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保加利亚在改革理论上的较大突破,就是提出在两种公有制形式接近和溶合、逐步建立统一的全民所有制的情况下,国家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者,劳动集体是这一财产的经营者。认为过去国家对社会主义财产直接进行管理是极大的缺点,违背了社会主义经济领导工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提出所有者(国家)和经营者(劳动集体)职能分开的理论。17这一理论为进一步扩大劳动集体的经营自主权,更好利用商品货币关系,以至实行劳动集体和居民的自治,深入改革政治经济体制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G9?6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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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召开的保共十二大正式提出完善政治体制以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任务。当时提到要建立能调动几百万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的社会机制,建立能发挥人民管理的责任感和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的体制,以保证基层组织和劳动人民有更多民主权利。具体措施包括经济民主、下放权力、开展社会批评和监督等。 Be"Sw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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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综合各个领域实行新经济机制的经验的基础上,保加利亚于1981年底制定了包括366条的《经济机制章程》,取消了当时实行的10多项单行法规和条例。这是保加利亚经济体制改革近20年来的第一部完整的经济体制法。与它同时通过的还有农业经济机制特殊条例。两部法规于1982年同时实施。这时工业方面的指令性指标有7项,在指标选择上变化也较大,把实物产品销售量和总利润作为重要指标,而取消了净产值、人员编制限额、平均毛工资等指标,可以看出这时加强利润杠杆的作用,放宽对工资分配方面的限制。章程规定部的职能是:制定规划和发展战略、对本部门进行方向性指导、组织人才培养和科技进步等。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侵占经济组织在响应计划中挖掘出来的潜力,还要它们为自己的指挥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规定经济组织作为商品生产者有在自愿互利原则上进行联合和扩大再生产的自主权力。这个时期,由部长会议、财政部(物价总局)、主管部和地方人民会议分别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共有300种左右,另设临时价格、极限价格、上下限价格、合同价格(议价)、加减价格、限额价格6种(后又增设成本核算价格用于公共饮食业)。从1982年起,国家按8个等级向工业经济组织征收利润税,税率从20%到80%不等。国家对农业组织的指令性计划指标为8项,包括农产品销售量(向综合体外)、村镇系统自给任务、外汇收入、最低利润等。把农业经济组织按土地情况划为6个等级,向国家交纳20%-15%的调节收入纳金。这时规定各类经济组织都向地方人民会议交总收入的3%作为地方建设纳金。向企业征收周转税,并对不能按期竣工、超计划消耗稀缺物资、人员超编的单位实行罚款。超计划利润除50%留给企业外,25%交国家预算,20%交主管部门用作技术进步和投资,5%交地方人民会议。规定用于投资的贷款由银行在招标的基础上分级提供,必须有35%以上的自有资金才有享受贷款的条件。偿还期限一般为10年。保加利亚自1982年起实行成果余额工资制,即将企业的总收入扣除纳税和偿还贷款本息及各项基金提留后的余额作为工资基金。这项工资基金不得超过根据各种增长因素计算出的最大可能工资基金额。工资基金比上一年增长2%以上,就要按国家规定的调节毛工资增长累进表上交纳金,以控制工资增长过快的情况。如成果余额工资基金少于应付的日常劳动报酬时,首先要保证生产部门职工的工资。1982年规定领导干部和专家的工资要保证发到80%,1984年进一步改为不保证他们(直至部级机关人员)工资的最低限额。由于这种工资制度把劳动报酬和企业(部门)的经营成果紧紧联系在一起,实行以后对于增强劳动者和领导机关对企业和作业队的经营管理的关切,提高其经济效益,起到了良好作用。章程还扩大了职工大会和经济委员会在经营中的决策权力。 z;Pr]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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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改革理论的发展和新经济机制实行两年出现的问题,1984年保加利亚对《经济机制章程》进行了较大修改。主要增加了国家作为所有者和劳动集体作为经营者的职能分开的内容。规定国家是全民财产的所有者,它通过国家机关和国家-社会机关行使所有者的职能;规定劳动集体是生产资料的直接经营者,它有责任通过自己的响应计划来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并对自己的经营成果负责,可实行集体承包等。这时国家的指令性计划指标增加了标准盈利率和外汇结余两项。共为9项,使经济效益的要求更加明确具体。1985年底保降低了调节毛工资增长纳金的比例,以进一步提高职工增加劳动效益的积极性。 rBBA`U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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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新经济机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精神,保共中央于1982年制定《关于新劳动法典的构想总则》交全民讨论,国民议会于1986年通过了《新劳动法典》。这些文件总结了1951年劳动法典制定以来社会关系方面发生的变化,明确了建设发达社会主义时期保加利亚国家、企业和劳动者(劳动集体)的相互关系和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确定劳动者作为社会和经济管理的主体和劳动集体作为社会主义财产的经营者的作用。对建设发达社会主义和加速科技革命的新时期劳动集体的自治和民主管理作出了规定,也对劳动合同、劳动资源利用、劳动质量和纪律、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以及劳动争议等等列出详细规定。如何依法使劳动集体在自治组织中发挥管理主体的作用可以说是当时保加利亚体制改革的最重要课题之一。 x!\FB.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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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全面贯彻社会主义自治原则的改革(1986年以后) +uR|0Jo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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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保共中央二月全会确定了加速进行科技革命的新战略。为了实现经济集约化发展和促进科技进步,又于1986年保共十三大召开前后,提出将经济组织变为自治组织、实行自下而上的经济自治的主张;要求国家改变部门行政领导的方法,与自治经济组织建立平等对话的新型关系,通过定额标准指标的计划、国家订货和经济杠杆指导自治组织的活动。这时对政府机构进行了重大改组,撤销主管部门经济的部,成立行业性的经济协会,负责协调和组织各成员组织的经济活动。国家先在部长会议下设4个协助决策和监督协调各方面工作的委员会。1987年又撤销了这些委员会,进一步改组部委,以达到精简机构、减少中间层次、改变机关职能、促进基层自治的目的。1986年制定的《劳动法典》和《经济活动章程》是指导这一时期保加利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实现社会主义自治原则的主要立法文件。 Jv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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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保加利亚进一步提出将乡变为地区居民自治共同体的主张,使社会上既有劳动集体的经济自治,又有居民的自治,从而全面实现自下而上的社会主义自治。国民议会决定用合同方式把社会主义财产移交给劳动集体和乡的居民自治共同体经营管理。设想从基层逐级向上实现全社会的自治,直到把部长会议和国民议会这些国家的最高执行机关和权力机关都改造成为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社会主义自治的机关为止。与此同时,保加利亚认为28个州的州界对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完善已经起阻碍作用,决定把它们改组为9个行政大区(包括大区级的索非亚市),精简机构和人员,改变管理机制,促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自治。 @NBWNg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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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改变党和国家对社会的影响方法,提高人民作为管理的主体的作用,克服官僚主义和中间阻塞,降低“社会金字塔的高度”18,实现从“代表人民的政权”向“通过人民的政权”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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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现行政治体制的指导思想 z-(#M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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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基本结构 (s?`*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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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现行政治体制的主要理论原则 8J|pj4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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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的现行政治体制以以下主要理论原则为其指导思想。 1Ffd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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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有其发展阶段、存在着矛盾、有不断完善自身体制的必要性 bDdJh}V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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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 保加利亚解放后建立了人民民主制度,走上了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50年代末宣布社会主义取得全面胜利,结束了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1962年保共八大提出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总路线,当时还通过了“20年内建成共产主义”的纲要。但后来在实践中作了修正。 e'<p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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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中期,保共根据新党纲(1971年)关于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在十一大上提出:“用20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现实的任务。”后来则一再强调建设发达社会主义不是短暂的而是一个持续的时期。1986年保共十三大文件指出,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阶段要比制定党纲时设想的长得多,确定保当前的任务是到本世纪末把保加利亚建设成为高度发达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qw A 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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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共认为,目前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其物质技术基础,用科技革命推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逐步实现社会阶级的单一性,保证人民生活的高水平,造就多方面和谐发展的个人。 ; n2|pC^  
F?j;3@z[A  
日夫科夫曾指出,保加利亚对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的理论探讨工作并没有结束。19在社会主义建设和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中,保加利亚理论界和党政工作者还在就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和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的理论问题进行不断的探讨。 D;bQ"P-m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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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 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保加利亚只承认有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而忽视社会主义社会本身存在矛盾的事实,忽视解决矛盾的迫切意义。在生产社会化扩大的过程中片面强调社会利益的一致性和阶级的单一性,极少分析社会经济利益的矛盾和寻求解决矛盾的办法。20多年来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促使人们逐步加深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的认识。在80年代的一些文件和学术著作中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有了较多的论述,认为揭露和解决这些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与改革的基本动力之一。20理论界论述的主要有以下一些矛盾: ^+Ez[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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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3J]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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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保加利亚有步骤地在全国进行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到50年代末社会主义公有制成分已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这时便认为生产关系的问题已经解决,国家正面临“先进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同没有足够发展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提出“不断发展生产力”是今后的主要任务。21从总体来说,这一认识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 但是忽视了生产关系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矛盾和弊病,使生产管理体制和比较单一的所有制形式等较长期处于停滞状态,阻碍了生产力的更快发展。 XQEGMaZ  
A`4Di8'Me  
60、70年代保加利亚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逐步认识到在建设发达社会主义阶段,不但存在着过去遗留下来的生产力落后的矛盾(如人力、人员素质和物质技术基本不足等),而且存在着发展中产生的生产关系方面的矛盾,如旧观念、旧体制和旧工作方法与客观发展的新要求的矛盾、集中与分散的矛盾,科技进步新成就与旧的劳动组织的矛盾等等。 j7;v'eA`;7  
t3 AZS0  
(二)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矛盾 |_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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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从60年代开始注意劳动人民的物质利益原则,提出按经济规律办事,用经济方法领导经济等。认为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将存在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矛盾,这些“生产关系的主体在利益上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表现。22国家有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为合理解决这些矛盾而制定正确的政策,建立有效的机制。例如确定集中和分散的结合程度,确定企业自主权的范围,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再分配方案等等。近年则提出所有制的多样性和统一性,要求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合作社、乡、参股、混合、个体经营、社会团体所有制等7种以上)。80年代保加利亚提出国家是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者、劳动集体是社会主义财产的经营者的理论,等等,都是为了探求更好解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关系的。保加利亚认为在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到来之前,反映各种群体差异的利益矛盾是社会主义前进的动力,这种利益矛盾将一直存在,需要长期加以慎重对待,认为沿着正确轨道发展利益的问题是压倒一切的中心问题。23 33d86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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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客观因素的矛盾 3Rid 1;L0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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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认为社会主义建设中经常发生主体和客体的矛盾,它既包括人的认识不能反映客观规律的矛盾,也包括人的能力和素质不符合客观发展要求的矛盾。物质技术基础的潜力与对它们的利用的矛盾,科技新成就与落后的劳动组织的矛盾,新时期、新任务与旧的认识、思维方法、工作方法之间的矛盾等都属于这类矛盾。主客观因素的矛盾往往导致决策和执行的失误,给社会主义建设带来损失,因此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及时研究和采取措施克服产生矛盾的原因,使主观因素尽可能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这些措施包括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提高党和国家领导的科学水平;改革教育制度和干部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建立管理和决策民主化制度,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原则;建立建全的社会批评和监督制度等等。 uM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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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断完善体制的必要性 保共领导人日夫科夫一再讲到不断完善体制的必要性,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充满活力、蓬勃发展的社会,特别是在当前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条件下,这一艰难而又充满矛盾的过程将变得更加复杂。24他认为,社会物质技术基础的量变和质变、社会阶级结构和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决定着社会主义的社会、经济、政治体制的发展,因而体制改革不是一劳永逸的事,而是长期复杂的过程。完善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包括更好解决所有制和所有者、经营者的关系、更好运用商品货币关系、建立生产和劳动的新型关系等等是为了促进经济的集约化发展,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原则和完善政治体制的其他方面同样是为了对经济基础起积极的反作用,为实现国家新的社会经济战略开辟更加广阔的天地。25 v4L#^J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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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为共产党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应发挥政治领导作用 s:Us*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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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加利亚解放初期,保共对自己的领导作用认识比较简单,从国家的大政方针到具体事务,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到人民生活各个方面都由党一手包揽,以党代政,加之50年代初党内民主和集体领导原则遭到破坏,曾造成政治失误和经济失调,影响了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1956年保共中央四月全会批判“个人迷信”和恢复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后,保共强调党的领导首先是进行政治领导,而不是事无巨细的琐碎领导和包办代替。这种政治领导只有在提高科学性,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党的责任是确定国家各个发展阶段的任务和政策,指导国家和动员人民为完成这些任务而奋斗。为此需要不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科学水平,着重克服党政机构重叠和以党代政的现象,发挥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1968年保共中央七月全会专门研究了完善整个社会管理体制的问题,强调划分党的机关同其他社会管理机关(特别是国家机关和经济机关)的职能。认为党要靠自己的正确理论和政策、靠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和群众影响去进行领导,而不是通过行使非固有职能,用行政方法干预政府和社会团体的工作。党必须相信和依靠国家机关和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觉悟和能力,组织健全的社会监督系统,为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创造条件。80年代,保共在继续反对党委和党的工作者侵占政府和社会机构的职能和权力的同时,提出建立党政关系新模式的论点。认为党不是社会管理的最高层次和决策的最后机关,不是权力的主体或政权等级中的一级。党政关系绝对不是决策和执行的关系。党是实施政治领导的政治组织,是国家机关的伙伴和帮手。 66\0Js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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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共认为自己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职能:(1)研究和运用马列主义理论,制定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基本方向;(2)制定干部政策,选择、培养和监督干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水平和作用;(3)在党内外进行思想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 9GnNL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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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为国家应加强管理社会、组织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职能 \GtZ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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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现行宪法规定国家有以下任务:(1)保护人民的利益和社会主义成果;(2)有计划地指导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3)为人民的福利、教育和保健事业的不断改善,为科学和文化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4)组织保卫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保共党纲指出,在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时期,共产党仍将通过社会主义国家这一主要工具来组织、调节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这时的国家将保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特征和职能,并将日益发展成为全民的政治组织。