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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8楼milcham于2011-05-30 10:27发表的 :
在很多国家,“元帅”还含有类似爵位的意义,相当于不世袭的终身贵族,所以在和平时期轻易不授。就我国情况而言,无论是民国时期的“特级上将”、“一级上将”,还是解放后授予的元帅、大将,基本上还是以荣誉地位和资历为准,特别是解放后一直没有人晋升为大将或元帅,可见我国对这种顶级军衔也是将其视作一种爵位。
因此,就中国的顶级军衔,建议作如下调整:
1.元帅军衔仅限于在抗击外敌入侵和开疆拓土的战争条件下作为对军队统帅的战功奖励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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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设立一级上将就没必要设立大将。在下主张把上将细分为一级上将及二级上将两个半级:一级上将授予中央军委副主席及战时建有特殊功勋的二级上将,其最高比例不得超过现役上将编制的1/5。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部分军兵种)则只授予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全面对外战争决定性胜利的中央军委副主席。
另外建议将官军衔标志作适当调整:由原来的松枝加星徽改为军徽加星徽,少将、中将、二级上将的标志为军徽加1-3枚星;一级上将的军衔标志为军徽加3枚有松枝环绕半周的星徽,而海军袖章除将官星有松枝环绕半周外与海军二级上将相同。
[ 此帖被马列信徒在2011-05-31 23:02重新编辑 ]