保加利亚认为国家应发挥以下三方面职能: E-,74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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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 保加利亚认为国家在社会管理体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国家必须根据社会发展的阶段、国内外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条件确定社会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包括自上而下的各种组织环节)应该作为一个整体,运用综合方法系统地加以完善。国家完善其社会管理体制的目标在于建立一种能使人民群众发挥民主权力、积极参加管理和监督的社会机制。保宪法规定,国家在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时期的主要发展方向是不断扩大社会主义社会民主、完善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加强人民对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1986年保加利亚提出社会管理民主化进入社会主义自治的阶段,社会管理的重心应从“社会金字塔的顶部移到基础上来”。26应使人民从管理的客体变为管理的主体,把“为了人民的政权”逐渐变为“通过人民的政权”。 4!lbw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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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的组织经济职能 保加利亚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基本职能之一是组织经济生活。国家必须制定和贯彻统一的经济政策,在统一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基础上组织和领导经济工作。在行使组织经济的职能时,必须注意克服官僚主义的方法,避免对客观规律和劳动集体利益的侵犯,寻求使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同价值规律最有效相互作用的机制。国家有责任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基础上完善经济体制,逐步扩大经济管理的民主,用经济方法代替行政领导方法,为提高国家的经济效益和人民的物质利益创造环境。在实行自治的条件下,国家仍有必要坚持中央计划领导与经济组织自治相结合的方针。 -&Fxg>Fr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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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的文化教育职能 保加利亚认为,在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时期,国家的文化教育职能更为繁重,需要高度发展人民的科学教育事业,使科学变为完善对社会的领导和教育活动的决定性因素,把科学技术变为直接的生产力。要进一步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对人民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美学教育、道德教育、专业教育,造就多方面和谐发展的个人。 fFXG;Q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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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民群众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科学水平的提高,国家在履行文化教育职能时,有可能更广泛地依靠人民群众和革命知识分子进行领导和管理。在文化、科研和教育工作中运用社会-国家原则是调动人民群众和专家的潜力,让他们实行内行管理的有效方法。国家有可能只在这些领域进行财政和人才保证,而不对这些方面的活动进行包办,主要由专家去进行规划和领导。 IY|;}m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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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和实现社会主义自治 &J|3u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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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扩大社会主义和实现社会主义自治 保加利亚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要求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为越来越多的公民参加社会管理以至自治创造条件。整个政治体制应日益充分体现人民掌权和人民至上的权力。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主要从加强代议制民主和扩大直接民主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选举制、改进人民代表和代议制机关的工作、改进国家机关工作等加强代议制民主,另一方面将国家的某些职能转交给社会团体、社会主义自治组织或社会-国家机关,由劳动人民直接行使管理权力,或加强社会监督和批评、全民讨论、全民投票等,实现直接民主。目前保加利亚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已发展到社会主义自治的新阶段,首先要使劳动集体和乡这样一些基层组织变为自治的基本环节,然后逐级向上,实现全社会各个领域的自治。  9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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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和自治必须有共产党的领导和引导。社会的物质技术基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人民的觉悟和素质等都是制约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客观条件,而党的指导思想和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则是决定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主观因素。 *AXu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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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国家机关的改革 保加利亚认为,国家机关和一切社会环节与公民的关系应体现国家总体利益和集体、个人利益的相互关系,必须随时防止国家机关束缚和限制劳动者积极性的官僚主义,实现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真正统一。60年代末保加利亚在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时就提出,“一个更加充分符合国家发展阶段和科技革命需要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建立要求国家机关的结构和职能、它们的工作作风和方法都发生重大变化。”27一方面要制定法规和创造民主监督的环境,使各个机关不可能将自己的过失或官僚主义作风的弱点和责任转嫁到它们所服务的劳动人民身上,更重要的是要为保障有效的社会管理而简化国家机构,减少费用,提高机关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长期以来,保加利亚把消除臃肿重叠的机构,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社会金字塔的高度,当作国家机关改革的总方向。在80年代明确划分国家作为社会主义财产所有者的职能和劳动集体作为社会主义财产经营者的职能以后,保加利亚对国家机关的设置和职能连续进行重大改革,减少和取消它们的某些行政领导权限,为经济组织和地方单位的自治创造条件。 dN>XZ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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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结构和特点 cOUsbxY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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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加利亚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结构主要包括共产党、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团体三个方面 g# ZR,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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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产党的领导 1971年制定的现行宪法规定:“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首的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与国家的领导力量是保加利亚共产党。保共在同保加利亚农民联盟的紧密的兄弟般的合作中领导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的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60年代保加利亚在总结“个人迷信”时期高度集中体制的弊病和开始改革经济体制时,要求党摆脱“非固有职能”,不包办代替行政领导工作,而把自己的政治领导职能同社会管理体制其他环节的职能坚决分开。28保共十二大(1981年)提出党要充分尊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自主权力,指出党在讨论和确定基本工作方针之后,只对工作进行“监督和帮助”。1987年保共中央七月全会又根据当前实行社会主义自治的新要求,提出需要纠正的许多使党“变形”的做法,如由党代会决定国民议会和政府的活动、由中央全会决定国家计划以及党政机构重叠等,要求切实改变党仍是管理的“最高层次”和决策的“终审机关”的地位,使它成为同国家、自治机关保持一定相互关系的政治组织,并决定撤销与政府重叠的党的机构,还要将党政新模式的原则列入即将制定的自治组织法典。保共要求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劳动集体的政治领导核心。基层党组织首先要保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提高自己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取得群众的信任。保加利亚解放后曾进行过3次评议、鉴定党员和更换党证的工作,清除不合格党员。 JH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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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共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代表大会,1966年保共九大之前为每4年召开一次,之后为每5年召开一次。在两次党代会之间,保共中央委员会可以召开全国党代表会议讨论重要政策问题。70-80年代曾召开过3次全国党代表会议。保共按地区(大区、乡)设党委。1986年保共召开十三大时,全国共有93万党员。保共中央设政治局、书记处和总书记。 ]s j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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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权力机关 保宪法规定,保加利亚社会政治制度赖以建立和发挥作用的基本原则是:人民的主权、统一的政权、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民主等。保加利亚的一切机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议制机关行使权力或直接行使权力。国民议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民会议是地方的国家权力和人民自治机关,它们是国家政治体制的基础。根据1947年的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49年通过普选产生第一届国民议会,至1986年普选产生了第九届国民议会。1971年制定的新宪法将国民议会任期由原来的4年改为5年,将人民代表确定为400名,由选民人数相等的选区选出。国民议会是保加利亚唯一的立法机关,国民议会实现对国家内外政策的最高领导,可以通过和修改宪法和法律,设立、撤销、合并部委和部级国家-社会机关,通过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选举和罢免国务委员、部长会议成员、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长,决定举行全民投票、宣战媾和问题等,共有19项职权。它每年至少召开3次会议。1971年宪法规定国民议会设经常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国务委员会(在此以前设主席团),它保证国家的立法和执行活动的统一。国务委员会有27项日常职权,它们是:召集国民议会会议,发布法令,设立和撤销行政地区单位及非部级单位,任免国防委员会委员和驻外使节,在国际上代表人民共和国等。在国民议会闭会期间,国务委员会对国内外政策行使总的领导,宣布总动员令,就涉及国家的执行管理活动的原则问题发布命令等,共有10项职权。国务委员会有主席1人、副主席5-6人、委员22人左右。自成立以来其主席一直由保共中央总书记(第一书记)兼任。国民议会设若干常设委员会作为其工作机构。1987年有社会经济发展委员会、社会政策委员会、精神发展委员会、自然环境保护和再生产委员会、外交政策委员会、人民会议和地方自治委员会、维护社会利益和公民权利委员会、立法委员会,共8个常设委员会。它们协助国民议会进行调查和提案工作并有权对政府部门工作进行广泛的监督和检查。长期以来国务委员会也设一些常设委员会,后因与国民议会的常设委员会职能重复,于1986年7月撤销其中大部,仅保留立法委员会。80年代以来,国民议会的立法、审议、监督活动得到很大加强。为适应社会主义自治的要求,1987年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准备修改宪法将各级权力机关改组为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自治机关。 G8`q-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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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保加利亚的地方行政区划最初沿用旧时的省、县、乡三级建制,1949年根据宪法选出县、乡人民会议,不久后增设了州。1959年撤销县,长期保持州和乡两级建制。1977年后设村公所作为乡的派出机关。1986年全国共选出28个州(包括索非亚市)和299个乡人民会议。1987年保加利亚开始实行地区单位自治原则,将乡变为居民的自治共同体,使它们具有决定本地区生产、生活、建设等问题的自主权。鉴于州的职能逐步消失,州界妨碍生产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完善,国务委员会于1987年8月决定将全国28个州改组为9个新的行政大区(包括大区级的索非亚市),把它们作为协调和发展生产力、进行科技革命的有力形式。1988年2月选举后产生大区和乡人民会议,这时乡的数目减少为273个。大区、乡人民会议任期2.5年,大区人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乡人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6次会议。1988年共选出大区、乡两级人民代表5.12万人,约有半数以上经过更新。保加利亚在贯彻新经济机制的过程中注意扩大地方人民会议的权限,给地方人民会议较大的经济活动自主权和财政自主权。大区人民会议有促进各乡居民和劳动集体的自治,制定本区的发展方向和规划并组织其执行,协调各乡的经济、科技、社会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活动,关心社会主义财产的增长和维护,保证居民对工农业产品的需求、环境保护和公用事业建设等共11项职权。人民会议有权参加大区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决策,同本地区自治组织和其他乡进行对话和合作,向乡一级自治组织提出国家订货和限额,有效利用土地、森林、矿藏,加速发展社会综合服务和基础设施,保证满足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等,共有18项职权。地方人民会议选出执行委员会领导日常工作,设常设委员会协助工作。常设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有1/3不是人民代表,而是直接来自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代表。地方人民会议还广泛运用国家-社会原则,吸收编外人员参加工作。1987年7月国民议会通过的把乡变为居民自治共同体的声明,体现了使居民成为该地区社会主义财产经营者的思想,为劳动人民变为管理的主体,基层政权从“代表人民的政权”转变为“通过人民的政权”创造条件。乡的居民自治共同体有权决定有关生活供应、住房、基础设施的问题,参加制定计划和生产力结构规划,有权实行财务自理,与其他乡和中央单位、自治组织进行联合等。保加利亚把乡看作实行地区自治的基础,设想通过扩大乡的自治权力,将社会管理的重心放到基层,然后再逐级向上实行大区和中央权力机关的自治。 -tT{h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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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保加利亚建立村镇系统作为社会基层组织。村镇系统是“把居民点以共同的生产活动、共同的服务和共同的交通运输联合在一起的统一社会机体”,28负责协调区域内有关单位的人力、物力、资源,使它们得到合理利用,并发展居民的生活服务措施。在新型乡的人民会议选出之前,曾由州人民会议代表、中心乡的人民会议主席、本地区的农工综合体、企业领导人和各村代表组成村镇系统委员会,协调本地区工作。村镇系统成立后在实现副食品自给任务、挖掘地方潜力、活跃地方经济生活方面发挥了作用。多年来村镇系统已发展成为州中心之外承担着全国经济、政治、精神和社会生活的第二层结构。29由于近300个村镇系统同乡的管辖范围完全一致,1987年保加利亚提出重新使用乡的称法。 76[aOC2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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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机关 部长会议是保加利亚国家权力的最高执行和管理机关。由国民议会选出部长会议主席,再根据他的提名选出副主席和其他成员(他们也可由非人民代表担任)。国民议会(在其闭会期间国务委员会)可根据部长会议主席的建议或实际情况免除部长会议成员职务。部长会议向国民议会(在其闭会期间向国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宪法规定,部长会议负责组织实施国内外政策,提出立法动议,起草国民经济计划、预算并监督其实施,领导和监督各部委和地方人民会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建立、撤销和改组非部级机关,缔结国际条约等,共有16项职权。部长会议设执行局负责业务领导和管理工作的日常协调。 Ygn"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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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会议下设部委。1947年宪法曾明文规定设20个部委,并规定了这20个部委的名称,同时说明国民议会可决定增设或撤销部委。1971年宪法规定,部委的数目和名称均由国民议会根据需要确定,灵活性较大。60年代至80年代,部委数目在25个至23个左右。这期间发展了社会-国家机关和国家-社会机关这样一种非国家的社会管理形式。1967年建立的文化艺术委员会是取代文化部领导和管理文化事业的社会-国家机关,1971年和1979年分别建立的国家和人民监督委员会和全国农工联盟是取代国家监督委员会和农业食品工业部领导相应工作的国家-社会机关。80年代在贯彻新经济机制的过程中,国家机关的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方向是减少部的行政领导权力,加强它们的宏观决策和调节监督职能。这时设立的非部级社会-国家机关有劳动和社会事务委员会等。1986年保加利亚为打破部门障碍,克服官僚主义,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的集约化发展,通过撤销或合并将23个部委减少为13个,在部长会议下设经济、社会、精神发展和农林4个委员会,辅助部长会议进行工作。它们负责协调有关部委的活动,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具有部长会议的法律效力的法规,同自治组织进行平等对话等。1987年根据实现社会主义自治原则的要求,进一步精简机构,减少中间层次,加强国家机关的综合管理职能,撤销了4个委员会,并决定1988年元旦撤销计委、财政部等5个部级单位和价格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事务委员会等3个非部级单位,成立经济与计划部、对外经济关系部、农林部等5个新型部。这样,保加利亚将只有10个部委行使国家执行和管理职能。自治经济组织(联合会和联合公司、企业等)和地方自治共同体(乡)将行使更多的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这几年随着国家机关的调整,保加利亚全国行政管理人员的比重有所下降。1986年企业以上的管理人员减少了7%,1987年和1988年在部委和地区的改组中将有数万干部转入生产和服务行业工作。国民经济中的行政管理人员比例也从1976年的13%降低为1985年的9.1%。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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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认为日益扩大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日益发展的经济和科学技术要求建立能消除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对新的现象和形势作出迅速反应、运用新的领导方法和手段进行工作的高效率的执行机关体制。在这个体制中,部长会议、部和自治经济组织、地方自治机关之间有明确分工,不发生机构和工作上的重叠,而要能为各自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条件。为落实经济自治的原则而于1986年底制定的《经济活动章程》,规定国家管理机关主要用经济手段按照标准法令对经济活动实行领导,对实现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规定的目标和结果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同国家计划执行情况联系在一起。对于部长会议和部的经济职能和工作方法也作出规定,突出了利用经济手段促进科技进步和同自治经济组织采用对话方式等。另一方面,保加利亚也注意加强公民、劳动集体、社会团体和地区居民自治共同体对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发挥社会舆论和批评的作用,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国家机关工作的改进。公民有权依法对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赔偿要求。即将制定的社会主义自治组织法也将对国家机关的职权和工作作出某些新的法律规范。 BQf}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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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团体和民主党派 创建于40年代反法西斯斗争中的保加利亚祖国阵线,在1948年第二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纲领。祖国阵线在保共领导下在民主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地方建设和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生活福利方面,在国际活动中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共、农民联盟两个政党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运动、红十字会、保苏友协、和平委员会、各创作协会等20余个社会团体都是祖国阵线的集体成员。70年代,保加利亚根据“国内阶级差别逐步消失”30的实际情况,将祖国阵线由“组织转为运动,由运动转为组织”,即消除组织成员与非成员之间的界限,向全体人民敞开大门。目前祖国阵线有500多万成员,是保人数最多的统一的社会政治组织。它从中央到基层均有组织,任务是以宪法精神教育人民群众和青少年,在选举中代表保共和民主政党、社会团体提出了联合候选人名单,动员人民完成国家任务和参加社会管理,组织支农、绿化等公益劳动,保证地区居民副食品自给任务,参加人民的生活福利事业等。祖国阵线在社会生活中享有较高威信。宪法称它为“人民政权的社会支柱和对人民进行教育、吸引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群众性学校”。在当前实行社会主义自治的转折中,祖国阵线将成为“地区自治单位及其自治机关的有力社会支柱 ”。31长期以来,祖国阵线全国委员会主席均由保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担任。 Kp"mV=RG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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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农民联盟是1948年后保留下来的唯一民主政党。它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特别是在1956年保共中央四月全会以后,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是保共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同盟党。农民联盟成员在国民议会的人民代表中占1/4左右,在地方人民会义代表中约占15%。农民联盟常设局主席历任国民议会主席团副主席、国务委员会第一副主席或部长会议副主席。部和州的领导人中也有农民联盟成员。有千余名农民联盟成员担任农工综合体领导工作。多年来保共中央和农民联盟常设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讨国家的重大问题。有关国家政治、经济、人民生活和国际问题的重要决议往往都由保共、农民联盟和祖国阵线等联合发表。农民联盟也有各级组织,它们在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农村、发展农业经济和实现经济自治、地区自治中起着积极作用。农民联盟现有成员12万人。农民联盟还广泛开展国际交往活动,努力贯彻国家的外交路线。 wgSA6m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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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把社会团体看作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宪法的规定,在完成国务活动中越来越多地依靠社会团体。在实现社会主义自治中,保加利亚将创造更多样的形式来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 pTZPO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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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工会不但团结职工完成生产任务,而且代表劳动者参加经济管理和体制改革,积极维护工人和劳动集体的利益,同违反法纪和人民利益的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经济组织制订响应计划、管理生产和经营活动、分配基金以至招聘选举干部等工作中,工会都有参加讨论和决定的责任。日夫科夫曾说工会是“实行新经济机制的主要社会保证”。321986年制定的《经济活动章程》和《劳动法典》对于工会在体制改革和劳动集体自治中的作用作出了规定。工会现有成员400多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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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150万团员的季米特洛夫共青团是保加利亚青年的独立的群众性的社会政治组织,体现了他们的利益和愿望。它是保共对青年一代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培养他们全面发展和吸引他们积极参加发达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第一助手,是党的后备军。其他社会团体如创作协会、妇女组织、和平委员会等等也都在各自的领域起积极活跃的作用。 VL"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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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行社会主义自治的条件下,社会团体将转变成为自治体制的重要因素,它们将不受“外来”干预,自己决定工作内容并创造更多的活动方式。33 P,!W\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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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干部制度 保加利亚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日益重视干部制度的改革。60年代后期是保亚干部队伍新老交替比较集中的年代,大批参加过反法西斯斗争的老干部退下来,年轻的受过专业教育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70年代保加利亚建立起干部培养、进修、考核、评定制度,试点进行干部招聘选任工作。紧接着实行了全国统一的等级和职务工资制度。这一系列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发展和建设。目前保加利亚自治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领导人都由招聘选举产生。对不同层次和专业岗位的干部有不同的专业要求和任期规定(从5年至2年不等)。如工作不称职,可在任期未满前由招聘选举单位罢免。党组织和工会在干部的招聘选举中起监督和审核作用。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机关精简等变化,自70年代后期已有不少干部经过培训转到生产和其他工作岗位,初步形成制度。当前在为实行自治原则而改组国家机关和地方机关中,又将有数万名干部转换工作,经受考验。 Ze~ a+%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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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培养符合建设和改革需要的领导干部和执行干部,保加利亚多次改革教育制度。70年代开始建立11年一贯制的中等综合技术学校(80年代改为12年),大力发展中等专业技术教育,以便向社会输送足够数量、合格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再从他们中间选拔基层领导干部。这一时期,函授和夜校也发展较快。近些年,保加利亚根据科技革命的发展改进中专、大专的课程设置,并建立以基础教育为主体的三段制高等教育体制。1981年全国职工中具有高等教育水平的占7.2%,具有中等教育水平的占32.7%34。1986年每万人中有大学生122人。70年代初保加利亚将高级党校改组成为保共中央社会科学和社会管理学院,作为培养高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才的中心,原有的各州党校负责培养中级领导干部。各种学制(从6周至2年)的成人教育培训班和进修班(包括学习新专业的、知识更新的、提高的等)从70年代开始广泛建立。自80年代初制定全国统一的提高干部专业技能制度后,全国各部和地方都建立起提高干部专业技能委员会和中心,全面组织安排干部的专业轮训和进修工作。1985年从各种进修班毕业的职工人数相当于1970年的2倍,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9%。目前大部分职业都需有相应的证书才能上岗工作。 io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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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在70年代中期建立干部考核评定制度,规定每2-3年对干部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届时由单位行政领导、党、工会会同专家组成资格评定(或考核)委员会(小组),按条例所规定的10余个项目(包括对提高本单位或劳动集体工作效益的贡献、工作质量、专业知识、组织能力、责任心等)评级或打分。评定结果与本人见面,作为干部培养、升降、调动等的依据。被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的人员需经党校培训再进行分配。 K&"Y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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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在干部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1)各代干部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团结各代干部共同工作,在配备干部时兼顾提拔新干部和保持连续性的方针。(2)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统一的原则。1981年日夫科夫在保共十二大上再次指出,“不具备公认的政治、业务和道德素质,没有受过专门教育和政治培训的人不能够担任领导工作。……那些没有同我们社会的一般劳动者一起工作过,不了解政治结构的基层环节的工作困难和工作特点的人,不应被提拨上来。”(3)大胆使用和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保加利亚对于干部实行严格的监督、考评和奖惩制度。 \Ja%u"D A  
D_O%[u}  
干部制度的改革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过程。1986年保共十三大新选出的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同年选出的国民议会、国务委员会领导人的平均年龄为62岁,人选保持相对稳定。这时政府领导人(包括部长会议主席、副主席、部长)的平均年龄在56岁左右,全部有大学文化程度。到1987年政府部门改组时,领导干部的平均年龄又有所下降。对于实行招聘选举制的干部,均有任期规定。对于高级领导干部未作任期规定,但任政府领导职务的高级干部(部长会议主席、副主席及部长)实际上更替比较频繁,一般连任5年左右,个别职能部(如外交、国防、内务部等)的部长任期较长,有达十余年的。为了实行社会主义自治的需要,干部工作中的公开性和竞争机制将进一步增强,这将有利于人才的成长,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活力。 T4T_32`XR  
oUZwZ_yKW  
6、立法、司法和监督制度 保加利亚唯一的立法机关是国民议会。在国民议会闭会期间,由国务委员会行使修改或补充法律的职权,然后将已发布的法令交下一次国民议会会议审核批准。1956年保共中央四月全会之后,社会主义法制得到很大加强,立法工作健康发展。保加利亚除在1947年和1971年通过两部宪法外,有效的法律(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文教卫生法等)共有200至300部。1987年国民议会选出了宪法修改委员会,准备对1971年通过的宪法进行修改。较重要的现行法律有劳动法典、选举法、继承法、退休法、国民议会工作法、人民会议法、民意征询法、村镇系统法、国家和人民监督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违章和惩处法、合同法、海关法、外贸法、合作社法、森林法、水法、渔业法、狩猎法、学衔学位法等等。部长会议就国家法律通过的实施条例和法规、决定、章程等有2,000种以上(根据1984年保加利亚出版的全国法规索引统计),其中以经济和行政法规为数最多。国民议会常设委员会、人民代表、国务委员会、部长会议以及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长有立法动议权,社会团体的中央领导机构也有就其活动提出立法动议的权利。保加利亚对立法工作相当重视,今天已拥有比较完备的法制基础。 U;H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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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的司法和司法监督权分属法院和检察院。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长由国民议会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也可由它免职。他们向国民议会(在其休会期间向国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司法机关为原有的州和区法院,还设军事法院。宪法规定为审理某种案件,可以通过法律设立其他司法机关,但不设特别法院。法院实行陪审员制,审判员和陪审员均由选举产生。在审理案件时,他们享有同等权利。如不称职可予罢免。最高法院对所有法院的活动行使最高审判监督,保证准确地实施法律。1986年选出28个州法院(包括索非亚市法院)、107个区法院的陪审员共1.6万余人。保加利亚设最高检察院、原有的州、区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它们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主义财产和法制以及公民、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向有犯罪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的自然人和法人追究责任。检察院还参加法院和其他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监督量刑等。各级审判员、陪审员和检察长均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987年在行政区划改革后,司法和司法监督机关的设置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 HKP\`KBC j  
uc%75TJ@  
保加利亚根据1947年宪法设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60年代一度同党的监察机构合并成为党和国家监督委员会,后又恢复成国家监督委员会。70年代初根据国家-社会原则成立国家和人民监督委员会,不久后制定了国家和人民监督法,又通过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监督制度的决定。此后全国监督工作便有了更加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更加健全的组织机构。国家和人民监督委员会归部长会议领导(前个时期曾归国务委员会领导),负责执行国家的监督政策,领导全国的监督系统。国家机关和经济组织等均设监督区,原有州和乡(市、区)则设地区性的国家和人民监督委员会。基层人民监督小组由群众选出的人民监督员组成,每个监督小组一般不超过15人,每届任期2年。监督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确定工作计划、讨论检查结果、通过报告和建议等。目前全国2万多个人民监督小组,每年约进行10万多次检查。国家和人民监督委员会在工作中实行民主与集中、国家与社会相结合的原则,对中央国家机关、地方人民会议执行委员会、经济组织、合作社等实行监督。各单位领导必须在1个月内对监督机关的批评、建议或报告作出处理或答复,否则监督机关有权向上级监督机关报告,也有权在保守国家机密的情况下向该单位职工大会或在报刊、广播电视上公布检查结果,有权根据检查结果建议对责任人员进行警告、降职降薪、在原单位调动工作以至开除的处分,有权将违法犯罪人员的材料提交检察院起诉。 xk86?2b{)  
3a#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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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行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 !'aj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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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的政治体制改革有以下几个特点: {i^ ?X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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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调共产党的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保加利亚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始终强调党的领导作用,认为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在社会主义建设规模和复杂性增加、科技革命迅速发展和社会管理职能扩大的条件下,党在制定方针、完善社会关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等方面将起越来越大的作用。为此,党必须提高领导的科学性,明确自己在新条件下的职责。党的领导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自身建设的情况,取决于它能否遵循客观规律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取决于它如何为社会主义自治创造条件,而不是作为“政权运行的基础”35和“决策的终审机关”。 t=S94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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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视转变国家机关职能,以克服官僚主义和提高工作效率 保加利亚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二个特点是以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不断调整国家机关的职能,改革其机构设置和工作。保加利亚在1968年保共中央全会上提出了改变国家机关职能的设想,认为政府机关(部长会议和部)的职能应同经济组织的职能分开,要求建立不干预经济组织权力的新型部,70年代中期曾对国家机关和人员进行精简和整顿。但当时由于整个管理机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有些部门的机构和人员还越减越多。80年代保加利亚明确提出国家作为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者和劳动集体作为社会主义财产的经营者的理论之后,国家机关的职能才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变化。1986年以来保加利亚进一步提出实行劳动集体自治和地区单位自治的方针,为打破部门障碍、克服官僚主义的行政领导方法和促进科技进步、生产力发展,撤销合并了主管部门经济的部,先把协调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职能集中到部长会议的直属委员会手中,使按行业组织的联合会和经济联合公司成为自治的经济实体。1987年又撤销了直属委员会和某些专业职能部,成立行使综合管理职能的部,扩大和改组地区行政设置,便于向更大规模经营和自治的方向发展。近期的这些变化,表现了保加利亚不断完善政治和社会管理体制,消除机构重叠、职责不清等官僚主义弊病的决心。 | x{:GWq  
x{~-YzWho  
3、注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自治,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监督 保加利亚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近30年来它坚持不懈地在加强法制和社会监督的前提下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创造条件。自1956年保共中央四月全会恢复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以来,劳动人民参加国家和经济决策、社会和经济管理的方式日益增多。例如70年代在经济组织中逐渐建立起来的集体领导机关——经济委员会,就有同厂长(经理)共同领导企业或经济组织的权力。又如自下而上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国家-社会和社会-国家机关,有权代替国家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这方面的改革已取得明显效果。1986年保加利亚根据社会主义财产的经营者和所有者职能分开的理论提出在全社会实现自治的主张。国民议会决定将社会主义财产移交给劳动集体和地方居民经营管理,使人民群众有依法自主经营社会主义财产的充分权利并承担完全的责任。这种新型的社会关系,反映在同年制定的《劳动法典》和《经济活动章程》之中,也即将反映在宪法修改草案和自治组织法典等重要法律文件中。保加利亚也很重视立法、司法和司法监督工作的建设,并注意在扩大民主过程中发展国家和人民监督系统的工作。保加利亚的国家和人民监督机关、人民群众、新闻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都有权依法开展社会监督和批评,揭发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和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为实现社会主义自治原则,今后公开性和社会监督还将进一步加强。 M#})  
8,Yc1  
保加利亚在进行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还十分重视提高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文化政治素质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工作,把它当作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保加利亚改革教育制度、加强对人民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普及经济科学教育和科技教育、强调培养多方面发展的个人等,都是着眼于提高人的因素,保证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经济、科技的进步,当前来说也就是为了实现保共十三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把保加利亚建设成为高度发达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目标。 jL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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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现行经济管理体制的理论基础、 * ok89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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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和特点 {^9,Dy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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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现行经济管理体制的理论基础 yql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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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3`:;'L  
保加利亚的现行经济管理体制是建立在一系列理论基础上的。这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理论。 ?`\<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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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J:PW$7  
一、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的理论 B/E1nBobC  
S=[K/Kf-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否存在商品生产这个问题,是对保加利亚的经济管理体制具有影响的理论问题之一。在这个问题上,保加利亚的理论观点前后有很大的变化。直到不远的过去,保加利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商品生产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固有的,而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异己物,价值规律和商品一样,也是社会主义的异己物,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生产不起什么调节作用。商品和货币不是社会主义固有的,而是瓦解社会主义的异己物的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旧管理体制的理论基础。它导致国民经济中的所有联系都采用非商品、非货币性质的联系,实际上就只能依靠行政手段去管理经济。但是最近几年保加利亚在这个问题上的理论观点有很大变化,他们现在的主要观点是: N&S :=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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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性质 /lttJJDU  
3-32q)8  
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客观上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性质。商品、货币、价值规律等经济范畴不是与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的东西,不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外部特点,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固有特点。为了社会的利益,必须扩大利用商品货币关系的进程,灵活运用商品货币关系及与其相联系的经济杠杆,必须运用价值规律对经济的调节作用,用经济方法领导和管理整个再生产过程。 (0D0G-r:  
EPI mh  
日夫科夫认为:“在建设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阶段里,生产的商品性依然存在。因此,根据商品货币关系所具有的新内容充分运用商品货币关系,同时不断完善与商品货币关系有关的经济杠杆——经济核算、利润、价值、成本、贸易、信贷、外汇和奖金等等,这就成了客观的需要。贬低商品货币关系的意义,不去合理地、充分地利用这种关系,就只能依靠行政命令。”36 Ym& _IOx  
|kV,B_qz  
(二)关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原因 30FYq?  
%S>lPt  
关于这个问题保加利亚经济学家近年来有不少论述。他们认为,在公有制条件下社会分工的不同、独立生产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和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存在是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根本原因。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为了解决产品交换时产品独立生产者之间的矛盾,为了使它们的独立利益结合起来,就必然存在商品、货币及商品和货币关系。 O:r<es1  
ezwcOYMXK  
(三)关于生产资料是否属于商品范畴 h'UWf"d  
a>sUq["  
保加利亚理论界现在认为,生产资料也是商品。保加利亚著名经济学家阿罗约在谈到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的范畴时说:“我们生活中所有的产品:食品、衣服和房子,几乎都是商品。生产资料:机器、原料和材料也是商品。然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像土地、森林、河流、工厂(作为整体)这样的社会财产、劳动力就不是商品,尽管它们与商品货币关系有联系,有时还被出卖、但它们不是商品。”37 FlVGi3  
&z{oVU+mA  
(四)对市场机制的认识 K]@6&H-b|  
{>QrI4*A  
保加利亚经济学家认为,社会主义市场是商品货币关系总的体现。它包括流通领域的经济联系,也就是商品、货币和信贷的联系。社会主义市场是生产的自然调节者,它使社会的经济组织更充分地适应社会客观规律的运行。 - K}@Gp  
~u%9@}Oo>  
保加利亚经济学家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的基本职能是销售产品。在这个职能基础上表现出来的第二个职能就是信号职能,对产品的数量和品种符合社会需求的要求发出信号。第三个职能是为促进生产符合消费者的需要制造经济压力。第四个职能是确定生产的产品及其社会价值的社会必要性。 HJBUN1n  
BEPDyy  
保加利亚经济学家认为,保加利亚过去的主要问题是没能创造必要的经济条件,使市场机制能在有利于社会并受社会监督的情况下正常运行,因此在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中,必须“试图解决保加利亚社会发展的一个总问题—— 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市场建立直接的联系”。38 $+JaEF`8  
A &w)@DOe  
  S?hM  
4s`*o/it  
二、关于社会主义自治的理论 }'kk}2ej`  
0g]ABzTn  
从经济管理角度讲,社会主义自治的理论是保加利亚提出的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理论的延续和发展。保加利亚把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和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的理论作为改革保加利亚经济管理体制的最重要的两个理论依据。 #k)G1Y[c  
L4.yrA-]C%  
保加利亚现在在整个经济领域实行自治原则,建立自治经济组织,是试图通过自治形式,解决企业在经营社会主义财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两个过渡。 ?x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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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现从产品生产向商品生产的过渡 *KxV;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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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在产品生产条件下,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由国家(通过国家机关)掌握。企业的计划、供、产、销全过程基本由国家支配和安排。国家是社会主义财产经营的主体,处于主体地位。企业及其劳动集体和劳动者不具有支配社会主义财产发挥职能作用的经营权,只有占有权和服从主管部门指令的权力。所以它们处于从属的地位和客体的地位,是国家的附属物,因而严重地限制了企业及其劳动集体和劳动者发挥积极作用。 !bH-(K{S6  
Jd1eOeS  
因此,建立自治经济组织就是要通过自治的形式,把企业从经营的客体变为经营的主体,把企业从产品生产者变为商品生产者,逐步实现从产品生产向商品生产的过渡。 J;m[1Mae&  
f(D?g  
(二)实现从“以人民的名义掌权”向“人民自己掌权”的方向过渡 }kL% l  
M P0ww$(  
保加利亚学者认为,任何管理都是利益管理。保加利亚存在三个层次利益的管理:第一,共同利益的管理:一般在国家这一级进行。第二,集体集团利益的管理:包括非常广泛的范围、各层次的经济组织、企业、农工综合体等的利益,各地区基层组织、村镇系统的利益,等等。第三,劳动者个人利益及劳动者个性的发展。 9A B~*;U  
6gakopZO  
实行自治原则,同时也就是扩大集体集团和劳动者个人利益的管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扩大社会主义的直接民主,使劳动者由间接参加社会管理过渡到直接参加社会管理;劳动者不仅直接参加社会管理,而且还要驾驭整个社会发展的进程,使劳动者从社会管理的客体地位转变到主体地位,从社会管理的对象变为国家的真正主人,实现从“以人民的名义掌权”向“人民自己掌权”过渡。 LdWeI  
zCO5 `%14  
  H W.S~eLw*  
w'M0Rd]  
三、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 zd#qBj]g  
A!iH g__/t  
保加利亚当前存在两种所有制形式:即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形式,此外,还有个人经济存在。 0%F C;v0  
_3A$z A  
保加利亚过去认为,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两种形式中,国家所有制是最高的形式,集体所有制是低级形式,两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的前景是:集体所有制将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而发展,“赶上”国家所有制,从而消除两者之间的差别。 S)g5Tu)  
{!^HG+  
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保加利亚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两种形式(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及其发展方向的理论观点发生了带有原则性的变化,这些变化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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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国家所有制认识的变化 ?3KI}'}EM  
J>hl&J  
认为,(1)国家所有制本身也不是完美无缺、静止不变的,它必须得到完善和发展。日夫科夫说,国家所有制本身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经历了并将继续经历根本的数量和质量的变化,“无论是国家所有制,还是合作社所有制都要得到发展、完善和丰富”。38 n0Ze9W+<  
Wf: AMxDm  
(2)国家所有制具有整体性和独立性(或称分离性),这是国家所有制的基本特征。整体性和分离性是社会主义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依据。国家所有制的整体性反映了国家共 同的和统一的利益,为有计划地根据社会需要来使用社会主义财产创造了条件。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主义财产是由独立的生产单位占有,占有是社会主义财产发挥职能作用的前提条件。社会主义财产只有在独立的生产单位,才能发挥职能作用。这就形成了国家所有制的独立性。独立性反映了独立生产单位的独立利益。全民所有制的独立性使独立生产单位的利益从国家的共同和统一的利益中分离出来,并具有自己的独立性。与此同时,共同利益并不否定独立生产单位的集体利益。因此,全民所有制的共同性和独立性,整体性和分离性是社会主义所有制所固有的、不可分离的特性。 sS5#Q  
MB^ b)\X  
(二)对集体所有制认识的变化 q#sM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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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认为,集体所有制有它根本的长处。在管理体制方面,“合作社所有制企业有较大的独立性和独立自主权;合作社企业有较大的、直接的民主。”39国家所有制企业应当吸取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这些长处:“彻底地运用自负盈亏的原则、生产者的个人收入同他们的最终劳动成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劳动者参加生产管理、领导干部的选举原则”40民主的原则、物质利益原则等等。 Gjy'30IF  
U0jq.]P  
(三)对社会主义所有制两种形式发展前途的认识 *XtZ;os]  
vU{ZB^+&6o  
保加利亚现在认为,在建设成熟社会主义条件下,不仅集体所有制要发展,国家所有制也要发展,发展的结果不是合作社所有制“赶上”国家所有制,而是它们互相学习、互相接近、互相渗透和互相丰富。从长远观点者,最后将融合为既不同于过去的国家所有制,也不同于过去合作社所有制的统一的全民所有制。 5Odi\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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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个人经济认识的变化 a^Zn }R r  
1Lj\"+.  
保加利亚过去对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曾持否定的态度。70年代,在保加利亚农业生产不断集中化过程中有些人认为,个人经济已经失去了作用,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已没有地位,因此限制、甚至取消了个人经济,把社员的自留地收归农工综合体所有。其结果,严重地影响了社员的积极性,造成城镇副食品供应严重不足。那时还把个人经济与公有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个人经济使劳动力脱离社会生产,因此妨碍公有经济的发展。 3w{ i5gGn  
#J2856bzS  
近年来,保加利亚理论界对个人经济的看法有了很大改变。首先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自然延续和补充。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个人经济不具有独立经济部门的性质,而是与公有经济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给公有经济以客观的和必要的补充。个人经济是社会主义社会化生产不够成熟的因素,它并不与公有经济的发展相矛盾,不是妨碍公有经济发展的“私有制的残余”。恰恰相反,个人经济与公有经济可以协调地结合起来。 ?_<Z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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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个人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上,保加利亚认为从长远看,个人经济将逐渐失去作用,但是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低估它在建设发达社会主义阶段的作用,个人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比重并且为解决居民的农副产品供应、保证工业原料、提供出口商品作出贡献。1973年9月日夫科夫在写给保共中央政治局的书面报告中强调指出,为了实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十二月提纲,在加速社会化生产的同时,必须克服一切低估个人经济的思想倾向,必须充分利用个人经济的可能性。 CoJaV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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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总结了近些年来的实践经验,认为:个人经济这种形式,最能充分适应低级的物质技术水平和公有经济部门无法利用的物质资源和劳动力,这些资源和劳动力只有在个体所有制和个人劳动的基础上才能很好地加以利用。 ~Gwn||g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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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科技革命的理论 A|RAM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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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0年代以来保加利亚日益强调科技革命的必要性和迫切性。1969年9月保共中央全会第一次提出科技革命的问题,提出科技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加速科研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把科学的发展与干部的培养联系起来。到80年代,保加利亚把科技革命视为建设发达社会主义最重要的问题。1985年2月召开的保共中央全会和保共十三大都强调指出,科技革命是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最重要的客观规律,并认为历史把科技革命推到了客观规律的最前列;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则是科技革命成败的关键。 d Uj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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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夫科夫在1985年2月召开的保共中央全会上强调,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将科学转化为生产力的总的战略思想,实现科学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在于进行科技革命,没有科学技术革命就谈不上建设发达社会主义。 H7q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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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现行经济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 Ypv"u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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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的现行经济管理体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le%}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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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QC)  
一、计划体制 qQpR g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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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从1984年起执行的计划体制,是以少数指令性指标为特点的国家计划与经济组织的响应计划相结合的计划体制。从1987年1月1日起保经济组织开始实行自治原则,为了适应经济组织的自治原则,计划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开始取消指令性指标计划,逐步向标准定额计划过渡。 _V8pD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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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84-1986年的计划体制 EO'3;mo,  
/}M@ @W  
这个时期的国家计划称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制定计划的依据有4点,即:(1)关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关于对外经济关系和社会主义一体化的发展、关于采用科技进步成果和投资、关于在复合效益法基础上发展专业协作、关于环境保护等的全国综合目标纲要;(2)部门间、部门内和地区性长期目标纲要;(3)经互会成员国就经济与科技政策进行的协商;(4)经济预测、国际范围的比较和分析。国家计划的内容包括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经济政策、基本的发展速度和比例、全国各部门发展的平衡等。 yRieGf1'SD  
A|y&\~<A  
部门部和州人民会议通过计划向本系统经济组织提供以下信息:拥有的资源,已批准的采用科技进步成果的全国性和部门性计划,利用生产、物质资源和劳动资源的标准,控制数字,价格、贷款条件、利率、税收及税率等标准,作为经济组织制定响应计划的依据。 v`Sllv5bV  
>DbG$V<v'  
部长会议向经济组织下达以下7项指令性指标,这7项指标可分为两类: H.i_,ZF  
\n<N>j@3  
第一类为最终成果指标,包括7项指标中的1到5:(1)基本产品的实物销售量(即国家直接掌握的关系到全国平衡的产品数量及其销售额);(2)总利润;(3)出口的外汇收入;(4)全国科技进步和环境保护纲要的任务;(5)具有全国意义的大型建设项目,其中包括与自然保护有关的改建和新建现代化企业生产能力的项目。 hrcR"OZ~X  
b;x^>(It  
第二类为资源保证指标,即国家计划为经济组织规定的两项限额指标。即:(6)国家提供的基本原料、燃料、动力、短缺的机器和设备的限额;(7)进口所需要的西方外汇额。这7项指标为经济组织制定计划和必须执行的硬性指标。 [eWB vAiW  
W&bh&KzCW  
经济组织制定的响应计划除包括国家任务外,还包括以下内容:经济组织的自负盈亏,以其产品满足国民经济和居民的需要,产品质量的改进,各种原材料的有效利用,采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利用一切可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成本,劳动集体的社会发展,等等。 (#Y2H  
_v2FXm   
响应计划由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地方经济的国家计划则由州人民会议批准。 t}'Oh}CG  
(5G^"Srw  
(二)1987年以后的计划体制 8swj'SjX  
R )?8A\<E  
1987年保加利亚计划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除取消指令性指标计划、逐步向标准定额计划过渡外,还对完成国家计划的指标体系、落实国家计划任务的方式和方法,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的手段作了原则性的改革。 5,?9#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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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变国家计划的名称 u :m]-'  
{ Ja#pt  
保加利亚的国家计划既包括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也包括社会发展。为了体现对科技进步因素的重视,1987年后把国家计划的名称由《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改为《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aNXu"US+Sp  
e?Cbl'  
2、国家计划的制定方法也有改变 p( Qm\g<  
Ns1u0$fg  
(1)把自治经济组织包括在制定计划的参加者中。规定国家计划在部长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部长会议所属委员会、国家科研和工艺委员会、财政部、银行、其他部和主管部门、工会联合会中央领导、人民会议执委会和自治经济组织互相协作,共同编制。在编制计划时更加注重自治经济组织的实际可能。 )*s.AFu]7x  
+(|T\%$DT  
(2)规定制定国家计划的依据是科学技术革命和社会进程发展的趋势、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工艺联系平衡表、经济预测、各部门综合发展纲要和职能、国家机关及自给经济组织的设想等。与过去不同的是更加注重科技革命的成果,并第一次提出工艺平衡,把它们作为重要依据。 @.CPZT  
n$b/@hp$z  
(3)国家计划的内容同过去也有不同。除了包括国民经济发展的目标、比例和速度外,还包括指导自治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条件、经济标准和经济调节手段。 vkBngsS  
bcj7.rh]'h  
现在国家计划的内容有7项,即:①国民经济发展的目标、速度和总的经济比例;②工艺联系平衡、工艺更新、质量和资源保证;③经济优先发展部门和结构的发展,包括投资;④物资、劳动、价值、外汇和财务平衡;⑤要达到的社会目标、名义和社会收入的增加以及居民消费收入的满足;⑥全国各地区的生产、技术和社会基础设施的协调;⑦为自治经济组织实现经济活动而规定的经济条件、标准和调节手段。 O 6A:0yM4  
rvr Ok  
(4)新的经济指标体系。国家为自治经济组织实现经济活动规定了12项经济条件、经济标准和调节手段。所有的自治经济组织在制定和执行自己的计划时,必须遵循它们。与过去不同的是: 它们不是指令性指标,而指导经济组织进行经济活动的综合标准和经济调节手段。这12项指标是:1、价格及其形成的规则;2、国家预算和乡人民会议的税收和交费标准;3、利率;4、外汇比价;5、国家提留自由外汇的标准;6、企业货币基金组成的最低标准;7、企业货币基金组成的最低标准;8、按产品和产品种类的补贴和奖励标准;9、按熟练程度等级以及关于工人、专家和领导人的其他法规确定的基本工资;10、工资基金调节标准;11、优先的部门和生产工艺设备加速折旧标准;12、用商品和服务满足居民需求程度的标准。 oz[E>%  
>mt<`s  
(5)强调国家计划作为信息的作用。新的计划体制要求把国家计划草案作为整个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活动发展的信息提供给国家机关和自治经济组织。国家计划草案拟定出来后,国家计划委员会把计划草案、工艺联系平衡表、预测和分析等提供给所有的自治经济组织,作为它们编制自己计划的依据。提供给银行,以通过贷款和利息施加影响,使各个部门、生产和活动达到预期速度、比例和发展。提供给各个部、其他主管部门、州人民会议执委会、保加利亚工会联合会中央理事会和其他社会团体,以便促进和帮助自治经济组织达到预期的经济和社会目标。 AV&W&$  
UTs0=:+,t  
3、自治经济组织的计划 Wgx lQXi-B  
umls=iz  
改革后,国家不再向自治经济组织下达指令性指标,经济组织实行自治原则。自治经济组织的计划不再称响应计划,而称自治经济组织的计划。 F*I{?NRN1  
s*]1d*B!  
经济组织制定计划的依据有9项。它们是:①对国内和国际市场需求的调查;②国家用计划草案提供的信息,为实现经济活动规定的经济条件、经济标准和调节手段;③在自治经济组织参与下所接受的国家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所承担的生产、出口和进口义务,以及为有关的自治经济组织提供服务;④工艺联系平衡表;⑤自己拟定的和由联合公司提供的综合性市场、科技、工艺、投资和生产战略研究资料;⑥同自己产品的消费者和同原料、材料、能源、协作产品、机器、设备等供应单位签订的合同;⑦同银行签订的保证生产、商业、工艺和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财政和外汇合同;⑧劳动集体和青年科技与创造组织的建议;⑨五年期间劳动集体的社会发展和自然环境保护的预测。 `7N[rs9|S  
z@iY(;Qo  
自治经济组织计划的内容包括5个方面:①国家计划任务;②范围有限,但又特别重要的、用于国内市场和出口需要的产品(国家已对其他国家承担了义务的产品);③掌握特别重要的新工艺、新产品、新原料,以及重要的基础和应用研究;④具有全国意义的个别投资项目建设或工艺更新项目;⑤自治经济组织的自主计划部分。 Q*KEODR8\  
sKHUf1   
自治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计划任务改用经济合同的方式,而排除行政手段。国家计划任务中需要自治经济组织完成的部分,由国家经过与自治经济组织对话,向经济组织订货,最后通过经济合同落实。经济合同除了包括必须完成的国家订货任务外,还包括为完成国家订货任务而由国家保证的原材料、机器设备和外汇的供应。必要时,还可以包括国家提供的具有比较优惠条件的投资贷款和减轻销售税负担。 MR+ndB<  
Uyi_B.:`  
如果国家计划与自治经济组织的计划之间产生分歧意见,则由国家机关、银行与自治经济组织通过对话解决。如经过对话仍不能就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达成协议,则由国家计委把分岐意见及其解决办法上报部长会议裁决。 yiI&>J))  
}B0V$  
  M:C*?;K:  
gCwg ;c-  
二、价格体制 *5|\if\  
TR: D  
保加利亚实行集中领导与分级管理的价格管理体制。保的价格体制有以下特点: M>T#MDK\(  
mH}AVje{`  
(一)集中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4H1s"mP<  
]@WJ&e/'@  
1、保加利亚负责价格和价格形成的国家机关是部长会议、财政部、财政部物价总局、各部和主管部门、乡和州人民会议,它们在价格管理中都有自己的权限。 x%x[5.CT  
V (X)Qu@R  
部长会议的职权是负责制订和批准全国性的和按部门的价格和价格形成基本原则与纲要,制定、批准和颁布价格法等,对价格和价格形成进行统一集中的管理。 5RlJybN"o  
`^w5/v#  
财政部的职权是:(1)领导、协调和监督价格的形成与审批工作;(2)制定价格变动方案;(3)划分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临时价格、日常价格、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4)规定价格加价。 g<.VW 0  
g~Q#U;]  
财政部物价总局是价格管理和价格形成的专门机构。它的职权是:(1)根据部长会议通过的决定,确定自己分管的商品与服务价格,确认其他机关规定的价格;(2)批准由其他机关和组织分管的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形成标准和条件;(3)颁布制定价格的指导原则;(4)对进口和出口商品的作价提出建议;(5)废除或停止不按规定程序规定的价格;(6)裁决各部、主管部门、经济组织和其他物价机关有关价格方面的争议;(7)帮助有关部门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组织经验交流,等等。 ;o8cfD.z  
=|?w<qc  
(二)各级价格机关分类管理商品和服务价格 q)!{oi{x(  
M%B]f2C  
1、由部长会议集中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共5大类130多种。第1类为生产资料价格,含56种商品。第2类为25种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第3类为30种食品商品价格。第4类为21种非食品日用品价格。第5类为主要公共生活服务价格。 &OuyjW4  
<ygkK5#q  
2、由财政部物价总局分管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共8类。第1类为除部长会议直接管理外的其他燃料、原料和材料价格。第2类为20种通用产品价格。第3类为除部长会议直接管理外的其他农产品价格。第4类为10组最终产品价格,即从机床、船舶到服装、化妆品的价格。第5类为各种服务价格共12种。第6类为建筑与设计价格。第7类为其他物质生产部门产品价格。第8类为专业商店的商品价格。 6o,, w^  
YQYN.\  
3、各州人民会议分管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共3类92种。这部分主要是食品、非食品和服务价格。 1~5={eI  
o.k#|q  
4、由其他各部、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分管的价格。这部分包括交通运输、印刷、旅游、文化设施等服务项目的价格。 7i/?+|  
eKLxNw5  
(二)价格形式 = <33(   
//6m2a  
1982年实行新经济体制后,改变过去单一的国家价格形式,实行四种平行的价格形式。这四种价格形式是:国家统一价格、浮动价格、自由价格和奖励价格。 (6JD<pBm  
JBjz2$ZM  
统一价格:由国家价格机关确定。主要是人民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食品、日用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以及发展生产所需要的基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的价格。具体说,统一价格包括以下8种:(1)基本的食品和非食品价格;(2)基本的日常公共服务事业的价格;(3)基本的燃料、动力、原料和材料的价格;(4)生产消耗偏离标准的食品的价格;(5)国家将命令限制或停止生产的产品价格;(6)对发展生产、扩大国家出口有决定意义的新产品的价格;(7)建筑安装价格;(8)国内运输价格。 r}vI#;&  
Ye1P5+W(  
浮动价格:除上述8种商品和服务项目外,另一部分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由国家价格机构规定其最高和最低的限价,买主(消费者)同卖主(生产者)在限价之内通过协商确定的价格。 0n3O;=[aV  
`9 $?g|rB  
自由价格:由经济组织自行决定的价格。属于这一类的主要是:(1)小宗商品和零星服务事业;(2)成本降低、并通过降价能增加生产总额从而达到较高经济效益的产品;(3)销路减少、品种过时或出现积压的商品;(4)失效产品和过期产品。 M(/%w"R  
i>e75`9  
奖励价格:国家价格机构为了奖励生产,在有关部门同意下,可以决定价格补贴,予以奖励。属于这一类的有:(1)能够决定全国生产技术水平的产品;(2)能够改变出口结构和效率的产品;(3)能够克服财政赤字的产品。 4Q3Q.(  
TXy*-<#vR  
(三)制定价格的原则 Re.fS6y$>  
0HG*KW  
保加利亚制定价格的总原则是:价格的制定要适应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经济规律的要求,考虑到产品生产和在国内外市场销售的条件,采取多种制定价格的原则。 XPX{c|]>.  
i-&kUG_X  
1、按国际市场价格影响定价 P7@q vg  
|4-Ey! P  
(1)凡与进出口项目有关的原料、材料、燃料、动力、机器设备和其他商品的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定价,并包括进出口费用、关税、捐税和其他附加费用;(2)当进口的燃料、能源、原料、材料、机器、设备和成套设备价格发生明显变化时,必须对统一价格进行有计划的调整;(3)当保加利亚的出口销售价格发生明显变化时,价格调整要靠产品的赢利率进行。 'VF9j\a  
<pPI:D@G  
2、按产品成本定价 T]E$H, p  
ikm4Y`c  
(1)用于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根据标准的社会必要劳动消耗和标准利润定价,同时还要考虑商品和居民服务的价格水平。(2)对于国民经济或商品储备所必须的产品,如生产和销售的消耗高于社会必要消耗时,在一定时期内允许采用下列价格:①根据实际消耗定价,以保证最低盈利率;②降低周转税或免交周转税;③由消费者单位或国家预算给予临时性补贴,这类补贴不计入产品成本。 Vwv O@G7A  
LW,!B.`@  
3、按供求情况定价 O`Z>Oon?  
1S_ KX.  
根据消费需求(包括旅游)与供应的平衡,生产和消费的季节性、周期性和时间性,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要求的时尚、档次和新颖程度等确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1 k H  
^s24f?3  
4、按最终产品定价 >xH3*0 Lp  
BJlF@F#  
作为商品的零部件的价格,在确定最终产品价格机关的监督下,根据最终产品的价格定价。 9prG@  
; G E0iSC  
5、按标准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参数定价 J.O;c5wL  
h!)(R<  
具体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应同其质量、技术水平、在生产和个人消费领域使用它们的综合效益,以及在国际市场销售情况挂钩。为此,必须按保加利亚国家标准文件规定的标准,确定它们的价格。 5Z;Py"%  
q .?D{[2  
1987年前这个时期保加利亚虽然规定采用国际价格的影响定价,但实际上主要还是按照标准成本和标准赢利为国内市场生产的产品定价。这不利于提高产品质量,造成出口补贴降不下来。 jP}N^  
y)(@  
(四)价格加价和价格补贴 LY^BkH'  
78NAcP~6c  
保加利亚对农产品价格现在不再实行普遍加价和补贴的办法,只采用某些单项的和局部的加价和补贴。这类加价和补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对超过前5年平均数和当前国家计划任务出售的甜菜和烟叶,由国家财政支出给以补贴。(2)对全国44个经济落后的农工综合体(约占农工综合体的15%)出售的谷物、烟叶、麻、马铃薯、苹果、李子、葡萄、肉、奶和羊毛,给予加价和补贴。此项补贴由国家财政支出。(3)对从事农产品出口的外贸组织,对超计划任务收购的农产品,给以收购加价。这项加价,由对外贸易部“鼓励出口”基金支付。 :Eob"WH  
!)&-\!M>  
(五)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产品和服务价格 VDQ&Bm JE  
N*o+m~:y  
1984年1月31日部长会议通过的《经济机制章程》规定有以下8种:(1)无固定期限的价格:包括本国生产和进口的主要食品和非食品、日常生活公共事业、燃料、能源、原料和材料;(2)临时价格:包括国产和进口的新产品和改进的商品、改进的商品和服务、时髦商品、试制系列商品、试验性生产的商品(要注明有效期限和数量);(3)极限价格:包括因生产和销售的条件不同而产生的地区差价、季节差价和周期差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4)最低和最高价格:包括时髦商品、高档商品、精美食品、其他商品和服务;(5)合同价格:包括地方性或附带生产的产品和服务、一次性订货的商品和服务、非标准化的服务、小商品,以及符合财政部物价总局规定的产品目录和条件的商品和服务;(6)有加价或减价的价格:包括新产品和改进的产品,无形老化、过时的和低效的产品;(7)成本核算价格:包括公共饮食业产品、甜食、食品半成品、食品成品和按其他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确定配方生产的产品;(8)限额价格和限额费用:包括在研究、设计和生产新产品和各个阶段所采用的限额价格和限额消耗。 &G'R{s&"  
`D GO~RMp9  
(六)1987年以后改革价格体制的方向 c"0CHrd  
^{Mx?]z  
保加利亚的外贸占国民收入的90%。几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都与外贸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这意味着,保加利亚的产品生产和销售,从进口和出口两个方面都受国际市场的影响。因此,近些年来保加利亚越来越注意调整国内价格和国际价格的关系。 Vuz!~kLYIn  
,~G[\2~p  
保加利亚已决定对价格体制进行重大改革:自1987年1月1日起,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一律按有代表性和有前景的国际市场的销售价格定价。按国际市场价格确定的批发价格是最高限价。国内销售的商品和具体价格,由买方和卖方——自治经济组织之间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限制价格。在采用这个原则定价的同时,注意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变化:(1)国际市场将要发生的变化(包括通货膨胀的大致速度,还要排除临时因素的影响);(2)在世界上占主导地位的厂商和与保竞争的厂商的可比产品的质量、技术水平和可靠特征;(3)特殊的商业经济条件:合同特点和数量、后备条件(配套部件等);(4)供求的相互关系。 Y @K9Hl  
\>jK\j  
这一重大改革措施向自治经济组织和国家价格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经济活动章程》规定,它们要及时了解、分析并掌握国际市场行情的变化,并向社会提供有根据的价格信息和商品供求信息。 lkl#AH  
 ExnszFX*  
保采用国际市场价格后,仍保留价格补贴和奖励。这主要用于:(1)掌握科学和尖端技术成就;(2)加快消除赤字和满足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3)改善对外支付关系;(4)与上一个五年计划平均生产相比,增加短缺农产品的生产。所需资金由国家预算支付。 }*0%wP  
\3Xt\1qN4  
  _ k>j?j-  
FiFZM  
三、收入分配制度 {`1zVTp[<  
1bvL  
保加利亚的收入分配制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另一部分是企业内部的分配。 E2dSOZS:)%  
dn`#N^Od  
(一)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主要是通过国家预算实现的。保加利亚通过国家预算对国家财政进行宏观控制 Cf%)W:Q9  
n287@Y4Ru  
1、1984-1986年的国家预算和税收制度 r9u*c  
s!UC{)g,  
保加利亚的财政预算是统一的,包括国家预算、地方人民会议预算和经济组织预算。国家预算分为五年预算和年度预算。国家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生产性开支和非生产性开支。用于生产性的开支包括国家向经济组织的拨款,以便加速采用科学和技术进步成果、进行投资、维持日常的生产活动、促进经济薄弱和落后地区的发展。用于非生产性开支是指用于国家政权和国家管理的中央机关:国民议会、国务委员会、部长会议、部、其他主管机关、法院和检察院的支出。 2f~s$I&l#  
~%sDQt\S  
国家预算的主要来源是经济组织上缴的利润和各种税收。经济组织向国家上缴利润税(税收办法是实行累计税)、周转税和调节平均工资增长上缴额。农工综合体和一体化组织向国家预算上缴调节级差收入的标准纳金、工业品周转税、土地税等。 d5u,x.R  
/=-E`%R}!  
2、1987年以后的国家预算和税收制度 ^(6.P)$  
I:Z38xz-[  
1987年在经济领域实行自治原则后,国家预算重点继续放在完善税收制度上。新的税收制度为:(1)取消利润税,设立销售税,课税办法从累进税改为比例税。这不仅可以保证预算收入的稳定,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资金周转、降低消耗、按市场的需求增加品种并提高质量。(2)取消周转税,设立消费税。目的是限制某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如:烟、酒、奢侈品、高档食品和进口商品等。(3)土地税。税目除包括原来的土地累进税外,增加了按砍伐量计征的木材税,按使用量计征的用水税和矿产品累进税。(4)把调节平均工资增长上缴改为工资基金税,等等。 @c.QrKSaD  
Q0M8 }  
综上所述,自治经济组织向国家上缴的税款为:1、销售税(按零售价格比例或单位产品的绝对额确定);2、消费税;3、地租税;4、工资基金税;5、其他交费。 g=Qj9Z  
sb8SG_c.  
保加利亚通过税收制度的改革和自治经济组织自筹资金等办法,加强了预算的硬度。 ozGK -$  
Rhr]ML  
(二)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总原则 $Y ]*v)}X  
U>:p`@  
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总原则是彻底实行经济组织总收入与经营效果紧密联系的原则,即在经济核算基础上的自负盈亏,职工个人工资与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和数量挂钩、与最终劳动成果相联系。自1982年全面实行新经济体制以来,经济组织实行成果余额工资制。 R4qS,2E  
VoP(!.Ua>7  
1、什么是成果余额工资制 i44KTC"sB  
c{&sf y  
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是经济组织总活动所需资金、利润和工资基金的来源。工资基金取决于总收入。经济组织从总收入中扣除物资损耗、国家税款、银行利息、偿付债款、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和利润留成外,剩余部分为工资基金。 47t^{WrT  
iF`E> %#  
2、工资增减的主要因素 SUvHLOA  
[.6uw=;o  
工资基金的增减,直接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但工资的增减,还受到两个方面因素的限制。一方面,法定最低工资不得少于一百列弗。另一方面,根据《经济机制章程》规定,经济组织的工资基金随着总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是不能把全部余额用于企业的工资基金。其中的一部分以“调节平均毛工资增长纳金”的形式,上缴财政部。确定上缴部分的方法是,首先计算出与上一年相比平均毛工资的增长率,再按规定的标准提取上缴额。因此,法定最低工资是绝对的限制,而调节平均毛工资增长上缴是相对限制。规定最低工资的限额是为了保证职工最低收入,调节平均毛工资增长上缴是为了促进企业好好经营管理,使工资基金随着总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3 #jPQ[+  
EcP"GO5  
为了鼓励经济组织降低消耗,新经济体制规定,因节约直接物质消耗而带来的总收入增长中的30%用作工资基金。由于其他因素使总收入每增长1%,工资基金则增长0.5%。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降低原材料的消耗。 [ 9$>N  
tb_}w@:kU  
3、工资基金的使用 `%rqQnVB  
XSZW9/I-(|  
成果余额工资基金从年初开始累计逐月确定。按响应计划通过的标准、比例或数额将工资基金分作以下四部分使用: vO"AJ`_  
."=Bx2  
第一部分,日常劳动报酬,包括编外人员的日常劳动报酬。这是最主要的部分,必须首先予以保证。当工资基金的资金不足以支付生产单位和辅助执行管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时,不足部分由以下来源弥补:(1)工资储备账目;(2)经济风险基金;(3)向其他货币基金借贷的临时货币基金;(4)财政部的调节工资基金;(5)有条件时,也可用银行的短期贷款。 Y.&z$+  
O-:~6A  
第二部分,解决重大任务的个人奖金。每人每年所得此项奖金,不超过三个月的工资。 1FY^_dvH  
Fv(zql  
第三部分,年度生产和经营成果的额外劳动报酬。具体办法,根据内部条例确定。 sy]1Ba%  
eBBh/=Zc  
第四部分,用于工资储备,数量至少占成果余额工资基金资金的1%。 {zg}KiNDZd  
)|2g#hH5  
4、职工个人工资形成的标准 B%r)~?6DM  
iaPY>EP1  
(1)职工个人工资在相应的一级(作业队、工段、车间、管理部门)范围内确定,并取决于在标志集约化发展的指标方面取得的成果。标志集约化的指标是: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和有效利用原料、材料、燃料、能源,改进机器、仪器和设备的利用,在生产中加速采用科技成果。 $r_z""eOc  
)~!Gs/w6  
(2)职工个人工资与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和成果挂钩。对生产产品不合格、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处以经济罚款。 NEK;'"  ~  
2"%d!"  
(3)领导干部和主要专家参加管理的基数取决于完成国家总利润计划任务的情况、外汇收入和盈利率(每百列弗生产基金的利润)的最低定额。 VpJ2Qpd=  
Zb}=?fcL;@  
5、1987年保加利亚经济组织实行自治以后,保规定的自治经济组织收入分配办法也有了改变。根据自负盈亏和自筹资金的原则,自治经济组织的收入由它售出产品的货币收入组成。收入分配的程序是:第一步,从总收入中扣除物资消耗、税金、偿还债款、交纳保险费用。经过第一步分配后,余额为用于再生产的收入。第二步,从再生产收入中扣除风险基金、发展生产与技术完善基金、未按期投产的固定生产基金纳金和未按期达到技术经济参数的标准纳金。然后形成消费收入。第三步,消费收入分作工资基金、社会生活与文化措施基金、工资储备和收入余额。 \7Zk[)!FL  
II[qWs>RG[  
保加利亚目前正在完善成果余额工资制,其方向是: ^yBx.GrQc  
;1F3.ibE  
(1)运用多种工资形式与效益挂钩的机制。企业根据本企业的经济技术条件,选择本企业的工资制度:承包制、承包奖励制、普通计件制、计件奖励制(比例奖励制)、累进计件制 、间接计件制、普通计时制、计时奖励制、等等。作业队(小组)和个人承包是劳动组织和报酬的基本形式。 dyu~T{  
LeO5BmwHR  
(2)除将工资基金与总收入挂钩外,还增加了与违约金、价格回扣、质量索赔、超工艺定额废品、交通事故损失、不合格商品跌价和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罚款挂钩,罚款从工资基金支付。 z+wBZn{0I  
'JRkS'ay  
(3)职工个人工资与业务熟练程度、掌握和应用科技成果、完善劳动组织和管理、业务和职业素质相联系。 ^>]p4Q3 6  
b%pLjvU  
(4)自治经济组织领导人的工资,以他们的基本工资为起点,依据下列参数和标准浮动;①经营活动的盈利率(每百列弗生产基金盈利)和利润的增减;②完成国家订货和合同义务情况。 a*vi&$@`Z1  
^8We}bs-c  
(5)企业出口创汇每一百外汇列弗的自由外汇,可利用4列弗作为工资补充资金,出口未加工的农产品为8列弗。亏损企业的此项资金,由国家预算保证。此项补充资金分配如下:①50%留给企业,只用于鼓励实现出口的劳动集体的成员;②40%留给供应原材料和配套产品的企业以及对外贸易机构。③10%分配给企业和经济联合公司为实现出口作出最大贡献的专家和领导人。  BeP0lZ  
1k "*@Z<  
  I,q3J1K  
|ukEnjI`u  
四、银行体制 *jDzh;H!w  
Ak|j J  
1987年以前,保加利亚实行高度集中与垄断相结合的银行体制。那时保银行体系包括4家银行:保加利亚人民银行、经济开发银行、对外贸易银行和储蓄银行。这四家官办银行垄断着保加利亚整个金融信贷领域,印发钞票、发放有限的贷款和办理存储业务。这种高度集中与垄断相结合的银行体制不能适应实行自治原则的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为了适应经济领域和科学领域实行自治原则的改革措施,保加利亚在1987年对银行体制也进行了重大改革。 9#pl B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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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对银行体制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由自治经济组织合股创办许多家作为股份公司的专业性商业银行。这样就形成以中央银行(保加利亚人民银行)为领导,专业性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新的银行管理体制。这个新的银行体系包括3个部分,即:①保加利亚人民银行。它是国家的中央银行;②国家储蓄银行;③专业性商业银行体系。 kbOo;<X9A  
S* <: He&1  
到目前为止保加利亚已建立的专业性商业银行体系包括以下一系列银行: 'm-s8]-W  
\t )Zk2  
外贸银行。它为自治经济组织和国家的对外经济活动提供基本的银行服务,负责协调其他银行同外国的活动,实行统一的外贸政策,对自治经济组织的外汇储存和使用实行监督。 ~9x$tb x-  
LoNz 1KJL  
经济银行。它向没有参加经济联合会的经济组织提供银行服务和贷款。 ]Ub?Wo7F?  
UG1^G07s  
经济开发银行。它为参加生产消费品工业经济联合会的经济组织提供服务和贷款。 O^`Y>>a  
r)h+pga5^E  
农业合作银行。它为农业企业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和贷款。 n {^D_S  
IWKQU/l!  
电子工业银行。它为参加电子工业联合会的经济组织提供服务和贷款。 -LQ%)'J ZN  
$'kIo*cZ  
生物化学工业银行。它为参加生物化学工业联合会的经济组织提供服务和贷款。 {OB\~$TH  
L+d_+:w  
自动化技术设备银行。它为参加运输、农机和建筑机械联合会的经济组织提供服务和贷款。 +}*]9nG  
}X}fX#[  
建设银行。它为参加建设和建筑工业联合会的经济组织提供服务和贷款。 Q2iu}~  
a}%>i~v<  
交通运输银行。它为参加交通部所属的交通运输组织提供服务和贷款。 P^.L0T5g  
j >P>MdZtk  
但是这个专业性商业银行体系并不是最终的银行体系。根据部长会议的决议,将视形势发展的需要,建立一些为各种经济联合会服务的新的商业银行,也可能要关闭一些现有的银行,所以专业性商业银行的数目还会发生变化。 \}G/F!  
lgre@M]mg  
上述三类银行具有各自不同的职能。现把它们的职能分述如下: "z7.i{  
%hOe `2#$  
1、保加利亚人民银行和储蓄银行的职能 6i>xCb  
G$`/86A)  
(1)保加利亚人民银行。它是国家职能机关,直接隶属于部长会议。它的职能作用是发行货币并调节货币流通,领导全国银行的业务活动,制定银行活动标准文件,组织与外国中央银行的合作,监督并协调其他银行的活动。它参与制定国家的信贷政策和利息政策;同商业银行一起编制国家的贷款计划。它为自治经济组织和非生产领域的组织提供银行服务,为其他银行和储蓄单位储存自由外汇及预算资金,在各银行之间开展支付业务。它对国家经济工作的现状及银行活动的影响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向有关机构提出建议。它与各专业性商业银行发生经济关系。 Vx?a&{3]-  
n?:s/6tP  
保加利亚人民银行在各州设有州一级分行,履行保加利亚人民银行在相应的州的职能。它向自治经济组织提供周转资金贷款,利用列弗对 自治经济组织的全部生产活动和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各州银行对自治经济组织在贷款和银行服务方面所行使的职能,是在同商业银行签订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 -CxaOZG  
v')T^b F@  
(2)国家储蓄银行。它是专门为居民服务的储蓄信贷银行。它也为人民会议、主管部门和其他社会主义组织所进行的住宅建设提供贷款和财政服务并对此进行监督,也可以对地方一级的自治经济组织进行银行业务监督。 =y ^N '1q  
wYNh0QlBH  
2、专业性商业银行的权力与职能 |?{Zx&yUw  
W!+5}\?  
专业性商业银行是保加利亚银行体系中的新事物。对它的权力、职能和组织机构,有必要稍作详细的说明。专业性商业银行作为股份公司,有权用本国货币和外汇形式,在合同基础上向自治经济组织提供贷款;有权用自己的资金入股,与自治经济组织一起创办企业;接受自治经济组织的列弗和外汇存款;派代表参加自治经济组织在联合公司一级的领导机构;从外国银行和法人手中吸收外汇资金;与本国和外国银行签订贷款和代理协定;利用自己临时闲置的外汇资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经营外汇的买卖业务,以增加自己的外汇资源;对自治经济组织接受外国银行贷款和借贷进行担保,等等。 N "FQMxqm  
Z?1.Y7Npr  
专业性商业银行还可通过列弗对自治经济组织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当自治经济组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如未能有效地按合同期限使项目投产,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效益,对本组织投产活动所必须的商品物资保管不善,破坏了合同、财政和信贷纪律时,商业银行有权提高贷款的利率,有权减少贷款的数额或停止提供新的贷款。 N{oD1%  
X@ jml$;$  
专业性商业银行还可同其他职能机关一起,自主地分析自治经济组织的财政报告,分析自治经济组织执行自己的计划和国家计划的结果及经济的发展趋势。如果发现它们在执行国家计划的速度、比例和效益方面有偏差,专业性商业银行可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采取措施,必要时可建议有关的国家机关作出克服偏差的决定并将有关情况汇报给保加利亚人民银行。 C3WqUf<8`{  
Jf4D">h  
专业性商业银行的责任与义务有2条。1、必须积极参与自治组织计划的编制工作,必须协助自治经济组织的工作,以促进生产效益的提高和国家计划中关于速度、比例和目标的实现;2、专业性商业银行与自治经济组织对经营效果共同承担责任。其中包括:(1)对合资企业未充分使用银行贷款;(2)自治经济组织无偿还贷款能力;(3)联合企业倒闭。 u'P@3'P  
U%U%a,rA5s  
专业性商业银行向自治经济组织提供贷款的原则是:1、帮助自治经济组织在挖掘潜力和合理利用集约化因素的基础上,制订并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和自治经济组织的计划任务;2、通过招标原则指导自治经济组织使用贷款;3、向专业性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投资者,必须具有相当数量的自有资金和较高的经济效益。根据《经济机制章程》的规定,申请贷款的投资者,每个项目的自有资金比重不得少于全部投资的35%。对于效益较低的项目,自有资金比重要高于35%,而效益特别高的项目,自有资金比重可少于35%。衡量投资效果的标准是:每百列弗生产资金的利润,每百列弗商品产值的物资消耗、外汇收入、净产值和资金周转率。 6Pd;I,k  
.pG_j]  
商业银行在指导自治经济组织使用贷款的主要方向和标准时,按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实行列弗贷款奖励利率和惩罚利率。奖励利率不得小于2%,惩罚利率不得大于15%。奖励利率适用于以下情况: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经济方案;优质而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由于有竞争力的、高效益的出口资源而增加外汇收入;充分发挥现有的能力、克服脱节和失调现象。如不履行贷款合同的要求,则银行实行惩罚利率。奖励利率和惩罚利率的具体数额由贷款合同规定。 i wK,XnIR  
{6v+ Dz>  
商业银行在以经济核算为核心的自负盈亏的原则基础上进行自己的业务活动。它根据保加利亚人民银行行长提出的、并由部长会议通过的关于商业银行管理的特殊条例分配自己的利润。 7pr@aA"vgj  
'KM@$2tK^q  
商业银行的管理机构有:股东大会、股东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S,qsCnz  
C\ 9eR  
股东大会的职能是:选举和罢免股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会成员,选举和罢免副行长及监察委员会成员,批准年度工作报告、财政平衡和利润分配情况报告、监察委员会的报告,并对银行的有关业务活动作出决定,等等。银行行长由部长会议主席任免。 3kQky  
hb[K.`g  
股东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5-9人组成,每3年选举一次。股东委员会对银行的活动实行总的领导,对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股东委员会的具体职能是: )I`B+c:  
Z>M0[DJ_  
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银行活动的总方针; }0c'hWMZ}  
P62g7>B5^  
2、讨论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的问题并就此提出解决方案; \>M3E  
F&I^bkvh  
3、制定银行的劳动和开支计划; D1x~d<j  
~?S/0]?c  
4、确定银行的各项费用; Y+j|T`d  
)*$'e<?`  
5、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 7e>n{rl  
M%yT?R+  
管理委员会由行长、副行长及4-6名成员组成,其中一人由商业银行劳动集体的大会选出。行长担任管理委员会主席。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是:1、组织执行股东大会和股东委员会作出的决定;2、起草股东大会和股东委员会议事日程的有关问题;3、批准银行贷款和其他计划并就保证它们的实现采取措施,等等。 /R@eOl}D  
m$0T"`AP`  
商业银行行长的职权范围有4项,即1、根据股东大会和股东委员会的决议组织并领导银行管理委员会的活动;2、根据标准文件及银行章程安排银行的财产;3、批准银行的机构设置和职务工资表,签订和中止劳动合同;4、解决在国外签订协议和建立帐户问题。 D0tI  
sIg{a( 1/  
  Q+Jzab  
E3sl"d;~  
五、自治经济组织体系 JZ80|-c  
\*a7DuVw  
1986年4月召开的保共十三大前后,保共中央提出在经济领域实行自治原则。1986年12月29日部长会议通过《经济活动章程》,把自治经济组织和国家职能机关的经济活动、权力、义务和责任及其相互关系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与此同时,也用法律形式明确了经济组织的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地位。 1j3mTP  
&5c)qap;n  
保加利亚建立自治经济组织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经过了长时间的准备。首先,从理论上搞清楚了国家作为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者和经济组织作为社会主义组织财产的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它们的职能、权力、义务和责任。第二,具体明确经济组织作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的地位。经济组织通过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在实践中落实国家的经济政策。第三,撤销职能经济部,从此排除国家机关对经济组织的业务活动进行不必要的干预,从而为经济组织实行自治、使经济组织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开辟了广阔的天地。因此,建立自治经济组织是在社会发展中迈出历史性的一步。 lYD-U8  
qKZ~)B j  
(一)自治经济组织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 e3\*Np!rTQ  
BTGPP@p4  
自1987年1月1日起,保加利亚的经济组织实行自治原则。将原来的国营经济联合公司改为经济联合公司,并通过法律形式赋予经济联合公司所属企业以经济独立和法人地位,建立单独的资产负债表并在银行单独开户。因此,统称的自治经济组织包括:企业(单独的和加入联合公司的)、经济联合公司、农工综合体、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经济联合会。 ANi}q9SC  
0zdH6 &  
自治经济组织对提供给它的社会主义财产的经营问题,独立地加以解决。企业管理的全部问题,包括内部规划,均由企业的领导机构根据它们的职权范围独立地决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治经济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自筹资金和自我负责(对自己的经济活动和成果)。这样,自治经济组织就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 |a/"7B|?\  
+qDudGI  
(二)自治经济组织的主要权力和职能 K^?/  
_q+H>1. &9  
日夫科夫在保共十三大开幕词中指出:“自治经济组织在允许它经营社会主义财产的基础上,在国家规定的任务、人力和物力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贸易、科学和制定发展计划方面,拥有独立地作出决策的一切必要权力。”根据《经济活动章程》的规定,自治经济组织有以下权力: ;S2^f;q~$  
~ b\bpu  
1、根据全国和部门的目标,确定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目标与任务; exZa:9 sp  
:J}L| `U9  
2、根据国家规定的经济条件、标准定额和经济手段制订并通过自己的计划,组织市场调查、科技、投资、生产和商业活动,并决定其实现的形式和手段; aJK8G,Vk  
2NqlE  
3、为保证自己作为商品生产者的自负盈亏,与银行、国家预算和市场建立直接的联系; sDw&U?gUv  
U(.Ln@sq  
4、选择原料、材料和设备的供货组织、产品的设计者和需求者; S'vrO}yU  
\_CC6J0k  
5、就必需的原料、材料、燃料、动力、机器、设备、科技和工艺、服务、供应、以及就自己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独立地组织其商业活动(不受地区、部门和主管机关的限制); lP\7=9rh^x  
c9r, <TR9  
6、决定自己的组织和管理结构,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调整劳动集体的人员指标; gQ/-.1Pz$  
l>H#\MR  
7、根据规定的程序选拨、考核和评议干部,直接或通过专业机构组织人才的培训、再培训,提高他们的熟练程度; )>C,y`,  
1i^!A&  
8、在国家规定的价格范围内,决定批发和零售价格; 0ir]  
G-9]z[\#  
9、自治经济组织有外汇自理权; mGwB bY+5n  
6# ,2  
10、在国内外与外国经济组织进行共同的经济活动。参加经济联合会(由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组织组成的经济集团)的自治经济组织,在必要时,经国家授权,可以履行国家的个别职能; >t3%-Kc  
m".8-  
11、为保护自然环境和劳动集体的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Dd=q6  
$hn #T#J3  
自治经济组织的自治权限并不是无限的,因为经济组织实行自治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因此,自治经济组织独立性的界限是由国家——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者确定的。这些界限对保持国家的整体发展是必要的。自治经济组织在国家规定的界限内,享有充分的经营和活动自由。 fg^$F9@  
Ryr2  
(三)自治经济组织的主要义务和责任 Mp}aJzmkB;  
VuPa '2  
自治经济组织要保证实现国家计划和国家的战略目标,保证达到规定的定额和标准,保证完成与其他经济组织签订的合同义务,要最有效地经营它所占有的社会主义财产,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经济法规。 68W&qzw.[r  
YN.rj-;^+  
(四)自治经济组织的组建、改组、关闭和破产 +{4ziqYj  
[f&ja[m q  
这是一项新的重要改革措施。自治经济组织的组建、改组、关闭和破产由部长会议的相应委员会和州人民会议批准。企业的改组和关闭要经过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对该自治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再培训和再就业程序作出安排之后才能进行。如果职工大会不予通过,必须把问题上报部长会议作最后裁决。 .Hc]?R ]  
pma'C\b>  
自治经济组织的破产必须经过以下程序:1、当自治经济组织无支付能力时,由开户银行分析其经济和财务状况; 2、如经过分析确认,经济和财务状况将继续恶化,银行便将分析结论通报有关部门,并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帮助;3、经过帮助仍不能扭转其经济和财务状况,则由原组建机关根据开户银行行长和财政部长的建议,宣告破产。 ^4h/6^b0c  
M&:[3u-  
(五)自治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原则 GUJx?V/[  
+*mi%)I  
经济组织自治之前,要实行经济核算和自负盈亏的原则,目的是保证经济组织的积累资金不断增加。在经济组织实行自治的条件下,不仅要实行经济核算和自负盈亏的原则,还要实行自筹资金的原则。自治经济组织应利用自己的积累和银行贷款进行扩大再生产。银行提供贷款的条件是自治经济组织至少要有35%的自有资金。 Yfs60f  
%9uLxC;  
自负盈亏和自筹资金归结为企业的收入和分配。其程序是:首先以销售产品的进款形成收入,从中扣除生产消耗、税金、偿还贷款和保险费;然后形成用于企业分配的收入,从中扣除再生产基金;最后形成消费收入。消费收入分作工资基金、工资储备、社会生活与文化措施基金和消费收入余额。 |ILj}4ZA7  
\Om.pOz  
(六)自治经济组织的管理机构及其与领导人(经理或厂长)的关系 K!0vvP2H  
Y Dq5%N`  
自治经济组织设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由它们选举产生自治经济组织的领导机构经济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由自治经济组织的领导人及其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劳动集体代表一名、经济组织工会主席和为其服务的开户银行的代表组成。自治经济组织的领导人根据竞选原则,由经济委员会不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_cQTQ  
MXq+aS{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当领导人与集体领导机构就执行国家任务和权威机关的指示发生争议时,将分歧上报上级机关。在上级裁决前,按领导人的判断行事。 cxp>4[gH  
(O"Wa  
1987年1月1日生效的《经济活动章程》则强调,领导人要贯彻集体领导机构的决议。《经济活动章程》对经济联合公司规定:当领导人与经济委员会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时,有关双方应立即将争议上报部长会议相应的委员会和相应的权威机关。在等待裁决的七天之内,领导人执行经济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e4j:IK>  
/*B-y$WQk  
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在自治之前,劳动者参加经济组织管理主要是拥有会议上的发言权。他们的意见对经济组织领导人,不具有强制性。在自治条件下,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升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企业的管理实行直接民主。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只要符合法律,经济委员会和领导人就必须执行。
千万人要成为枪炮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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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现行经济管理体制的特点 BRi\&&<4  
~C\R!DN,  
  -M/DOTc  
m+?$cyA>v  
根据以上两节所述,可以看出保加利亚的经济管理体制现在有以下几个特点: ZQlja  
[>U'P1@ql  
一、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所有制关系的改革上,同时进行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为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创造条件,以实现向商品生产的转化。 [z5pqd-  
Mxc0=I'a  
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发展商品生产。它首先要求改革企业的地位和经营形式,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为从产品生产向商品生产转化扫清体制上的障碍。 /2Y t\=S=  
o cotO  
在旧体制下,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表现为:企业是国家的附属物,没有独立自主权;与商品货币关系相联系的经济杠杆基本不发挥作用 。其结果造成企业的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因而不能很好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 &-dyg+b3  
G\@ uj>Z  
改革后,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表现为: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企业有相当大的独立自主权;与商品货币关系相联系的经济杠杆和运行机制能按其规律运行;企业有条件生产更多符合需要的产品,以满足劳动者的物质和精神需要。 [u`v'*0d  
G0Eqo$W)S  
保加利亚过去的旧体制实际上是适应产品经济的管理体制。针对旧体制的弊端,保加利亚选择的道路是在综合完善经济运行机制的同时,把重点放在所有制关系的改革上,即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上。运行机制的改革和所有制关系的改革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包括市场机制、计划体制的改革、决策机构的调节、经济核算、分配制度,无不涉及到所有制关系的变动。所以,所有制的改革是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也是从产品生产向商品生产转化的关键。保加利亚所有制的改革主要是解决谁是社会主义财产的经营者的问题。是国家、企业、还是劳动集体?如何把过去的产品生产者转变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保加利亚在进行所有制改革、实现上述转化过程中采取了三个重要步骤: 96fbMP+7R  
?h2!Z{[0b  
1、建立农工综合体,使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形式逐步融合为统一的全民所有制。70年代以后,保加利亚在全国建立农工综合体。在同一个农工综合体里,既有属于国家所有制的国营农场,又有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及与农业有关的农机制造和修配工业。国家所有制生产单位更多地吸取了集体所有制生产单位的长处——实行经济核算、民主选举等。通过它们在计划、分配、经营管理方面的互相学习、互相渗透,缩小它们之间的差别。这样,集体所有制生产单位就成为带有国家所有制特点的集体所有制,国家所有制生产单位将成为带有集体所有制特点的国家所有制。从长远看,它们将发展成为既不同于过去的国家所有制,也不同于过去的集体所有制的统一的全民所有制。 }4Ef31X8q  
&Egw94l  
2、明确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者是国家,社会主义财产的经营者是企业及其劳动集体和劳动者。国家(通过国家职能机关)和企业及其劳动集体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两个方面。长期以来,国家既具有所有权,又具有经营权,企业处于无权地位。日夫科夫在1981年10月24日召开的全国党、政、经积极分子大会上提出:“保加利亚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者现在是作为人民的代表并受人民委托的国家,而社会主义财产的经营者则是在经济组织中工作、使用和经营这些财产的有关的生产集体和劳动者。”41这个观点的实际含义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在明确了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者是国家、经营者是企业及其劳动集体和劳动者的基础上,就可从理论到实践上明确企业在经营社会主义财产中的经营者的地位、作用和职能,明确企业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的地位、作用和职能。 N\1 EWi  
d %1j4JE{  
3、在整个经济领域实行自治原则,建立自治经济,使所有的自治经济组织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1986年1月7日召开的保共中央全会提出在经济领域实行自治原则,明确了经济组织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地位和作用。这为经济组织利用与商品货币关系相联系的经济杠杆,为经济组织独立自主地进行业务活动开辟了广阔的天地。在国家规定的自治范围内,自治经济组织在发展生产、贸易、科研和制定发展计划方面,拥有独立地作出决定的一切必要权力。在国家规定的自治范围内,经济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自筹资金并自我负责。这将使自治经济组织逐步成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国家与自治经济组织的关系逐步成为平等的伙伴关系。 @A GM=v  
k2(B{x}L  
二、在坚持集中计划管理的原则下,取消指令性指标,用经济条件、经济标准和经济调节手段影响经济组织制定、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和自己的计划任务,逐步建立新型的国家与企业的关系。 8' M4 3n  
\Z{6j&;  
(一)从1984年到1986年全面实行新经济体制期间,计划体制改革的特点是:扩大企业在制定计划方面的独立自主权,缩小国家计划机关的职权范围,减少对企业计划活动的不必要干涉。为此,第一,大大减少指令性指标。国家下达给经济组织的指令性指标减为7项。这7项指标经过选择并且分为两类,一类是最终经营成果指标,另一类是资源保证指标。这两类指标作为保证国民经济平衡的发展、完成国家计划的硬性指标,经济组织必须执行。第二,明确划分国家计划与经济组织响应计划的职能范围。国家计划主要集中制定国家的长期经济政策,确定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比例,对全国的经济发展进行平衡,为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机体协调地发展创造条件。因此,国家计划取消了非它本身所固有的那些职能,国家计划不再取代经济组织的具体发展计划。 Po~{Mpe  
...|S]a  
(二)1987年经济自治,为了适应自治原则,在减少指令性指标、明确划分国家计划和经济组织计划的职能范围基础上,又对计划体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hr;s=  
x\z* iv  
改革的特点是: IlJ!jq  
p%/Z  
1、体现经济组织自治的原则,继续减少国家计划职能机关对自治经济组织计划活动的不必要干预。与过去不同的是国家计划内容除了包括经济发展目标、速度和比例外,还包括为指导经济组织和国家的经济活动而规定的经济条件、经济标准和经济调节手段。国家通过这些必须遵循的经济标准和经济调节手段,可以进一步从对经济组织的不必要的和繁琐的事务干预中解脱出来,从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国家经济政策的领导上,同时也为经济组织独立自主地从事计划活动和其他活动创造了前提条件。 {ZP0%MD  
W|XW2`3p  
2、取消了指令性指标,用经济条件、经济标准和经济手段影响经济组织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和经济组织自己的计划任务,影响经济组织和整个社会提高经济效益。国家计划中所规定的12项经济条件、经济标准和经济调节手段是指导国家和自治经济组织从事经济活动的综合标准。这些综合标准符合保加利亚发展经济的集约化战略目标。它们要求自治经济组织从制定计划开始就要考虑如何使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集约化的方针。这些综合标准要求自治经济组织挖掘潜力,降低产品的成本,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工时,开展科技革命、运用科学技术革命的最新成果,提高科技人员和工人的业务水平,改进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自己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经综合的经济调节手段使生产的发展建立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这将逐步从根本上改变用行政手段和靠增加贷款、增加人力和物资供应完成计划和发展生产的方针。 _lcx?IV  
airg[dK  
3、突出了科技革命和采用科技革命新成果的重要性。在科学技术革命越来越重要的情况下,科学技术进步不仅成为国家计划的组成部分,而且成为制定计划的基础,在计划平衡中第一次增加了工艺平衡的内容,同时把《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改为《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8eCC =Az:  
3x@t7B  
4、国家计划任务由国家计划机关与自治经济组织通过对话、订货和签订合同加以落实。自治经济组织对国家计划任务虽然仍要执行,但国家不再采用行政命令和下达指令性指标的办法,而是通过平等对话的方法,采用订货和合同方式。对话方法贯穿于计划工作的全过程。国家向自治经济组织提供信息,自治经济组织利用这一信息制定自己的计划。国家计划机关就落实国家任务与自治经济组织协商。通过对话和国家订货确定下来的国家计划任务,最后再以合同方式落实。因此,自治经济组织和国家之间将逐步形成新的合同关系、平等的伙伴关系。 dfAnOF"-  
e* {'A  
三、保加利亚银行体制发生了模式上的变革。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保加利亚人民银行)为领导,专业性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新的银行管理体制。 4^/MDM@  
P|`pJYe  
(一)保加利亚银行体制发生了模式上和结构上的变革。保加利亚的商业银行有以下特点: G~b/!clN  
yr8 b?m.x  
1、银行实现专业化。专业性商业银行是由一个部门的联合会和自治经济组织合股创办的。如:以电子联合会及参加这个联合会的自治经济组织为主建立了电子工业银行。以生物化学工业联合会和参加这个联合会的生物化学工业系统的自治经济组织为主建立了生物化学工业银行,等等。 C@3a/<6m  
,UNCBnv1  
2、专业性银行实现商业化。专业性银行根据平等的伙伴关系在商业基础上向经济组织提供信贷和其他服务。这样,使信贷资金具有盈利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动力和活力,实现以经营效益为明确目标的专业银行商业化,从而逐步解决由于高度垄断资金而降低金融活动效益的弊端。 !YYI{BJ7:N  
<$7HX/P  
3、专业性商业银行实现企业化。企业化的重要标志是实行以经济核算为核心的自负盈亏原则。在此基础上,实行银行业务的交叉与竞争。商业银行可以不受本专业范围的限制,而参与合资企业和接受任何企业的投资。商业银行可以选择提供贷款的自治经济组织,自治经济组织也可以选择为其服务的商业银行。 /@h)IuW  
#&u9z5ywM  
4、专业性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化。自治经济组织和联合会以资金入股的形式创办商业银行,所以所有的专业性商业银行都是股份公司,目前保加利亚已建立了9家专业性商业银行,形成了一个专业性商业银行体系,从而改变了过去只有高度集中的4家官办银行的局面。 ve|ig]$5g<  
I?<5 %  
5、随着新的银行体制的形成,明确划分了国家的中央银行(保加利亚人民银行)和专业性商业银行的职能范围。新创建的专业商业银行是新型的银行,是保加利亚银行体制中全新的结构单位。它的地位、职能和任务符合经济组织自治的原则。但是,应当指出,它们并不是全能的银行机构,而是把保加利亚人民银行以往执行的向经济组织发放投资贷款、同经济组织合办合营企业和吸收长期投资的那部分职能转交给商业银行。 l|TiUjs  
J$Uj@M  
(二)逐步发挥银行的经济调节者的作用,国家通过银行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调节开始从行政手段向经济手段过渡。长期以来,保加利亚银行的主要职能就是印制钞票、通过行政手段为经济组织的扩大再生产进行有限的拨款、为居民储蓄存款。银行没有积极参与国家的经济活动。没有发挥银行作为经济杠杆的作用。 8vpB(VxV+  
Kx==vq%39  
建立专业性商业银行以后,国家采取经济手段向经济组织发放投资贷款。国家通过商业银行向自治经济组织施加的经济影响,促进国家计划和自治经济组织计划的完成。国家通过商业银行施加经济影响的手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银行发放贷款实行竞争原则,根据自有资金的多少和经营效益的高低,择优发放贷款。二是银行通过招标原则来指导贷款使用的方向,使企业选择最佳方案。三是国家通过银行设立奖励利率和惩罚利率。 !6{;z/Hy  
>1q W*  
(三)真正发挥银行在国家经济活动中的监督作用。 W@Et  
%Bn"/0,  
过去,银行的经济活动不实行经济核算和自负盈亏的原则,所以银行不可能对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kG 7]<^Os3  
lR3`4bHA  
新创建的这些专业性商业银行与过去的银行的区别就在于:它们是股份公司,也是自治经济组织,实行以经济核算为核心的自负盈亏原则。专业性商业银行作为自治经济组织的平等伙伴,与企业共同承担企业的经营效果。企业经营得不好,商业银行要承担部分经济责任。这就促使银行积极参与对企业活动的监督。商业银行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在商业银行派代表参加联合公司一级自治经济组织的领导机构。这样,商业银行可以随时了解自治经济组织领导机构对使用银行贷款的决策和措施,了解自治经济组织的重大经济活动,了解经济组织使用贷款的决策和措施是否符合银行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在对自治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的同时,也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其次,表现在商业银行对自治经济组织具有真正的货币监督职能。商业银行实行自负盈亏原则,迫使自己对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货币监督。商业银行通过减少贷款数量和提高贷款利息、免除或增加贷款条件来影响企业完善自己的经营活动。在这方面银行职能的重要变化是:当商业银行根据帐面记录和本行代表的汇报,认为企业无支付能力时,商业银行便认真分析该企业的经济和财务状况。如经过分析认为在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商业银行即通报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给予帮助。经过帮助仍不能扭转财务状况时,银行行长有权向财政部和有关部门提出该企业破产的建议。 VbLwhA2W}F  
r {R879  
  *m)+|v}  
uJhB>/Og  
第四章 现行政治经济体制存在的 ,/*L|M/&5  
Y_'3pX,  
问题和发展趋势 4BF \- 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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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l2P^Pj  
)nE=H,U?y  
第一节 现行体制存在的问题 !:"$1kh1("  
}ADd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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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方面存在的问题 36iDiT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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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加利亚对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仍在继续探讨。保加利亚不止一次表明,他们关于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论述并不是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后结论。42保加利亚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论点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苏联理论观点的影响。例如在60年代初,保加利亚象东欧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一样,仿效苏联提出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当时还不切实际地认为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已为时不远了(约20年后)。70年代保加利亚在党纲和宪法中将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确定下来。保加利亚至今一直坚持党纲和宪法中关于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提法,无论在1986年召开的保共十三大还是在后来召开的中央全会上,都还没有改变这一论点,只是认为这一阶段要比党纲刚提出时所设想的长得多。对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超前认识易形成对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形态过分单一的政策,易导致人们采取某些束缚社会发展活力的措施,例如限制多种所有制形式和经营形式的发展,限制价格和市场的作用等,对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带来不良影响。保加利亚认为当前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继续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和阶段,发展马列主义理论,寻求使社会主义更快繁荣的有效途径。 jRdmQ m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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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加利亚近年提出实行全社会自治的理论和实践进一步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把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推进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但这场自下而上建立自治体制的改革涉及面深广,还有不少新的理论问题有待解决。例如保加利亚认为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国家受人民委托是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者,并不意味着它绝对不管经营,只不过它的职能涉及整个国民经济,是通过国家计划来保证完成的。另一方面,劳动集体也不单单是经营者,它作为人民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通过国家对生产资料拥有所有权,因此要关心、监督和参与国家的管理。43保加利亚认为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可能产生矛盾,那么在今天实行自治的情况下,如何使矛盾较好解决,国家与各种自治组织之间应建立什么样的利益调节机制,尚待作出深入的理论阐述。又如对经济组织的领导人(厂长、经理、联合会主席等)的性质、地位的认识和规定还有不够明确的地方。44实行自治后对选举产生的各种自治组织的领导人的性质和地位尚待作理论规定,国家如何通过有效的经济和政治机制使自治组织在竞争中发展成为真正的商品生产者,也需从理论思想上进一步解决。 1faj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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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党的领导、自治组织的运行机制、干部工作的理论等方面也有一系列需要配套解决的问题。 s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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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商品货币关系在社会主义发展中的作用和所有制的理论有待突破。保加利亚在20余年前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时就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需要加以利用,并在改革过程中采取了一些运用价值规律的措施。80年代实行的新经济机制进一步体现了经济核算和自负盈亏的原则。但是保加利亚长期以来认为,社会主义的商品货币关系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商品货币关系之处是它只起信号作用、剌激作用,而不对生产起直接的(自发的)调节作用。45认为主要由社会主义国家控制的计划和市场来行使经济调节职能,从而对价值规律和商品货币关系的作用限制较多,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的作用还一直没有搞好”。46在实现社会主义自治原则过程中,保加利亚建立了经济协会和商业银行系统,从而把如何运用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如何通过竞争促进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问题,迫切地提到理论工作的日程上。 Yy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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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制方面,保加利亚从70年代以来就在党纲和宪法中强调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形式(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所有制)互相渗透和丰富,融合为统一的全民所有制的理论。80年代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国家受人民的委托是两种所有制形式的真正所有者。47近年保加利亚领导人和学者开始提出更符合实际的所有制理论,但对这一问题尚需深入进行理论发展。 b{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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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 G)5R iR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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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长期以来所有制发展比较单一,对商品货币关系利用还不充分,未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在生产和流通领域虽有限度地允许个人从事日用品生产和服务,但总的说来缺乏多种经营方式和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竞争和活力。除在建筑业和某些农业生产外,承包制推进缓慢,价格体制不够灵活,工资收入差距尚未拉开。在许多情况下,国家对企业、企业对个人的保障(或补贴)仍然过多,从而削弱了经济责任和剌激制度的效应,使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不能很快提高,科技进步比较缓慢。1985年以来保加利亚确定加速科技革命的新战略、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原则、最近提出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在工资改革中突出调整了知识分子工资等措施,无疑是旨在纠正这方面缺点和实现保共十三大确定的经济新增长任务的有力措施。 gkkT<h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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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干部工作、思想工作中仍有继续进行民主化建设的需要。宽松活跃的政治环境以及人才的竞争和涌现能有力保证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从实行社会主义自治的要求看,保加利亚还需增强整个社会(包括政党、社会团体、领导人员、各种自治组织)的民主意识和能力,以形成广开言路、博采众长的开放局面。一般说来,保加利亚国内就重大政策理论问题展开争论的情况还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加利亚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党政分工问题虽已提出近20年,但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差距。1987年7月召开的保共中央全会指出了党侵占国家机关决策和执行权力的某些现象,如党政机构重叠设置、党决定政府和议会的活动、中央全会决定五年计划和主要执行问题、党的领导人代表国家政权迎送外宾等。要求在今后各级组织实行自治、政权运行方法变化的情况下,根本改革党的工作方法,消除官僚主义的机构和作风。在保加利亚的干部工作中,任期制只适用于招聘选举产生的干部,而未普遍采用。关于限制党政干部兼职和任期不得超过两届以上,1988年才提出设想,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加以在干部招聘和选举的工作中,还存在形式主义的缺点,48这些都不利于人才的竞争和成长。因此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还需继续制定一些民主化建设的措施。 uknX 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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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上和国家机关内存在的保守思想和老一套工作作风和方法以及不良社会现象(如拉关系、走后门、搞特权、贪污受贿等)49是深入进行体制改革的障碍。保加利亚在体制改革中,特别是在80年代以来,理论思想有新的发展,措施步骤也比较周密,但是在执行中遇到不少困难。例如成果余额工资制、自负盈亏原则、产品质量条例、合同的制度等时常有法不依,流于空文。或者是碍于情面或牵就人际关系,互相包庇,不了了之,或者是为个人和本位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有的经济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改革中失去的权力恋恋不舍。有的习惯于用老办法进行行政领导,使应下放给自治组织的权力未能放下去,使改革效果受到影响,改革进程遇到阻碍。50例如保加利亚的计划和价格体制改革进展较慢,除指导思想和客观条件外,主管机关强调困难和观点不一致也是重要原因之一。1986年保共十三大又一次提出官僚主义和本位主义是改革必须排除的障碍,会后连续进行了国家机关和行政区划的改组,以清除国家体制的中间梗阻,“降低社会金字塔的高度”,51促进决策民主化和自下而上实行的自治。至于领导干部思维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则是1985年以来的保加利亚着重提出的任务。当前在体制改革中大批干部面临重新安排之际,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更加有它的现实意义。近年来保加利亚还通过反对不良现象的斗争,促进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日夫科夫曾在给保共中央政治局的两份书面报告中论述了这些问题。他还指出,“言行不一,不能坚持到底,是……陋习”52,需要全党和全国人民同心协力坚持改革和实干,才能取得胜利。 Lh`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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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现行体制的发展趋势 ^phgN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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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国际经济竞争日益加剧、世界科技飞速发展的形势下,苏联东欧各国迫切需要加快改革的步伐,以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在同资本主义制度的竞赛中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这总的趋势中,保加利亚将继续依靠同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全面合作,广泛开展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经济和科技交流,根据本国的特点和可能,实现新的经济增长,并创造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模式。为了达到本世纪末发展成为高度发达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目标,1987年7月保共中央全会提出了《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的构想总则》,对政治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作如下设想: *DB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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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贯彻社会主义自治的原则。在建立自治体制时,首先要实现劳动集体和各乡居民的自治,然后逐级向上,直到把国民议会、部长会议等最高权力和执行机关都变为自治的机关。保加利亚还将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建立新型的党政关系,严格划分党、政、自治组织的权限和职能,扩大社会团体的活动范围。为此将继续进行立法活动,改组机构,使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义财产的经营者的政治和经济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矛盾得到较好解决,以促进社会生产的迅速发展。 !g|)?X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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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继续研究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保加利亚将在现有的理论基础上不断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人们的利益关系、所有制的发展、党的领导以及社会主义的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社会主义自治等重大理论问题。将用新的理论成果来指导改革的实践,丰富社会主义的理论宝库。 y(8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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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继续完善经济管理体制,使国民经济的计划、组织和调节体制更加符合加速科技革命、实现经济集约化发展的战略需要。保加利亚近来已提出把公有制归结为国家所有制的危害性,认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应具有多样性和统一性,要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如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乡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参股制、混合所有制、个人经营形式等。这必定会带来经济机制的相应变化。同时,经济自治及把经营管理权交给劳动集体和居民自治共同体的过程也将引起金融投资体制、价格体制、工资体制等的深入改革。保加利亚将进一步运用商品货币关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开拓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新路。 f)'m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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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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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蓬勃发展的战略》保《新时代》杂志1986年第5期。 g+v.r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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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42年在季米特洛夫和保共倡议下成立的团结全国民主爱国力量的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组织。 {"e)Jj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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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当时有效的特尔诺沃宪法,国民议会分为制定和修改宪法以及确定君主人选的大国民议会和进行其他立法活动的普通国民议会。 <?8 aM7W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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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季米特洛夫在保共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闭幕词。《季米特洛夫选集》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314页。 yzI`&? 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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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夫科夫在保共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的总结报告。《日夫科夫选集》第4卷第183-184页。 R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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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共决议汇编》第4卷,保共出版社1962年版第32页。 L<dJWx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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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加利亚土地面积单位,折合1.5亩或0.1公顷。 X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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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见《季米特洛夫全集》1954年索非亚版第12卷第239-240页。 v^A4%e<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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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共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总结报告》,世界知识出版社1954年版第77页。 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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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见《日夫科夫选集》第4卷第186页。 xOY %1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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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夫科夫选集》第4卷第51页。 vIzRE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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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保加利亚简史》科学与艺术出版社1983年版第469页。 B:X,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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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夫科夫选集》第4卷第98-99页。 'G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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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81年日夫科夫在保共十二大上的总结报告。 AT{rg/o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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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夫科夫选集》第25卷第176页。 oeKVc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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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夫科夫:《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问题和方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1页。 (i2R1H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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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夫科夫《贯彻保共十二大决定中的一些问题和任务》,1981年10月24日。 ),!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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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87年7月28日日夫科夫在保共中央全会上的开幕词。 8GN_ 3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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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夫科夫:《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问题和方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81页。 AX{X:L8Ut2  
(8Ptuh6\\2  
20、日夫科夫:《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问题和方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83页。 UgD|t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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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58年保共七大文件。 mG\$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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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阿罗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问答》保共出版社1983年版第82页。 S&JsDPz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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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987年7月日夫科夫在保共中央全会上的开幕词。 6< h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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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夫科夫选集》第15卷第94页。 Ga$J7 R  
6, ~Y(#  
25、日夫科夫:《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问题和方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3页、117页。 U\'H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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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夫科夫:《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问题和方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87页。 4>t'4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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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夫科夫选集》第15卷第147页。 ovXU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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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夫科夫选集》第25卷第176页。 d}:e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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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夫科夫:《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问题和方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1页。 w! kWG,{C  
' pN[H\Ia  
30、《日夫科夫选集》第19卷第518页。 R]LuZN  
K HO@"+  
31、1987年5月日夫科夫在祖国阵线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j0wpaIp  
C0`Bi:Ze  
32、日夫科夫:《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问题和方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1页。 R` HC 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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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987年7月日夫科夫在保共中央全会上的开幕词。 QKB*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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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劳动力再生产系统中的教育工作》保工会出版社1982年版第45页。 5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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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987年7月保共中央全会文件。 '$q=r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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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日夫科夫:《经济政策的基本方面和问题》,原载《保加利亚共产党的经济政策》第3卷第481-482页,保共出版社1982年版。 ~NV 8av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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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阿罗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问答》保共出版社1983年版第147页。 :w,#R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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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保加利亚共产党纲领》,原载《保加利亚共产党第十次代表大会文件集》保共出版社1971年版第731页。 GZt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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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阿罗约:《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所有制的接近》,1982年9月15日保加利亚《经济生活报》。 c>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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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保加利亚共产党纲领》,原载《保加利亚共产党第十次代表大会文件集》保共出版社1971年版第731-732页。 m+!T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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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日夫科夫《贯彻保共十二大决定中的一些问题和任务》,原载《保加利亚共产党的经济政策》保共出版社1982年版第3卷第553页。 0d|DIT#>?  
^0tO2$  
42、日夫科夫:《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问题和方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81页。 ou\M}C`E  
7TU(~]Z  
43、日夫科夫:《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问题和方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65-166页。 '#eY4d<i]n  
V<A$eb>6  
44、日夫科夫:《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问题和方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7页167页。 P]^ BE;7T  
)W,.xP  
45、阿罗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问答》保共出版社1983年版第172-176页。 V1-URC24vd  
2 ":W^P  
46、日夫科夫:《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问题和方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5页。 *ufVZ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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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日夫科夫:《保加利亚建设成熟社会主义的问题和方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164页。 ?s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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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工人事业报》1986年9月29日社论。 UTS.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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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普罗达诺夫:《反对不良现象的斗争的新尺度》保共出版社1987年版。 w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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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普罗达诺夫:《反对不良现象的斗争的新尺度》保共出版社1987年版。 e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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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见1987年7月保共中央全会文件。 )45#lE3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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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日夫科夫在保共十三大上的闭幕词。
千万人要成为枪炮弹!
顶端 Posted: 2008-05-01 19:20 |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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